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在全市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一、正视问题,反思问题,切实增强各级领导“一岗双责”的责任感
长期以来,全市工商系统各级领导坚持“两手抓”,认真履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的责任,党风廉政建设和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这要充分肯定。但用一分为二的观点看,特别是从最近一段时间市委、市政府领导和省局对群众来信来访的批示,省、市局暗访执行禁令及市局执收执罚情况检查和群众反映的意见看,对全市系统党风廉政工作和队伍建设,一是不可高估成绩,二是不能低估问题,三是不得高枕无忧,我们的工作离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差距,任务还很重。因此,我们要保持清醒的头脑,正视问题,反思问题,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履行“一岗双责”的责任感。
要正视问题,就是不能回避问题,不能掩盖问题,不能只讲客观,更不能麻木不仁。比如暗访录像中反映的少数干部工作作风、服务态度差,个别干部上班期间打游戏、打牌,工作日午餐饮酒,少数基层单位强制搭车收取会费,群众来信反映个别单位强行指定验资机构验资、随意抽查商品、提高收费标准,有的个别单位领导违反收支两条线等,这些问题都是客观事实摆在我们面前,是回避、掩盖不了的。我接到几起群众的举报,安排科室去调查,回答都是讲客观,回避问题,不敢正视问题,更不能从主观上认识问题。
针对问题,我们要反思。我们的各级领导,尤其是主要领导,要自问是否做到了负总责、履行“一岗双责”的责任,在新的形势下,如何抓好党风廉政工作,如何做到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工作“两手抓、两不误”,如何建设好班子带领好队伍,如何认识问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如何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防范机制。
毛泽东同志曾经讲过:“只有落后的领导,没有落后的群众”。当前我们工作和队伍中存在的一些问题,问题虽然出在下面,但主要责任在我们领导,在领导机关,在“一把手”。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客观上的,也有主观上的,但主要还是要在主观上找原因。一是领导在抓班子带队伍上教育不严、制度落实不力,监督乏力,对问题处理态度不坚决,甚至护短、袒护,对问题的严重性认识不够。二是监管执法的指导思想不够端正,紧贴“中心、服务”要务,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意识树的不牢,没有真正把全心全意人为民服务和执法为民的宗旨贯穿和体现在业务工作中;监管执法和服务的关系,执法和人民群众的关系处理的不好;重收费、轻管理,重处罚、轻服务,以管理者自居,服务态度差,服务质量低,作风飘浮,方法简单,以至出现扰民、与民争利,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三是诚信意识差。工商部门向社会的承诺不能完全兑现,有的成了空话、假话,严重影响党和政府在人民心中的威信和形象。我们在录像中看到的镜头是局部的,不是大面积的。我们把过去的制度翻开看一看,对照要求我们做到了多少,还有多少没做到,为什么没做到。工作中出点问题并不可怕,关键是我们领导怎样认识问题,如何解决问题。要多从领导的责任上反思问题,多从主观上查找原因,扎实增强“一岗双责”的责任感,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工作,努力做到执法为民,实现吴仪副总理提出的“两个统一”。
二、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的体系和机制
第一,突出重点部位、重要岗位,抓住易发多发问题的关键环节,从源头健全制度,立足防范。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要围绕人、财、物,针对案、费、证、照这些重点和环节进行关口前移,切实做到教育、制度、监督并重。
第二,坚持实施“一把手”工程,认真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一是要强化“一把手”责任。“一把手”必须把党风廉政工作抓在手上,凡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大活动要亲自研究、部署;凡涉及查处中层以上干部违法违纪问题要亲自过问;凡上级颁布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要带头执行;凡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亲自解决。二是要健全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制度相配套的工作机制,坚持领导班子成员各负其责,分工明确。在各负其责中,要做到三个一同明确:即领导班子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要一同明确;业务工作责任与党风廉政工作责任一同明确;管好下属单位的责任与管好子女、配偶和身边工作人员的责任一同明确。要抓好检查考核,落实六项配套制度:包括党风廉政责任书结帐制度、述廉述责制度、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制度、向上级报告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情况制度、明查暗访制度、告知和回告制度。形成用制度规范领导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三是要实施责任追究制。这一点一定要严格起来。要明确责任追究的主体、界限、内容和政策界限,责任追究是追究责任人,即领导,而不是处理违纪违规当事人,是追究责任领导,而不是处理当事领导,是对领导管辖权的责任追究,而不是对违纪问题的处理。当前抓责任追究要抓住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