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与监管并重,规范与服务并举
登记与监管并重,规范与服务并举登记与监管并重,规范与服务并举
近几年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工商总局关于整顿市场秩序的工作要求,紧紧围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这一中心,做到登记与监管并重,规范与服务并举,为辖区健康经济有序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以规范设立、有序发展为准则,严把市场准入关
几年来,无论是注册登记,还是日常监管,我们始终都把规范市场主体资格准入作为首要条件,从源头上规范市场主体行为。规范设立、有序发展的重要内容就是企业设立条件是否齐全以及前置审批手续是否完备,为此,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文秘114版权所有
首先,我们在市场准入方面一视同仁,一再强调了依法办事的重要性,并多次表明了原则面前不让步的坚定立场:在法律面前,任何企业都不是“特保儿”。与此同时,我局相应地做了大量、多方面的协调、解释工作:对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坚持原则的前提下,既要表示服从和配合,又要及时宣传、讲解有关法律法规;对企业,除了做好解释、宣传工作外,既要对其表示热忱欢迎,也要为其指明正确的路径,同时还要帮助其完备资格,完善手续,并尽所能做好服务工作。我们还要求登记部门尽量提前介入企业注册登记工作,宣传工商法规,以避免到了登记时才发现条件不具备的现象发生。通过不懈努力,多年来,我局没有出现法律手续不齐即办理注册登记的现象。
其次,我们强化了企业注册登记前置审批手续的不可缺少意识。前置审批手续是否完备是企业是否具备该方面经营资格、条件和能力的前提,任何企业也不例外。因此,我们一直都要求企业在注册登记时提交完备的前置审批手续。特别是近几年来,我们将企业前置审批是否完备作为了登记工作的重中之重,常抓不懈,毫不含糊。在登记时,对应提交前置审批证件的,查看原件,留存副件;对应提交前置审批意见、待企业成立后再提交证件的,在执照上先将经营范围暂核为“筹建”,并将经营内容打上括号;待企业提交了有关前置审批证件后,再换发执照,正式核定其经营范围。若企业完成筹建后,无法提交正式前置审批证件的,责令其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
第三,我们注重了年度检验及日常监管的企业资格条件意识。近几年来,我局的企业年度检验和日常监管工作一直都围绕以下两方面重点进行,一是实事求是,摸清家底;二是严把前置审批手续审查关,做好前置审批手续的清理完善工作。对后者,我们每年都在年检工作安排中,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省、市局要求和辖区实际情况,确定一批重点行业,对经营范围中凡涉及前置审批手续的企业,进行清查、规范,并连续几年都要求各登记机构将所有企业档案进行全面清理并建立台帐,通过台帐,对前置审批手续不全、过期失效的,及时通知提交或补办相关审批手续,提交、补办不了的,责令其变更经营范围或办理注销登记。
二、加强出资管理,督促按期到资
注册资本是企业成立和发展的基础和源动力之一,按期出资则是企业必须应尽的义务。近几年来,我们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加强出资管理,力促企业按期到资。
在出资管理工作中,我们先后实行了发放限期执照和实施注册资本实缴公示制等措施,还对不到资的企业制发《出资催缴通知书》。通过这些手段,有效地促进了企业注册资本的落实到位。
在年检工作中,我们又将到资情况不佳的企业作为规范管理的重点。一方面规范有实物出资企业的管理,凡有实物出资的,特别是以房屋、土地和车辆出资的,一律提交资产过户后的手续;尚未过户的,限期办理,同时年检核为B类企业;对限期内不办理或办理不了过户手续的,减少相应的实收资本额度并在营业执照上明示。另一方面,对注册资本未全部到位、但又能开展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且不愿再出资的企业,限期办理减资手续;我们还加强了对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管理。在今年年检中,我们发现,企业在企业成立时,能按规定注入出资,但在办完验资手续后,便采取种种手段,如股东借款、集团内部拆借、内部往来帐等,抽走出资。为此,我们一方面严格加强年检审查,另一方面,对涉案金额较大、后果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立案调查,依法处理。
三、扎扎实实开展年检,实事求是清理“三无”
在多年的年检工作实践中,我们总结出了这样的年检工作原则,即布置要务实,工作要扎实,资料要切实,处罚要据实。只有真实、客观、全面地反映我区企业的实际情况,才能为今后的招商引资提供可信的参考,为政府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
为积极、稳妥地做好“三无”外资企业的清理工作,首先,我们取得了政府的支持。我局陈明其副局长为此专门向区政府作了汇报,汇报中,我们客观地分析了“三无”外资企业的问题及危害,强调了剔除水分、清理“三无”的必要性,从而得到了政府的理解与支持,并明确了清理“三无”企业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职能范围内的常规工作,是维护市场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