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发挥群众在反腐败斗争中作用的思考
党的十七大报告把“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作为加强党的五大建设之一,将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明确了反腐倡廉建设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这一任务的确定是中央基于对当前反腐败形势艰巨性、长期性、复杂性而提出来的。如何做好这项艰巨的、长期的、复杂的工作?我想仅靠职能部门是远远不够的,必须紧紧依靠广大群众,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力量,才能取得反腐败斗争的新胜利。
一、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群众的力量是无穷的,充分发挥群众的作用,是反腐败斗争取得胜利的重要保障
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指出,我们党最大的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我们要始终坚持群众路线,紧紧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不断拓宽群众参与反腐败斗争的途径,建立健全群众参与反腐败斗争的权利保障措施,切实发挥好、引导好、保护好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反腐败斗争的积极性,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不断取得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这些论述充分表明当前充分发挥好广大人民群众的作用对于深入推进反腐创廉工作,取得反腐败斗争胜利的重要性。
1、群众是反腐败斗争的不竭动力。人民群众是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的直接受害者,他们对腐败现象有切肤之痛,最痛恨腐败现象,他们的斗争性最强,强烈要求党和政府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对人民群众而言,要求反腐败有的是为了保护国有资产和公共财产;有的是为了维护社会正义和公平;还有的是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最根本的利益正是我们反腐工作的出发点。广大人民群众对于腐败现象的痛恨是充分调动好广大群众积极性,深入开展好反腐败工作的不竭动力。
2、群众是反腐败斗争的信息的主要来源。如果说纪检监察部门用一双眼睛监督腐败,那么人民群众便有无数眼睛在关注腐败。群众的眼睛最亮,党员干部生活在群众之中,他们的一言一行,功过是非,廉洁与否,群众最了解,也最有发言权。无论是违法违纪还是权钱交易都逃不过群众雪亮的眼睛。据资料显示,全国检察机关立案的所有经济犯罪案件中,来自群众举报的约占70%左右;在中央各部委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违纪案件中,群众举报的约占85%以上。广大人民群众始终是反腐败信息的主要来源。
3、群众参与是反腐败斗争取得胜利的保证。一方面,群众的实践经验和正确意见为制定反腐败斗争的指导思想、工作重点和具体措施等提供了重要依据;另一方面,通过广泛宣传发动,反腐败各项政策和措施得到群众的支持,变成了群众的自觉行动,从而保证了反腐败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落实。近年来,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有新增强,纠风治乱工作取得新成效,查处大要案年年都有新突破,群众的支持和参与是极其重要的因素。实践证明,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是我们取得反腐败斗争胜利的根本保证。
二、群众个体的相对弱小性以及相关制度的不全致使群众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不会监督的现象时有发生
“正义最终战胜邪恶,腐败分子也终究逃脱不出历史的惩罚”,这是一句至理名言。但腐败者和腐败势力在一定时间、一定地域内总是能大权在握,一手遮天,呼风唤雨,而对于这些腐败者违法乱纪的知情者,多是腐败者的部下或在他们权力的掌控之下,处于相对的弱势地位。
虽然近年来我党的反腐败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反腐败工作取得一个又一个新胜利,但从群众监督举报腐败的保护和激励机制上看,仍然不够完善。首先是保护机制。关于保护举报人的规定散见于法律、规定和部门规章中,但存在很大的空白,尽管每个部门的规定中都有“为举报人保密”、“保护举报人合法权利”的规定,但都是没有具体落实措施、程序、违法责任追究的硬性、操作性强的规定。以致有关举报材料泄密、甚至直接转到被举报人手里的事常见诸于报端。
其次是激励补偿机制。对于个体的监督举报行为,其个人所付出的成本是较高的。一则除了要自己花代价举报、配合调查、保密之外,举报者必须提防举报暴露后自己的经济利益受损。二则举报者可能会因为举报丧失许多潜在的机会。如果并非清白的被举报者手眼通天、安然无恙,定会想法设法弄清楚谁在举报自己,然后给对方“穿小鞋”,在举报者的人生路途中处处设障,使举报者承担巨额的后期成本。三则因举报所受到的安全威胁是举报者最难承受的代价。无论在小说影视作品还是现实中,因举报而面临死亡威胁者绝不鲜见。与高昂的举报成本相对,我们至今没有较为完善的激励补偿机制,腐败分子即使受到惩罚、纵然举报者没有受到打击报复,举报者本人也未必能够得到多大的好处。
以上因素看,群众不敢监督、不愿监督的现象也就不难理解了。同时,随着社会分工越来越精细,无论是对于群众来讲还是对纪检监督人员来讲,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