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情况调研报告第2页
分步实施”的原则;根据各乡镇的实际情况,在跨村建设小区中,有重点选择最优的集中居住点进行先行先试,实行以点代面,逐步推广,并及时总结集中居住区建设的成功经验,定期召开现场会,参观学习、印发材料,以及电视等多种行之有效的形式进行宣传推广,让农民切身体会到集中居住的优越性。通过广泛宣传,激励广大干群参与规划实施与集中居住区建设工作的积极性,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规划实施和集中居住建设工作的浓烈氛围。4、目标任务再明确,督查考核奖惩再强化,在提高工作成效上下功夫。
(1)目标任务要明确。县政府要根据县乡建设总体规划确定的总体目标,把各乡镇年度要完成的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数量、规模及序时进度等任务和要求要明确到位。
(2)职责分工要清楚。县政府要进一步明确各乡镇主要负责人作为小城镇与集中居住区建设第一责任人;县、村镇规划建设综合管理机构作为小城镇和集中住居区建设牵头单位,统筹协调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环境整治和督查考核等工作;国土资源局要按照县政府批复的村镇布局规划中保留的集中居住区,修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将建设用地调整到位;建设规划部门要把好村镇规划的指导、审批关与规划建设管理人员、施工队伍培训和质量监测等;环保、交通、农林、水利、财政、广电、供电、通信、邮电、卫生、农工办、公安、城管等职能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主动靠前对接,畅通“绿色通道”,提供服务保障。
(3)督查考核要加强。县村镇规划建设综合管理机构要切实加强规划建设管理与集中居住区建设工作的督查考核,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定期组织集中居住区建设观摩检查活动,半年进行一次总结,年终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工作要采取平时检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根据考评结果,排出名次,予以通报。
(4)奖励处罚要分明。要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对考核排名靠前的乡镇实行重奖;对排名靠后的乡镇实行重罚。同时将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干部职务升、降、辞的重要依据。以科学的考核推进工作开展,以强有力的督查提高工作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