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局排头兵实践活动动员大会讲话第2页
合,财政监督与财政改革同步实施”,健全“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绩效评价”的监管机制;加大财政财务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加强对重大项目、重点资金的跟踪监管和绩效评价,规范财经秩序,严肃财经纪律。在科学理财方面。整合资源,优化支出结构,坚持财政支出向“三农”倾斜,向社会保障倾斜,向义务教育倾斜。确保有限的财政资金投入到关系国计民生的项目上;投入到解决困难群众生产生活问题、构建和谐稳定社会的项目上;投入到保障社会公共需要的基础性领域;投入到支持“四个梅州”发展战略和建设“生态经济县、文化先进县、安康和谐县”上来、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培植壮大财源、拉动经济增长的重点项目上,实现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二是要积极推进机关效能管理。要以争当财政排头兵为目标,推进服务型机关建设上下功夫。把开展排头兵实践活动与创建“六好”机关及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坚持以人为本,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巩固团结向上、爱岗敬业、你追我赶、奋发有为的工作氛围;健全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改进机关作风,不断增强干净干事、高效干事的能力,提高服务水平,提高工作效能,努力实现在工作效率上、工作质量上、服务水平上有新提高,新进步。
(五)实现财政工作的“三服务、一促进”
一是财政工作要服务于基层。就是把工作着力点放到基层,为基层利益而谋,为基层的发展提供服务。重点是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理清理财思路,破解发展难题,为基层提供又快又好的优质服务,切实提高工作效率。
二是财政工作要服务于群众。就是在财政各项工作中真正体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切实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认真做好对困难群众的帮扶工作,努力推动解决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教育、医疗、住房、社会治安、公共安全、资源环境及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实质问题。
三是财政工作要服务于大局。就是财政的各项工作都要围绕县委提出的“三大战略”、“八大措施”和十项重点工程,发挥财政的职能作用,树立崇商重企的时代理念,以积极的意识、积极的姿态,积极的行动,支持县域经济的发展和“三大战略”、“八大措施”以及十项重点工程的实现。
四是财政工作要促进社会和谐。就是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全局,提高财政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府的决策和部署,结合财政的工作任务,攻难关、挖潜力、抓收入,为促进社会和谐提供财力保障,协调好群众的利益关系,加强社会公共基础服务性的建设,切实维护好社会的稳定。
三、抓好“五项行动”,深入推进实践活动
围绕“三服务一促进”的要求,结合本局的实际和特点,坚持以“一个中心、一个目标、二个推进”为重点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实践活动。一是要在服务上下功夫,做到财政工作服务水平有新突破。要解决好党员干部的服务意识、服务能力、服务到位、服务成效等问题。二是要在促进上下功夫,做到促进社会和谐有新举措。要考虑如何创新观念、创新手段、创新机制去加强服务,促进发展、促进和谐。三是要在改进上下功夫,做到改进作风有新气象。要把改进领导作风、改进机关作风摆上突出位置,切实加强本单位本部门的机关作风建设;以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排头兵作风,扎实推进开展该主题实践活动,并以此为契机,切实解决机关干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各股、中心要围绕“三服务一促进”的任务,始终坚持重实践、见行动、办实事、见实效,主要通过“五项行动”深入推进实践活动。
一是开展民情调研行动。首先是开展民情教育,学习公共财政的理论知识和财政的政策法规。采取大讨论、演讲、写学习心得、举办学习专栏等形式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其次是各股、中心按所属范围开展以“关注基层、关注民生”为主要内容并结合我县财政的实际就“如何挖掘潜力,增加财政收入”开展调研活动。同时组织党员干部到扶贫挂钩点开展实践体验活动。
二是春风送暖行动。积极开展“关爱党员,增强党性”活动,加大对困难党员的扶持力度。结合扶贫挂钩村和“十百千万”干部下基层驻农村工作,切实做好劳务帮扶、智力帮扶和技能帮扶的力度。深入开展扶贫济困等实践活动。
三是阳光便民活动。完善便民服务措施,公示服务承诺,承办部门,有关政策法规,办事流程等事项,实行党务、政务公开制度,提高办事的透明度,完善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健全为企业服务的工作措施,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四是基层维持稳行动。认真开展“21项民生信访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接待处理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切实做好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五是和谐创建活动。认真开展“活力团队、和谐机关”活动同时,积极开展创建“和谐股室”、“和谐党支部”、“和谐班子”的活动。认真开展“我为和谐添力量”的实践活动。
四、加强领导,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服务一促进”排头兵实践活动要取得实效,关键是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局党组调整充实了局机关开展排头兵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负责活动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实行党组书记、局长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分管领导对开展排头兵实践活动的日常工作具体负责,各党小组长,各股、中心股长(主任)为本党小组、股、中心开展排头兵实践活动的责任人。各级要高度重视,结合具体业务工作,狠抓落实,扎实有效开展活动。
(二)注重效果,有机结合
各股、中心要按照局活动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对财政工作的“一个中心,一个目标、二个推进”,结合各自的年度工作任务认真组织好活动。同时要把整个活动与机关作风评议,日常党务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纪律教育月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确保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收到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大造舆论,形成声势
举办学习专栏,写好学习心得,积极开展“财政工作如何,关注基层、关注民生”的大讨论,使整个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切实增强当好排头的责任感与使命感。
同志们,今年排头兵活动的任务已经明确,我们要继续发扬排头兵精神和排头兵作风,积极探索“三服务一促进”、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党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的实践载体,有效方法与有效途径,把“三服务一促进”活动落到实处,为加快建设“生态经济县、文化先进县、安康和谐县”更好地发挥排头兵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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