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第2页
办结率和满意率均达到100%。全年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500余人次,发送《法院工作专报》3700余份,邀请代表、委员旁听案件30余人次,视察法院工作、参与重大活动12次,召开座谈会17次。从代表、委员中聘任执法、廉政监督员27人,对法院审判工作、廉政建设等情况实施监督,取得了良好效果。五、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全面加强队伍建设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论述,以“为民公正促和谐,优质高效促发展”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了“远学单玉石,近学邱忠翠”活动,组织两级法院模范法官干警先进事迹报告团进行巡回演讲,用身边的先进典型教育人、鼓舞人、激励人。开展了“拔尖子、选能手、树标兵”等多种形式的岗位练兵活动,组织全市法院工作绩效“对口赛”,不断提高法官干警的司法技能、办案质量和工作效率。
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争创“五型法官”的若干意见》,搭建学历教育、岗位培训、司法考试和调研交流平台。通过全体法官推荐测评、公开考试、组织考核,重新选任了审判委员会委员,并在全省中级法院率先实行了专业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制度;公开选任了审判长和执行长,一批经验丰富、德才兼备、年富力强的业务骨干走上了重要审判工作岗位。进一步健全了院长、庭长、审判长三级负责制,成立案件质量评查办公室和审委会办公室,不断完善审判流程管理,进一步规范了司法行为,促进了司法公正。
强化院、庭长“一岗双责”,进一步健全了发现问题、纠正错误和追究责任的工作制度。加强对法官干警履行职责以及八小时以外行为的监督。实行队伍状况动态分析,定期排查不放心的人和事,做到抓小、抓早、抓实。修订和完善了廉政责任保证金等20余项加强队伍管理的工作制度,使反腐倡廉工作不断深入。市法院连续两年被评为全市党风廉政建设量化目标达标先进单位。
六、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工作
市法院紧紧依靠各县区党委和人大对基层法院的领导和监督,认真履行对基层法院领导干部协管和审判监督的职责,切实落实对基层法院班子协管考核、队伍动态分析等制度。加强两级法院干警的学习交流,选派优秀的年轻干部到基层法院担任副院长,选调基层法院优秀法官到市法院挂职锻炼。实行了基层法院工作联系点制度,强化审判监督与指导,建立和完善了上下级法院案件质量定期通报等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基层法院清理积案、涉诉信访、队伍建设等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基层法院审判权、执行权公正高效行使。全市基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6949件,审、执结15669件,同比分别增长4.3%和5.1%;案件上诉率、更改率同比分别下降0.9%和0.6%。
20xx年工作安排
20xx年,市法院要继续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化解矛盾、构建和谐为主线,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着力服务发展,服务稳定,服务民生,为建设富裕、民主、文明、和谐的**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
大力加强刑事审判工作。坚决严惩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严重暴力犯罪、集资诈骗犯罪、滥采矿产、盗伐林木犯罪和贪污贿赂犯罪等。民商事审判工作,要坚持“项目建设有所需,人民法院有所为”,为项目建设提供迅捷、到位的法律服务。突出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林权纠纷、征地补偿等涉农纠纷案件的审理,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司法保障。进一步加强行政审判工作,妥善化解涉及城市拆迁改造等群体性行政争议。继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积极参与全市经济秩序综合整治,为全市经济发展创造公平有序的法治环境。
二、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完善各项工作举措
不断完善司法便民、利民的各项举措,全面推行上门立案、预约立案、巡回审判、速裁法庭等司法便民工作机制;大力推广诉前指导、诉中释明、判后答疑、执行告知等工作方式,将和谐司法理念贯穿于审判、执行工作的全过程。积极开辟涉及民生案件的“绿色通道”,做到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继续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涉及弱势群体的案件最大限度地减、缓、免诉讼费,彰显司法的人文关怀。
三、坚持加强内外监督,不断改进法院工作
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各项决议和决定,及时向市委和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对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做到认真研究、落实责任、抓紧办结、按时答复。继续创新形式,拓展渠道,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工作联系。不断完善审判质量效率指标评估体系,促进审判质量和效率的提高。大力强化法院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全面落实审判公开制度,最大限度地使审判权、执行权在阳光下运行。
四、坚持文明公正司法,大力加强队伍建设
继续巩固“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成果,全面加强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司法能力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高度重视司法能力培养和司法技能培训,广泛开展庭审观摩、调解竞赛、裁判文书评比等岗位练兵活动。不断加强审判监督指导,切实履行对基层法院班子协管职能。继续坚持开展经常化的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确保司法公正和队伍廉洁,建设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法官干警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