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局排头兵实践活动动员大会讲话
文章标题:县财政局20xx年排头兵实践活动动员大会讲话围绕“一个中心、一个目标、二个推进”推动财政工作全面发展
─**县财政局20xx年排头兵实践活动动员大会
同志们:
按照县委要求,今年在全县开展“三服务一促进”(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大局,促进社会和谐)主题实践活动,县委3月21日召开了动员会,部署了这项活动。局党组根据县委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局实际,调整了局开展排头兵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订了具体实施方案。为确保排头兵实践活动在我局顺利推进,下面,我就开展这项主题实践活动讲四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三服务一促进”排头兵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
去年,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开展以“三个走在前面”为主题的排头兵实践活动,坚持重实践、抓落实、求实效,着力破解发展难题,建立科学发展机制,推动落实科学发展观走在前面;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推动构建和谐社会走在前面;发挥“三个作用”,争当“三个排头兵”,推动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走在前面,形成了“爱岗敬业创佳绩,争当财政排头兵”、“股室创优争先进,岗位竞赛当标兵”的浓厚氛围,取得了明显成效,有力地推动了财政各项工作的发展。在受煤矿关闭及自然灾害带来的困难和问题的情况下,我们通过抓重点、攻难关、做亮点和全局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20xx年县级财政收入增幅达30.1%,分别获得了省、市财政激励奖。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局党组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积极参与,人人争当财政排头兵分不开的。实践证明,排头兵实践活动是我局积极探索机关党建与各项工作紧密结合的新载体;是积极探索机关党建新路子的有效载体;是推动财政各项工作上新台阶的有效载体,是巩固先进性教育成果和建立先进性建设长效机制的有效载体,也是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有效载体。
为落实县委继续深入开展排头兵实践活动的决定,局党组制订了今年开展“三服务一促进”排头兵实践活动方案,要求全局干部职工要继续争当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大局,促进社会和谐的排头兵。“三服务一促进”主题实践活动,是以“三个走在前面”为主题的排头兵实践活动的延伸和深化,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省委九届九次、十次党代会工作部署的一项重大举措。开展好“三服务一促进”排头兵实践活动,有利于巩固和扩大去年排头兵实践活动的成果,有利于推动我局财政各项工作,有利于推动我局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建设“生态经济县、文化先进县、安康和谐县”的进程中更好地发挥排头兵作用。干部职工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克服厌战情绪,增强开展好这项活动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明确“三服务一促进”主题实践活动的主要任务
围绕“三服务一促进”的目标要求,结合本局实际,主要任务是:
(一)深化排头兵观念深入人心
围绕“三服务一促进”的目标要求,紧密结合我县面临的经济形势和我局的工作任务,紧密结合机关作风评议活动,认真开展以“三服务一促进”为主要内容的思想教育,坚决破除妨碍当好排头兵的各种思想障碍,使排头兵观念更加深入人心。我们要深刻领会贯彻落实李嘉市长在市财政局调研时的讲话精神,真正树立“爱岗敬业三服务,促进和谐创佳绩”,努力使我县财政成为“积极财政、公共财政、有效财政、规范财政”,为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
(二)突出财政工作中的“一个中心”
就是不断做好做大我县财政“蛋糕”为中心。要切实把财政增收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生财有道、聚财有方,重点和零散收入一齐抓,强化征管,加强财税协调,严格依法治税,依法理财,完善征管措施,拓宽征管范围,堵塞征管漏洞,挖掘增收潜力,做到颗粒归仓,应收尽收,构建稳定持续快速的收入增长机制,坚决完成和力争超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给的各项任务。
(三)力争实现今年财政工作中的“一个目标”
就是增强信心,挖掘潜力,力争县级财政收入登上亿元台阶。围绕、“四个梅州”发展战略,按照建设“生态经济县、文化先进县、安康和谐县”的总体要求,做到抓重点、攻难关、做亮点。积极筹措资金,支持重点项目和县域经济的发展,群策群力,挖潜增收,力争登上亿元台阶。
(四)实现财政工作的“二个推进”
一是推进公共财政的建立。就是要建立一个“民生”财政。按上级财政部门的统一部署,不断推进实现制度创新科学理财。在创新制度方面,坚持用财有规,强化预算约束,深化部门预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财政投资审核、非税收入管理等财政制度改革,加强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监督各个环节的整体配合和协调,逐步建立科学规范的公共财政体制。继续实行“财政监督与财政管理紧密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