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贤任能是法院队伍建设的关键
选贤任能是法院队伍建设的关键选贤任能是法院队伍建设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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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往今来,国以人兴,政以才治。成就伟业的关键在于用人。今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把我国的人才建设提升到了一个新高度,对我国人才的发现、培养和使用产生了积极影响。在法院的队伍建设中,认真贯彻落实《决定》,实施好人才发展战略,是改进工作作风,实现“公正与效率”,从而把法院队伍建设纳入现代化、规范化、科学化的管理轨道的根本所在。而真正做到选贤任能,唯才是举,是法院发展的关键和前进的动力。
一、选贤任能事关法院工作大局,是法院队伍建设的重要基础,是实现“公正与效率”的根本保证
人才问题特别是选贤任能问题,在审判事业的发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司法公正能不能保证,工作效率能不能提高,法院形象能不能树立,社会正义能不能实现,从一定意义上说,关键在人。正如有人所说:任贤使能则事业兴,贬贤弃能则事业衰。纵观法院建设的历史,那些审判效率高、审判工作和队伍建设成绩突出的优秀法院,肯定有一批德才兼备、爱岗敬业的优秀人才,也必然有一个善于用人、敢于用人、选贤任能的领导班子;反之,那些审判质量低,违法违纪问题屡屡出现的法院,很多都存在着人才得不到使用,队伍整体素质低下的问题,领导班子也必然是一个不会用人、不敢用人甚至任人唯亲、任人唯金、贬贤弃能的领导班子。由此也可看出,人才工作特别是选贤任能,事关法院工作的大局,是法院队伍建设的基础,是实现“公正与效率”世纪主题的根本保证。为此,必须要把人才工作提高到一个新高度,高起点、高站位地来抓实抓好。必须要坚持党的领导。法院的队伍建设和人才工作必须在党的领导下进行。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的精神,坚持科学、公平、发展的用人观,不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逐步形成一支门类齐全、梯次合理、素质优良、新老衔接、能够充分满足现代审判需要的法官队伍,从而为审判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二、选贤任能必须树立科学的人才观,实施人才战略规划,掌握正确的用人原则
要通过树立科学的发展的人才观,实施人才战略规划的,掌握和运用正确的用人原则,既立足现实需要,又面向未来发展,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批立场坚定、公正廉洁、思想敏锐、业务精通、富有开拓创新精神和组织领导能力的高素质法官。
科学的人才观,就是要求选人用人者坚持“开放性”的人才理念、“广招贤”的人才政策、“诚纳才”的工作态度、“善用人”的工作招数,即领导干部要有爱才之心、识才之智、容才之量、用才之道。在选人上,要坚持公道正派、五湖四海,不搞团团伙伙、恩恩怨怨、条条线线。在用人上,要破除论资排辈、迁就照顾等陈旧落后观念,敢于打破常规,冲破束缚,不拘一格地任用人才,对看准了的人,要大胆培养、锻炼和重用。同时,领导干部要不断加强自身修养,以自己的人格力量集聚人才,以自己的真诚爱惜人才。
实施人才战略规划,就是要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地发现、培养、任用人才。要不断改进人才的培养、任用和管理方法,使发现和培养出来的人才能够更好地贯彻党的干部工作原则,更好地体现时代的要求。同时,要落实群众对人才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拔权和监督权,从而使选出来的人才更好地反映群众的意愿。要不断健全完善和发展人才工作制度,进一步扩大民主推荐、民主评议和民主测验的范围,改进方法,提高质量,从而防止和克服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掌握正确的用人原则,是选人用人的关键所在。要贯彻竞争择优、公开平等的原则。只有竞争才会出人才、出活力、出正气、出新风。要通过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任前公示、试用期等制度的实施,有效地规范人才的推荐、提名、考察、酝酿、决定、考核,从而把真正符合人才条件的人选拔出来并加以重用。要贯彻用人不疑、任才不妒的原则。要求用人者必须要有宽广的气度和胸襟,做到大公无私,不计较个人得失。要贯彻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原则。要把人才放在最适合发挥其专长的岗位,用其所长,避其所短。大材小用,是埋没人才、浪费人才,小才大用,是勉为其难、于事无补,甚至会适得其反。要贯彻以德育人、用廉养人、定期考核的原则。人才选拨任用后,大多数能够奋发向上,居安思危,做出令党和人民满意的成绩。但也有少数人或沾沾自喜,得意忘形,或只想收获,不想付出,或追求安逸,贪图享受,或一叶障目,不见森林。为此,必须要对任用的人才进行德育、廉政等方面的教育,并按照组织原则和工作标准对他们进行定期考核,使人才真正能发挥出作用,
三、选贤任能必须要善于发现和培养人才,构建规范、科学、合理的成才机制文秘114版权所有,全国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