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寒假社会实践报告
下面是我们文秘114的小编给大家推荐的大学生寒假社会实践报告供大家参阅!
xxxx年末,习总书记xxxx之行强调“要分类指导,把工作做细,精准扶贫。”xxxx年初,家毫省长就贯彻总书记指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打好xxxx新一轮扶贫攻坚战,提出了“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切忌眉毛胡子一把抓”的精准扶贫思路,找准着力点,在生产发展、公共保障和教育事业上狠下功夫。xxxx年寒期,xxxx大学博士团满怀憧憬,踏上了大xxxx这片扶贫攻坚的主战场,以期通过一周的社会实践,走村访户,实现“一户一村一策”的精细化帮扶。
一、调研背景
初见xxxx,青山连绵,绿水蜿蜒,满目葱郁,隽美风光,浑然天成。xxxx乡与武陵源区天子山核心景区一脉相连,相距仅有10公里,桑慈省级公路s305省道贯穿全乡。全乡下辖xxxx个行政村,99个村民小组,总人口9634人,其中贫困人口为2717人,xxxx年xxxx乡人均纯收入2200元。全乡仍有3个村未进行农村电网改造,7个村饮水困难,4个村的6个村民小组未通公路;生活污水未集中处理,居民居住环境亟待改善,部分农村客运班线未建立,农民群众出行不便;“空巢老人”、“留守儿童”问题突出,青壮年常年在外务工,造成老人无人照顾,小孩得不到关爱,社会问题增多。xxxx乡实现脱贫致富,打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战役的任务仍十分艰巨,究其原因,主要反映在:
1、经济发展水平低。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加收入的结构性因素在增大,具体表现在农村产业发展极不协调,目前仍然以传统农业和劳务输出为主,农民增收;产业分散不具备规模效应,没有主导产业支撑,对地方经济和农民致富带动作用不大;农民智力技术水平低增收难,要实现全面小康社会,据测算未来7年居民收入年增速需达到23%以上,目前农村用于农民增收致富方面的路子窄,办法少,手段不多,农民综合素质不高,缺乏技术支撑,劳务输出以传统体力劳动为主,如何“授人以渔”便成了能否建成小康社会最关键的所在。
2、城镇化率实现难度大。xxxx乡集镇规模明显偏小,所谓的政治中心和经济中心严重分离,仅有乡人民政府、中小学支撑,没有集贸市场的带动,承载功能不齐全,吸纳劳动力的能力较弱,市场优势不明显,要素聚集能力弱、带动力差。
3、基础设施薄弱。目前,,xxxx乡仍然有3个村没有完成农网改造,有4个村的6个村民小组没有通毛路,20xxxx农村饮水项目完成后,仍剩7个村近3000人口的饮水问题未得到解决。缺乏文化体育场地和设施,没有规范的集贸市场,马路市场成为重要的交通隐患。
4、村级集体经济空白。受自然条件约束和传统思想的束缚,依靠村自身解决生产建设难题成为奢望,村级组织在群众心目中的地位不高与发挥作用不充分,缺乏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动员和凝聚广大群众的力量,投入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中来,从村级组织看底气不足,自身谋发展成为空谈。
xxxx乡作为国家级贫困县中的重点贫困乡,其问题具有代表性和普遍性。如何实现“精准扶贫”,首先必须带着责任、带着感情,真扶贫、扶真贫,从大处着眼,从细微处着手,在推动贫困乡村发展、保障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和办好贫困地区教育等方面抓好落实,取得实效。大力发展生产提高“自身内功”。脱贫不只是要资金、要政策,只有明确了科学的发展理念、找到了适宜的发展思路,资金、政策才能激活贫瘠的土地,而不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甚至“大跃进”、“打亮点”、“造风景”。
二、现状剖析
通过走访洪家关和xxxx乡,参观南岔村无公害蔬菜供应保障基地以及富源大鲵养驯有限公司,勘查海龙村大鲵合作社长达1000米深的隧洞,感受拟建的白族民族民俗村,瞻仰百年之久的白族祠堂。沿着崎岖的盘山石路,我们来到了大山深处的银杏塔村,徒步攀爬山路,目睹种植高山茶叶的隆兴园千亩茶叶园,看到了沿途现代化的烤烟房和患有花叶病的烤烟。在溇澧野生动物开发公司的野猪养殖基地,见识了漫步青山的野猪,随乐进食的野猪,闻哨集合的野猪。连续七天的走访与座谈,我们感受到了近年来农村“新四化”问题日益严重,已明显制约了农业现代化和扶贫攻坚的进程:
