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妇联2018年创业担保贷款工作调研报告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xx中心支行xx省财政厅xx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关于实施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创业就业工作的通知》(长银发〔20〕159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县创业担保贷款工作,2018年五月xx县妇联参与了由县就业局组织的担保机构、县财政局、县人民银行、县邮政储蓄银行、零阳镇经管和社会保障服务站围绕2014-20年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机制、工作流程、资金配备、政策效果、存在的困难问题和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人对申请流程、服务态度、政策效果的反馈等基本情况开展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xx县创业担保贷款现状:
我县自2011年成立担保机构发放小额担保贷款,自成立担保机构以来,我县严格按照贷款人向居住地或创业地乡镇劳保站申请、乡镇劳保站对贷款人及创业项目初审合格后向担保机构推荐、担保机构组织财政和银行对贷款申请人及创业项目展开入户调查及贷款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经办银行发放贷款财政负责贴息的操作流程,2014-20年累计发放467笔,金额3774万元,累计贴息401.86万元,扶持创业510人,促进并带动就业1218人;其中为妇女累计发放184笔,占三年来累计发放人数的39%,金额1522万元,占三年来累计发放金额的40%,累计贴息264.48万元,扶持妇女创业207人,促进并带动490名妇女实现了就业。截止到目前我县创业担保贷款在贷289笔余额2654万元,担保基金余额625万元。
二、我县担保机构及贷款申请人反馈的问题:
1、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宣传力度不够,由于每年的创业担保贷款任务主要是分配到乡镇劳保站及社区,而分到乡镇劳保站及社区的额度有限,导致基层在政策宣传方面有一定的顾虑,因此许多创业者了解政策的途径要么是来自于新闻媒体、要么是自己到乡镇劳保站及社区或是到就业部门咨询,部分创业者甚至还不知道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
2、创业担保贷款相比于商业银行贷款,存在着办理程序简单、无利息、无抵押的优势,对于自主创业者而言,1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能够解决部分资金周转问题,由于自主创业者创业一般都需要大量的资金周转,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时间虽然由过去的2年调整为3年,于创业者而言仍然觉得贴息时间太短,相比于商业银行贷款周期上有一定的局限性。
3、对贷款申请人自申请之日起向前追溯5年内应没有商业银行其他贷款记录这一规定于创业者而言非常苛刻,在创业之初一般都需要创业启动资金周转,资金缺口一般都来自于银行贷款,所以没有贷款记录对贷款申请人而言等于将真正的创业者拒之门外,更无从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优惠政策。即便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人申请时没有商业银行贷款记录,在2-3年的贴息时间期满之后,大部分的创业者仍然需要周转基金,资金缺口还是要来源于商业银行贷款,导致创业者一般都会有商业银行贷款记录,再次申请还是不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
4、担保基金使用效益低,由于银行发放贷款申请人必须提供反担保,担保基金基本没有发挥担保作用。
三、妇联参与我县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存在的问题:
1、妇联属于群团组织,机构编制人手少,创业担保贷款发放之前,对创业申请人的创业项目、人员身份都必须实地入户调查,审查合格后发可发放贷款。此项入户调查审核工作牵涉到25个乡镇,线长面广,妇联由于人手少安排不了人员与担保机构、银行、财政等部门一起进行入户调查、审核、放贷,创业担保贷款有可能因人员身份不符合贷款条件而受理了申报、创业项目不符合贴息条件给予放款并贴息。
2、创业担保贷款一直由县就业局负责承办,如由妇联牵头承办,妇联因为没有该项工作的相关经验,对项目审查不专业发放了贷款,部分创业项目因发展前景不好、经营不善、技术欠缺等原因导致资金不能及时回收,妇联自身根本没有能力承担这种资金缺失。
3、创业担保贷款工作与乡镇密不可分,乡镇妇联主席基本都是兼职,自身工作千头万绪,没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的申报、入户调查、审核等工作,创业申请人因不能及时受理申报导致资金周转无法及时到位。
四、措施与建议:
1、要求乡镇站及社区必须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宣传力度,力争做到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知晓率达到100%;加大syb和yib创业培训力度,形成扶持创业、助推就业、服务企业的良好格局。
2、对于信用记录良好、创业项目效应好、带动就业人数多的创业者,建议适当增加创业担保贷款额度,贴息时间也适当延长至3-5年,没有不良信用记录的贷款申请人,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之前有商业银行贷款但已经还清的,只要符合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条件,建议可以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发放款,以便让那些正在创业之初、创业起步阶段的创业者真正享受到这一惠民惠农的好政策。
3、调整担保基金定期存款比例,将一部分担保基金按定期存款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担保基金和工作经费的补充提供资金来源,为更好的开展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提供坚强后盾,一部分资金按活期存款执行,为那些创业项目失败、家庭特别困难的创业者提供一部分担保基金,减少创业者的压力。
4、继续加大扶持妇女尤其是创业项目发展前景好、有一定的经营理念和技术的创业妇女的扶持力度,鼓励有创业愿望、有创业项目的妇女积极投入到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热潮中。建议将部分创业担保贷款任务数调配给妇联,由妇联出面扶持我县巾帼创业示范基地、精准扶贫示范基地,对于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妇女,放款额度标准统一为10万元。如果由妇联牵头承办而导致资金不能及时回收,建议不能由妇联承担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