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工程招投标审计的效果和体会
近年来政府投资审计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招投标作为一项重要的经济活动,必然是投资审计的重点对象。20xx年以来,笔者参加了审计署、xx审计厅金沙江向家坝水电站、国家体育馆、六景至xx港高速公路、西南水运出海通道工程等10个项目的审计,有机会从不同行业、不同层面、不同对象角度对工程招投标活动进行了审计调查,获得了一些搞好工程招投标工作的切身经验和心得。
一、找准切入点,是揪出招投标存在“猫腻”的关键
招投标属于项目前期工作,其牵扯太多利益,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审计要从参与各方入手,抓住关键点、找准切入点,查出招投标环节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从建设单位入手。从审计结果分析,建设单位规避招投标、虚假招标等问题是依然存在的。有些项目打法规的擦边球,将应依法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有些项目只对主体工程进行招标,附属工程、咨询服务则直接发包;有些垄断行业强调工程“特殊”性规避招标;有些通过故意缩短报名时间或在招标文件中设置倾向性条款,使其有意向的投标人达到中标的目的。如,某改扩建项目的中央大厅标段在资格预审和评标两个环节中设定的类似条件下,先是高分入围,后是低分出局,倾向性明显。
二是从投标单位入手。投标单位为获取中标,经常采取弄虚作假手法参与招投标活动,扰乱招投标市场,其手法一般有:围标串标陪标、提供虚假信息、违法转包分包等。20xx年,审计发现某高速公路2项钢护栏采购的投标单位以代替另外3家潜在投标人支付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围标串标;某工程电梯采购的中标单位假借资质、伪造公司业绩、编造个人身份信息等以达到招标文件设定的条件;某集团公司所辖两条高速公路施工总包单位90份施工分包协议书,有82份以劳务分包或包工包料方式违规分包给无相应资质的个人。
三是从招标代理机构入手。招标代理机构方面,主要是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我们可以从评标方法存在缺陷、评标专家抽取不规范、评标时间过短、档案管理不到位等方面切入审计。如,某交易中心64个招标项目,有26个项目将技术标评标内容切块分割交由不同的专家分别打分,该部分的分值由该评标专家一人评定,人为留下操控中标结果隐患;某集团公司属于国家高速公路网的10个材料采购招标项目中,有4个项目的评标专家未按规定从国家或部委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结果受人为因素影响较大。
二、打破常规思维,是提高招投标审计效率的利器
建设工程招投标不同于其他业务,其审计方法必须是完整、高效的。“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我们一定要打破常规思维,创新审计理念,多换位思考,多总结经验。
一是创新审计理念。招投标审计必须有创新的审计理念,更加注重预防。笔者主审的6个项目,均属于全过程跟踪审计项目,其特点是实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同步审计监督,招投标的每个环节都置于审计部门的监督之下并得到有效监督。这种审计方式的创新,拓宽了审计思路,使审计由“秋后算账”转为防微杜渐,从源头上的提前发现招投标存在的问题,及时促进整改,避免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二是灵活审计方法。审计方法有很多种,审计人员一定要根据项目特点灵活采用招投标审计方法,比如遵循性审计方法、综合性分析法、内查外调法等,或多种方法的综合运用,都会产生意想不到的效果。打破常规的“一看、二比、三查、四问”技巧就非常简单实用。“一看”,通过查看招投标文件、现场签到表以及其他相关书面资料找出疑点。“二比”,对比同一项目不同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对比不同时间段或不同项目的标书。“三查”,利用互联网进行各投标单位相关资料查询、查工商注册资料、查人。“四问”,问招标方经办人、投标人、投标单位相关责任人、相关工程材料设备价格,通过“四问”,还原招投标过程。前述审计发现的围标串标问题,就是通过此审计方法查找现场签到表发现同一人代表不同公司参加投标活动而形成的线索。
三是熟练相关知识。建设工程招投标专业性强、涵盖面广、体系庞杂,审计人员一定要做好招投标的调查研究工作,不仅要熟练招投标的书本知识,也要熟练招投标相关的规章制度,更要掌握书本上没有的招投标实践经验,并把它当成一把审计利器。我们把招投标问题整理汇编成册,每次审计直接对照问题查阅资料,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坐实原因分析,是研究解决招投标问题的法宝
我们审计的目的不是就问题而查问题,而是通过发现的问题,分析体制、机制、制度、管理等深层次原因,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促进规范整个招投标市场。
笔者认为,招投标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有四点:一是法律规章不够完善。当前,招投标法虽然一定程度上规范了建设工程市场,但仍然有不完善的地方。如,招投标法关于“化整为零”的条款并没有具体数额规定,在现实经济活动中难以把握其标准和尺度。同时,行业主管部门主导的有关招投标的法律规范性文件之间相互协调和整合不够,各项制度尚未建立和完善。二是评标机构履职不到位。招标代理机构由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缺少一个统一的自上而下的管理机构;相关部门对评标专家缺乏刚性约束,一些评标委员会设定不科学,项目业主代表的意向直接影响中标结果。三是市场诚信体系不完善。当前,招投标市场的诚信体系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招投标各方缺少行业自律,丧失职业道德的不诚信行为严重扰乱市场秩序,但失信者却未受到相应的惩处。四是主管部门监管不到位。从管理体制来讲,招投标管理职能交叉、条块分割、行业垄断等现状严重妨碍统一、有序、公平竞争的招投标市场的建立。从监管力度来讲,招标投标监管力量严重不足,招投标监管难以到位。
找到问题的症结,我们才能对症下药。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寻求解决对策:
一是注重制度完善,做到有章可循。协调整合招投标法律规范性文件体系,规范统一各部门的招投标相关规则,建立健全统一的招投标管理制度:一是要完善管理制度,尽量使招投标工作的每一个环节,每一种操作方式都有章可循;二是要完善监管制度,建立质疑投诉、责任追究等相应的招投标工作监管制度,用规范指导招投标工作。
二是注重加强管理,确保正确履职。进一步提高招投标活动的透明度,严格按照公开的招标条件和程序办事,确保招投标活动规范有序进行;进一步细化和明确评标专家的权力和义务、考核评价和动态管理,实施评标专家声明制度和加快推广电子化评标;进一步加强对评标机构管理,打破行业、地区界限,加快建立招标代理机构数据库,实现代理机构资源共享,使招标投标活动处于有效监管。
三是注重市场建设,健全信用体系。加快建立健全招投标市场信用评价和奖惩机制,规范招投标市场;加快建立招投标市场主体诚信库,促进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将招投标各方的信用情况纳入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并向社会公布,使信用不良者无从立足。
四是注重全程监督,规范招标行为。一是加快推进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和行政监察机关运用现场和视频、音频监控手段,对评标过程实行有效监督。二是强化招标管理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能意识,在现行管理体制暂不变的情况下,进一步增加监管的主观能动性,规范招投标管理行为。
以上是笔者在招投标审计中的心得体会,许多观点并未成熟,仅代表个人看法。不足之处还需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纠正、总结,争取对招投标审计更上一层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