一是“承包土地零碎化”,我省农民人均承包耕地为0.79亩,户均不到4亩地,且分散为5-7个地块。由于土地平整投入严重不足,我省承包土地特别是在广大丘陵山区过于“零碎”。近几年来尽管政府大力推进农村土地流转,但“承包土地零碎化”现象未得到根本改观。显然,只要土地的社会保障和就业缓冲功能未被制度化的社会安全网所替代,土地流转和集中就难达预期。据统计,截至2012年12月底我省家庭经营承包地流转占总承包面积21%,远低于农村劳动力的转移比例。以xxxx乡为例,其5908亩耕地,仅有750亩旱地进行了土地流转,流转比例仅为12.7%。
二是“农业副业化”,目前,我省农业绝大部分属于自给型生产,商品性供给能力弱。一直以来,“问啥有啥、要啥没啥”的小规模和“小而全”的生产经营模式得以固化,市场反应不灵敏,抵御风险的能力弱,市场竞争力缺乏,农业增效与农民增收难。因此,青壮年农民普遍选择了外出打工。2000年以来,我省外出打工农民数年均稳定在1260万人左右,结果导致了农业的“副业化”和“边缘化”,农业的现代化进程被明显放缓。
三是“务农老龄化”随着劳动力的大量转移,农村劳动力数量迅速减少,素质出现结构性下降,xxxx乡有74%的劳动人口外出务工,留乡务农的主要是妇女和中老年,被戏称为“386170部队”。在农业生产环境不佳、劳动力雇佣困难、政府支持和农村社区帮扶不足的情况下,67%的被访留守老人承担着农业生产和家务劳动的双重负担,部分人还同时承担着照料孙辈的重任。显然,农村留守老人自身素质和外部支持的不足,制约了现代农业的发展,甚至影响农产品的持续有效供给。
四是“农村空心化”,农村空心化是对我国农村转型过程中出现的一些现象的概括。调研显示,高达61%的20岁以下的农民工愿意留在城市。城市良好的生活设施,多向的发展空间,优越的子女教育条件,吸引着农业人口向城里的单向流动。当前,农村土地承包权流转供给明显低于需求,受制度缺失的制约,土地稳定流转并形成适度规模经营的有效性受到了挑战,广大农户难以安心农业,大量农业劳动力外出,“人走房空”由个别现象逐渐扩展为普遍现象,加上农村住房普遍进入“改善性”阶段,建新不拆旧行为导致村庄房屋布局混乱、大量闲置、耕地资源减少;加上交通体系的改善、人员互动的增多和信息网络覆盖面的扩大,外部文化渗透农村的速度明显加快,乡土文化趋于边缘化,家庭意识趋于淡化,恋土情节趋于弱化,延续几千年的农耕文化有逐渐消失的危险。同时,化肥对有机肥的替代、除草剂对除草作业的替代等加剧了农村土地污染,影响了农业的永续发展。
显而易见,受上述农村“新四化”的影响,农业生产的问题得不到改善,农民的生产性收入得不到保障,直接影响了农村的稳定发展。
近年来,我省围绕实施精准扶贫,按照县为单位,全面摸清贫困对象底数,建立扶贫对象档案。在此基础上采取直接帮扶、委托帮扶、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帮助扶贫对象发展生产,脱贫致富。扶持每个贫困村发展1至2个特色产业,每个县重点建成1至3个区域特色鲜明的产业基地。实施金融扶贫试点,扩大对企业和贫困农户的信用投放,扩大农民生产性小额贷款贴息资金规模。加大文化旅游投入,实施红色遗产地保护,把旅游产业打造成片区发展与扶贫攻坚的支柱产业。同时,健全基本公共保障。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积极构建连通内外、安全便捷的立体化交通网络格局。实施东江湖水源保护工程,加强水域治理、农村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加强城镇公共设施建设和棚户区改造,打造一批宜居城镇。促进医保全民覆盖,着力解决片区无房和危房农户的住房,提高农村低保率,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点,在每个乡镇建成一所敬老院。加强生态保护,重点加强岩溶地区、湿地、草甸生态建设,实施“三江”源头防护林工程,推进石漠化地区综合治理。此外,大力推进教育素质培训。增加片区公办幼儿园,重点抓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和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落实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确保特困家庭子女不因贫困而失学、辍学。全面落实国家中职助学和免费政策,重点对职业技能、实用技术、科技推广、贫困大学生、返乡创业等方面进行培训,促进扶贫对象稳定就业。
