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贤任能是法院队伍建设的关键第2页
秘工作者的114!选贤任能的前提就是必须要有贤可选,有能可用。同时,还必须要有识才和养才者,也就是千里马和伯乐的关系。为此,必须要以规范、科学、合理的机制来发现、培养和任用人才。
1、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一是要善于开发人才资源。用人失误是过错,埋没人才也是过错。因此,对于那些可造之才,必须要以伯乐的眼光,善于发现和挖掘“千里马”。在人才的开发上,要抓住人才成长的规律性,以新观念、新视角、新标准来认识和对待人才资源开发工作,把品德、知识、能力、业绩作为判别人才的主要标准,作为开发人才资源的重要依据。只要勤于学习、勇于实践、善于创新的人,都应为其提供良好条件,使他们的潜能和价值充分发挥出来。惟有如此,才能激励更多的人深入学习,提高自身能力,从而使用人者有更多、更好的人可用。二是要用好人才。用人是一种导向,也是人才成长环境好坏的重要标志。《史记·五帝本纪第一》中说:“尧知子丹朱之不肖,不足授天下,于是乃授权舜。授舜,则天下得利而丹朱病;授丹朱,则天下病而丹朱得其利。尧曰‘终不以天下之病而利一人’,而卒授舜以天下。”众所周知,舜治天下而太平盛世。从这一历史典故中来看,尧的品德是高尚的,在用人上也是从大局(天下)出发的。为此,作为领导干部,必须要像尧那样,杜绝以个人的亲疏好恶来选拔、培养和使用人才。要敢于坚决打破旧习惯,确立新观念,唯才是举、唯才是用。三是要为人才提供良好的成长条件。要不断完善使用人才的各项体制,对于高素质的人才,要早发现、早培养、早使用,并努力做到以事业留人才、以待遇留人才、以感情留人才。四是要敢于为人才做主。在人才的使用上,既要不忘经验丰富的老同志,又要敢于使用新人。同时,对于政治坚定、思想敏锐、业务精通、公正清廉的人才,要敢于大胆使用,不纠缠细枝末节,敢于为所用的人才做主。
2、探索全新的培养方法。一是改革培训内容。培训内容要由目前的灌输型向自省型转变,由单一型向系统型转变,从而在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培养大局观念、提高业务素质等多方面下功夫,努力培养一专多能的高素质法官。二是改革培训方式。培训方式要由课堂讲课的传统方式向灵活多样的培训方法上转变,不断探索现场体验式、案例分析式、模拟庭审式、集体研讨式等新的培训方式方法,不断提高培训的实际效果。三是强化实践锻炼。对于看准了的人才,要把培训和锻炼结合起来,把人才放到实践中、放到艰苦的环境中、放到基层中去磨砺,防止出现理论强而实践弱的情况。
3、构建成才的体制机制。培养人才,需要通过制定完善人才的培养和使用政策,深化人才使用体制改革等综合措施,才能培养出高素质的真正的人才。一是建立竞争择优的人才选拔使用机制。要切实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真正把那些具有培养价值,符合人才标准的人选拔出来。同时,在人才的使用上,要贯彻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原则,防止出现只能上不能下,“凑合”使用的问题,从而切实构建起能上能下、能进能出、人尽其才、充满活力的人才机制。二是建立与人才贡献相适应的激励机制。对于看准的符合标准的人才,要关心他们的生活,保护他们的积极性和创新精神,使他们充分享有实现自身价值的自豪感、贡献社会的成就感、赢得尊重的荣誉感。要制定适当的精神和物质奖励政策,对于那些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才,大胆给予奖励,从而支持他们的工作。三是建立规范合理的考核机制。在人才的考核上,要坚持定期考核的原则,按照民主测评,实绩考察、专项调查、面谈等规定对他们进行考核。在考核时,要结合我院制定的《规范化管理考核实施办法和实施标准》,努力做到使考核公平、合理、科学、规范。同时,要注意处理好用人之长与避人之短的关系,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四、选贤任能必须坚持改进人才的管理方法,加强对人才选拔使用工作的监督
1、要改进人才的管理方法。人才的成长不仅需要严格的自律,还需要严格的他律和组织的严格管理。一是要适时建立后备人才库,对人才进行分类管理,重点培养;二是要严格对人才的管理,按照“干好干坏不一样”的原则,对能干事、会干事、干好事的人,进一步提拔重用,而对那些沾沾自喜、不思进取甚至敢于违法违纪的人,情节较轻的,进行批评教育并取消其后备人才资格,情节较重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严肃处理。三是加强对选拔使用干部工作的监督,主要是看领导干部在选人用人上是任人唯亲还是任人唯贤,是否做到了廉洁用人、公正用人,是否坚持了干部任用的各项制度。
2、要加强对被选用的人才的监督。要不断健全人才监督工作制度,利用多种渠道对人才或后备人才进行监督。主要是“六看”,即:看事业心、责任心强不强,是否能够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看工作作风好不好,是否能公平对待当事人,公正审理案件;看廉洁自律的标准高不高,是否存在违反廉洁自律规定问题;看办案效率高不高,是否做到了雷厉风行,高效办案;看精神状态好不好,是否具有昂扬向上,奋发有力的精神;看服务意识强不强,是否具有超前服务、主动服务意识。
3、要坚持科学的监督方法,逐步形成普遍的监督网络。除发挥本院监督部门职能外,还要注重社会监督,请人大、政府、政协及各界人民群众等社会力量对他们监督,逐步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监督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