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资金审计有感
作为一名审计人员、作为下派在村的第一书记,我对**年扶贫专项资金审计发现问题以及审计整改情况感触颇深,谈一下几点思考:
一、扶贫资金前期状况
(一)扶贫资金分配不尽人意。前些年,扶贫资金在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扶贫资金是“僧多粥少”,为激发农村发展活力,同时政府希望以点带面将扶贫资金分散拨付给各村。这些资金到村后多则五六万、少则一两万,有限的资金,各村无法将这些资金运用在特定扶贫项目上,他们想尽办法将相关资金通过不合规方法将资金套取出来,结存留余。最后,汇集各项资金、积少成多,用于村经济发展。
(二)扶贫资金拨付制度不能与时俱进。扶贫资金大多是以项目立项的方式上报,作为贫困山区,缺乏发展资金,镇级都要求各村积极争取扶贫资金,即使他们知道村上报项目是为了套取截留资金,却又听之任之。不套取截留项目资金,不聚少成多各村民生工程将举步维艰、寸步难行。所以镇“三资”中心有时只能装糊涂,只要各村将资金运用在民生工程、为民服务上,基本上也就默认。而且,大多数项目都是在工程基本完成验收后一段时间,才能将资金拨付到位,从而也导致很多时候不得不挪用其他项目资金。
(三)扶贫资金使用缺乏有效监管。前期各级镇府为争取扶贫资金,默认甚至协助违规争取项目资金,所以大多村干部认为只要资金用在发展村基础设施、村集体经济等民生工程上,即使将项目资金套取、挪用,也是出于公心,违规不违法。即便上级审查,只要能将资金使用的来龙去脉说清楚也就没事。因此,在资金使用时,他们几乎都不考虑是否合法、合规,他们更多考虑的是,有限的资金能否把具体事情做好。所以,各项监督管理制度难以落到实处,监管也基本上形如虚设。
二、扶贫资金审计的思考
随着审计机关不断深化对扶贫资金的监管,各级政府也强化了对扶贫资金的管理,基层在扶贫资金申报、管理、使用都有明显改善,基层截留、套取扶贫资金问题正逐步得到解决。但仍有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如何规范扶贫资金的使用。扶贫资金是改善贫困地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及生存环境,提高贫困人口基本生活水平的“助推剂”;是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打赢脱贫攻坚的“催化剂”;更是贫困群众的“保命钱”。笔者认为应该从三个方面强化规范扶贫资金的使用,首先,加强基层干部对法律法规的学习,经常组织收看违纪违规案件,让他们在支出各项资金时,心存敬畏;其次,组织各村在资金申报、管理、使用方面,进行横向评比,从而发现不足,学习先进;最后,通过各级检查发现不足,及时传达改正。
(二)如何避免审计处罚挫伤基层尤其是村干部工作激情。随着审计工作关口的前移,尤其是脱贫攻坚时期各级审计机关对扶贫资金都高度关注。为以儆效尤,对扶贫资金违规的惩戒力度也是空前。本已“5+2”“白+黑”也干不完工作的村干部,面对如此高压态势,开展工作也畏首畏尾。激发基层干部干事创新激情也迫在眉睫,笔者认为可以从两个方面激发干部积极性,首先在保障村干部基本工资的同时要奖罚分明,并以制度的形式明确。避免干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其次要建立容错机制,让村干部敢干敢为。基层很多干部都是本地人,他们都希望能把家乡建设的更美好,在做事过程中可能会犯错误,政府应该建立包容机制,允许他们犯错试错。
(三)如何发挥扶贫资金效用。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党向人民、向历史作出的庄严承诺。而发挥好扶贫资金使用的效用是脱贫攻坚成功的基石;也是审计人不断努力探索与促进的方向;更是打通全民“共享发展”成果最后一公里的关键。笔者认为可以从两方面促进扶贫资金使用的效用。首先强化审计监管。在确保扶贫资金不躺在财政账户上“睡大觉”的同时,从扶贫资金立项、实施、验收进行全方位跟踪审计,既能避免“以审代管”,更能避免基层为审计整改用一个错误去弥补另一个错误;其次,积极探索拓宽扶贫资金使用范围。积极探索因地制宜的扶贫项目,允许“买盐的钱打酱油”。有些村需要发展茶厂,有些村需要发展乡村旅游,这些不能一概而论。我们可以充分的从实际出发,探索性的允许扶贫资金运用在这些方面的发展上,引导扶贫资金“百花争鸣”,充分发挥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