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示写作中应避开的禁忌点
请示是非常重要的一个公文文种,使用频率高,其写作更直接关系到发文者行文目的是否达到、发文愿望是否得到满足等现实问题。对写好请示,我们有必要了解并力避以下诸多写作禁忌点。禁忌一:矛盾上交,不该请示的滥请示。
弊端:请示不当,发文者的工作能力遭到质疑。
措施:行文要慎重,目的要明确
请示是上行文,在发文的必要性上必须慎重考虑,不得轻率。总体上讲,请示的写作目的不外乎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请求上级解决本单位无力解决的问题。在开展某项工作或办理某项事情时,知道该怎么做,也有权去做,但因各种条件的限制,本级机关无力办理或解决,需要上级机关的帮助和支持,这类内容的请示叫“求助性请示”。
二是请求上级解决本单位无权解决的问题。对某个问题的解决有了自己的初步打算和方案,本单位也有能力去解决问题,但缺少的是权力,万事俱备,只欠“授权”,这类内容的请示叫“审批性请示”。
三是请求上级明确或答复某种问题。发文者在具体执行上级的某些方针、政策、任务时对其中政策界限、指示精神等不甚清楚,领会不透,或有不同的理解,或缺少先例,或事关重大,或需要作变通处理,这类内容的请示叫“政策性请示”。
请示的写作就是要向上级要点什么,“求助性请示”要的是帮助,它可以是钱、是物,也可是人、是技术;“审批性请示”要的是权限,是批准;而“政策性请示”要的是政策,是明确的意见和答复。行文者只有明确了自己想要解决什么问题,才会有的放矢,请示的写作才会更有针对性。
禁忌二:该请示的不请示,“边斩边奏”或“先斩后奏”。
弊端:该请示的不请示,属于越权行为,这不仅影响上下级关系,更给工作带来难以预测的隐患。
措施:事前请示,消除侥幸心理。
请示是写给上级领导看的,请示的事项能不能得到批准是两可的事儿,千万不要想当然,自作主张先干了再说。现实生活中这种抱着侥幸心理,不请示、边干边请示或干了以后再请示带给我们的惨痛教训屡见不鲜。房地产开发商无权售房带来的官司纠纷、擅自拆除腐败楼违章房带来的损失等等,可谓触目惊心。痛定思痛,我们只有事前行文,消除侥幸心理,才能真正有助于自身问题的根本解决。
禁忌三:弄虚作假,写作内容失实。
弊端:不利于上级机关及时正确批复,不利于工作的良性发展。
措施:改变文风,实事求是。
请示与报告都属于上行文,它们在下情上达、反映情况这一方面有共同之处,它们都为领导机关作出决策提供事实依据,尽管请示属于较为特殊的情况反映,但并不能因此降低其真实性方面的要求。有的单位对一些要求解决实际问题的请示,如申请经费、物资等,从本位主义出发,为一己之私利,抱着“头戴三尺帽,准备砍一刀”的想法,多报多要,片面夸大实际需求和困难,这种弄虚作假,不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将严重影响视听,干扰领导的判断与决策,不利于上级机关及时作出正确的批复,纵使一时得逞,一旦被发现,其消极影响也是不难想见的。
禁忌四:请示缘由不充分。
弊端:使上级不愿、不想或不能批复,请示的目的落空。
措施(一)采用换位思维方式,注重陈述理由技巧。
请示是一种“说服”的艺术,凡请示总是希望得到上级的批准、同意或指示。亚里士多德说过:“蠢人用他知道的道理说服我,智者用我知道的道理说服我。”同样道理,拟写请示的缘由时也不能只从本机关、本单位的立场出发去考虑问题,还应该用换位思维的方式来陈述理由,即善于站在上级机关和首长的角度,从全局出发来考虑问题,争取用上级的道理说服上级,以求得到预期的答复。具体说来,可从四个方面着手:一是要写出客观需要,使上级机关感到请示事项有尽快解决的必要性;二是写出已具备的一定条件,使上级感到请示事项有解决的可能性;三是写出亟待解决的程度,使上级机关有尽快解决请示问题的紧迫感;四是写出恳切的语气,使上级机关能够同意而尽快批复。
措施(二)掌握各类请示的不同写法,突出写作重点。
陈述请示缘由,不同种类的请示有不同的写作内容和写作要求。写“求助性请示”,因为其目的是要解决某种问题,因此这类请示在陈述缘由时通常以发文者的“实际情况”、“实际困难”为主要写作内容。写作时,要紧紧围绕“依本单位的力量难以解决和克服,根据工作的需要又必须解决和克服”这个基本意思来写,要抓主要矛盾,突出“无力”二字,以显示出请示事项的合理性。写“审批性请示”,这类请示目的是要“权”,陈述缘由时通常以 “阐释相关请示事项的意义、目的、根据和开展这一事项已具备的主、客观条件”等为主要写作内容,着重突出开展某项工作的必要性、可行性。写“政策性请示”,其写作内容和写作侧重点相对复杂些。如果是对方针、政策或法规条文等在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