但是,在进乡入村到户的过程中,扶贫工作仍出现了一些问题和难点:首先是贫困对象的确定问题,精准扶贫要求的是慎重甄别筛选帮扶对象,对贫困户建立“一户一册”,并在此基础上追根溯源,找准原因有针对性地帮扶。在实施过程中,很多地方出现了效率与公平难以兼顾的问题。贫困对象的公开投票选择,一方面体现了程序流程的公正,但投票的主观性也影响了贫困户的客观评定,家族观念和乡情交道等因素妨碍了村民的公正选择,出现了真贫户难以入选的现象。贫困户不能只关注在个人,而应该从家庭的角度出发,对于老人的赡养,如果子女有能力,应首先从家庭内源解决,其次再选择政府帮扶。
其次,每年大量的扶贫资金注入,犹如撒胡椒面一般,但扶贫成本的逐年增加,扶贫成效的降低也反映出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机制尚待完善:
1、 各级政府支出责任与财权划分不明导致的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的效率问题。具体而言,第一,中央与地方的目标差异导致扶贫总目标逐级偏离。出于社会公平和政治稳定的考虑,中央政府对从根本上改变贫困地区和人群的落后面貌有强烈的政治意愿,同时也有能力动员资金和各种资源用于扶贫开发,并希望各级地方政府按照中央的要求将扶贫资金用于对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有利的扶贫开发。但地方政府,特别是贫困县、乡政府面临着完全不同于中央和省级政府的财政状况,与促进经济增长、提高地方财政收入、维持政府机构正常运转、保持社会治安稳定等上级政府重点考核目标相比,扶贫对贫困县而言并不是最重要的目标。因此,地方政府很难将加快扶贫开发摆到首要位置,并且有极大的动机将扶贫资金挪用于自己认为更重要的地方。这就使得中央的扶贫目标得不到落实,而且政府级别越低,偏离程度越大。第二,影响了扶贫开发工作的效率。作为扶贫开发的最终责任人,中央政府只拿钱而不负责任,即把钱和责任交给了地方政府。而省级政府分配和使用中央资金却并未真正负责,仅仅是名义上要求下级政府负责。县级政府在由省级政府分配扶贫资金和确定扶贫项目的情况下,既无实际责任,也没有相应权力。这种中央拿钱不负责,省级花钱不负责,县级有责而没有资金分配权的状况,直接导致扶贫资金难以瞄准贫困人口,特别是在扶贫工作目标宽泛、扶贫资金使用范围模糊的情况下,更是如此。
2、 资金分配缺乏有效的约束激励机制。财政扶贫资金分配机制的合理与否,直接影响到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和财政扶贫工作的实效。从目前中央到省以及省以下的资金分配方式来看,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缺乏正向激励。按项目分配资金,主要弊端是容易出现资金分配中的寻租和下级到上级跑项目的现象,造成项目的多少在地区之间存在较大差异。按基数法分配资金,最大的问题是不能充分体现资金分配与贫困程度的对应关系,容易导致平均主义倾向,干好干坏一个样,制约地方扶贫积极性的充分发挥。2001年开始实施的因素法虽然为扶贫资金的公平分配提供了政策依据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仍然存在较大缺陷:一是资金分配9大因素中的“国家扶贫方针政策”和“其他”这两项难以明确界定,留下了自由裁量空间。二是财政扶贫资金分配机制的合理与否,直接影响到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和财政扶贫工作。按项目分配资金,主要弊端是容易出现资金分配中的寻租和下级到上级跑项目的现象,造成项目的多少在地区之间存在较大差异。按基数法分配资金,最大的问题是不能充分体现资金分配与贫困程度的对应关系,容易导致平均主义倾向。二是统计数据不客观影响因素法的公平性和合理性。理论上讲,如果因素法依据的贫困人口数、农民人均纯收入、地方财力、人均gdp等相关统计数据客观、准确,计算方法公开、透明,就能够保证扶贫资金分配的公平、合理。但现行制度存在的缺陷使地方政府为获取无偿的财政扶贫资金而影响和控制本地因素、主观夸大贫困状况,造成数据失真,加之资金分配过程的不完全透明,限制了因素法发挥应有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3、 重点县扶持缺乏动态调整机制。缺乏动态调整机制,一是不利于调动积极性。由于缺乏可靠的监测评估和科学、合理的动态调整机制,重点县一旦确定,就很难退出。部分长期戴“重点县”帽子的县容易产生惰性和依赖思想,主动减少贫困的积极性不高,对扶贫开发的投入并没有随着地方财力大幅增加而相应增长,有的甚至将扶贫资源用于非贫困人口受益的地方;部分基础条件较好的重点县由于长期得到大量的扶贫资金支持,虽然总体上已经脱贫,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已经超过一些非重点县,但是仍不愿摘帽,反而将保住国家级、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的帽子作为“政绩”之一。另一方面,本来贫困却进不了重点扶持范围的县积极性受到打击,造成扶贫开发工作长期没有起色。二是扶贫重点县瞄准的准确性有所降低。按照2018年的初步统计数据,有37个扶贫重点县的人均国内生产总值、61个重点县的财政收入超过了全国县市的平均水平,两项指标双超的重点县有30个,占重点县总数的5.1%。2018年,592个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覆盖的扶贫对象为2100万,占全国贫困人口总数的52.4%,与2001年确定重点县时覆盖61.9%的绝对贫困人口、63.3%的低收入贫困人口相比,覆盖比例有所降低。
4、 资金分散,缺乏有机整合。2017年,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扶贫办在中西部21个省区开展了“县为单位、整合资金、整村推进、连片开发”试点工作,在重点贫困县内选择贫困乡村集中连片区域,根据扶贫开发和现代农业建设规划,围绕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和增加贫困人口收入的目标, 以发展优势产业、特色产业为重点,整合部分财政扶贫资金和其他涉农资金。虽然试点工作进展顺利,但在全国范围内多头管理的现象依然存在,具体原因主要有以下方面,一是部门和地方即条条和块块之间在扶贫和农村发展中的角色定位不明确、功能界定不清;二是规范各项资金投入、分配、使用和管理的政策和制度之间存在冲突;三是扶贫资金与广义的面向农村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之间缺乏功能和职责明晰的边界,在实际的资金分配中,存在着扶贫资金用于重点县和重点村,其他农村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用于非重点县、重点村的不成文做法,导致贫困县、贫困村在很大程度上被排除在规模更大的农村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对象之外;四是在现行的行政管理体制下,由于专项资金的计划、分配、监督和评估等都是依托各专业部门进行的,地方政府难以有效地统筹安排和整合使用扶贫资金。五是专款专用的管理原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各项资金的有机整合。对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的初衷是避免和减少资金被挪用的现象发生,但专款专用也给专项资金打下了专业部门的烙印,并且可能成为部门利益的体现,从而使专项资金的整合使用面临诸多难以突破的藩篱。
5、 参与式扶贫仍未落实。近年来,参与式村级扶贫规划的实施为贫困农户参与扶贫项目的设计和管理提供了新的有效途径。但在近15万个贫困村进行参与式扶贫规划不可避免地存在一系列问题。第一,不少地方的农户参与流于形式,扶贫规划不能完全反映贫困农户的实际需求;第二,由于资金有限,村级规划一般只能分批在不同的贫困村中实施,部分村要在规划完成数年后才能实施规划的项目,届时项目的可行性将大打折扣,需要再次进行调整。第三,实施参与式扶贫规划的一个重要目的是将以往分散在各部门的扶贫资源整合在一起,然后根据规划在贫困村综合实施基础设施、社会发展、生产活动和能力建设等扶贫项目,实现扶贫资金使用效率的最大化。但在现行管理体制下,如何有效整合所有扶贫资源仍是一个难题。第四,在许多地区,资金和项目的决策权由县级行政官员转移到了乡村精英的手中,从而形成了新的道德陷阱。二是项目审批级次过高,资金到位晚。为了避免县级政府挪用资金或将资金用于扶贫以外的项目,多数省都将项目的审批权放在省一级的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部门。具体程序是:根据省一级政府确定的项目选择基本原则,即“依据规划,突出重点,相对集中,项目择优,注重效益,统筹安排”,乡镇政府和县级政府部门申报项目;县财政局或扶贫办对项目进行筛选,并报经县扶贫领导小组综合平衡、审批后,编制年度项目申报计划;该申报计划经地(州、市)级财政局和扶贫办审查汇总、报省级政府审批后,由县级政府部门和乡镇政府组织实施。
三、战略对策
1、创新模式,实现农业经营多功能化。实施农业多功能经营方式、建构农业多功能经营体系、走农业多功能化经营道路是农村区域发展的科学选择。近年来,农村地区悄然兴起的新型多功能属农产业以及一些乡村农业经济朝产业化、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方向发展的趋势,都为农村实施农业多功能经营方式与建构农业多功能经体系奠定了良好基础。特别是广大山区县完全可以利用农业多功能经营体系发展县域经济。农村区域农业多功能经营体系由农业多功能经营模式体系、多功能属农产业体系、多功能生产体系、多功能经营规制体系、社区公共设施体系等构成。建议:(1)从战略的高度提出桑植县农业现代化的“多功能化发展战略”,根据桑植各乡镇农业布局规划并出台《桑植县农业多功能经营与发展规划》。(2)支持组建非政府组织的农业多功能经营的管理共同体。共同体成员由地方政府委派的管理专员、实施单位和农村新型经营主体的代表共同组成,该共同体是具有独立行使监督管理权利的法人,其职责是在多功能农业发展意识上求同存异,在发展能力上取长补短,建立围绕农业多功能经营体系的管控制度、资源配置规划和激励机制。(3)支持各地探索农业多功能经营产业体系。鼓励因地制宜地选择合适的农业多功能经营模式,发展多功能属农产业,结合本地资源及其多功能属农产业类型,对所选多功能属农产业进行科学组合;通过总结本土经验、引进先进技术、委托研发、购买专利等途径建立本地农业多功能经营技术体系,由此建构农业多功能经营的生产体系。(4)扶持和创新农业多功能经营主体。从农户个体经营、村集体经营、股份合作经营、公司加农户经营、专业合作社加农户经营、产业园区经营、对外承包经营等经营模式中选择适合本地的主体经营模式,通过支持和培育典型与示范带动,推动农业多功能经营与发展。(5)营造农业多功能经营与发展的政策环境,颁布农业多功能经营支持政策和法规,建立多功能经营体系与政府支持的良性互动机制,加大农业多功能经营与发展的宣传,强化农业多功能经人才的培育。
2、加快培育新型农村经营主体,实现农业生产组织专业化。坚持家庭经营在农业中的基础性地位,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共同发展的农业经营方式创新。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在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前提下,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允许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鼓励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上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为此建议突出做好以下工作:(1)以大力培育专业大户发展成为家庭农场为带动,进一步提高广大普通农户的集约化经营水平。要本着发挥土地效益的基本农业经济理念,一方面研究出台奖罚并举的措施,切实杜绝耕地抛荒和水稻“双改单”;另一方面科学引导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的农村致富带头人和种养大户加快土地流转,扩大生产规模,成立适度规模经营的家庭农场。建议尽快出台本县家庭农场发展实施方案,按照“生产有规模、产品有标牌、经营有场地、设施有配套、管理有制度”的要求,尽快出台不同生产领域家庭农场的认定标准及其扶持奖励办法。(2)切实规范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进一步提升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首先要在进一步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部门的机构编制设置及人员配置的基础上,规范合作社申报、登记、管理等操作规程。其次要整合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