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发挥群众在反腐败斗争中作用的思考第2页
业知识和综合素质要求也越来越高。如果没有一定的综合素质,监督则难以到位。如对工程预结算不懂则很难把好工程经费关,对财务不懂则很难把好财经关。若监督人员热情高而素质低,那么不会监督的现象也在所难免。如何对群众监督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进行加强和改进,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挥人民群众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主体作用,值得我们深思和研究。
三、健全群众反腐机制,调动群众反腐积极性,着力形成反腐败工作合力
1、创优群众反腐氛围。氛围犹如土壤,“桔生淮南则为桔,生于淮北则为枳”。群众反腐工作亦如此,良好的反腐工作氛围有利于促进广大群众自觉参与反腐败工作。反之,轻则群众漠视腐败现象的存在,重则阻碍反腐败工作的开展。近年来,我县开展了以“莲花品格,廉政风范”为主题的廉政文化活动,丰富了县廉政文化内容,起到了很好的效果。在此基础上,可以进一步加强完善对广大群众层面的廉政文化宣传教育,使莲(廉)乡之花根基更牢,开得更艳。一是推进廉政文化“进村入户”。通过开展丰富多种形式的送廉政文化下乡活动,将廉政文化覆盖到村组和农户。二是推进廉政文化“登台上网”。充分利用网络和电视等媒介作用,加大反腐创廉宣传力度。三是推进廉政文化“进校入园”。以学校、少年宫为依托建立青少年廉洁教育基地。四是推进廉政文化“进场上路”,在莲花广场和重点交通要道、乡镇中心等显著位置建设一批廉政文化景观,如广场的“爱莲说莲花墙”、乡村固定的廉政文化宣传标语等。通过各种形式,在社会上着力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氛围,使广大群众愿意、乐于参与反腐败斗争。
2、健全群众监督网络。进一步建立好“三级网络,一个中心”。“三级网络”即:县、乡、村三级群众监督网络。在县、乡、村分别聘请党风廉政监管员,部门可以聘请党员监督员和特邀监察员,以及聘请外单位具有政策性、敢碰硬、不怕得罪人的义务监督员等,对本行业及其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与党风廉政建设状况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广泛听取群众呼声,为监察机关提供信息、意见和建议;在乡村可以聘请老党员及乡村德高望重的人为监督员。“一个中心”即县、乡设立群众廉政举报服务中心,配备人员和设备,向社会公布服务承诺及服务方式,建立台帐,定期向社会公布相关处理结果。
3、完善群众反腐机制。一是建立健全群众监督保护机制。要对群众来信来访要建立保密规章制度,对泄密的人要依照法律程序严肃查处,保证举报人合法权益;对举报的人和事要建立档案。从举报、调查、处理结果都要规范,使查处的案件有据可查,对违法违纪的人和事也能及得到查处。二是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加强奖励制度建设,对群众监督的地位、权力,义务和监督程序、形式、责任、奖惩等详细规定,使群众监督步入制度化、正规化的轨道。设立“监督”专项奖励基金,对那些勇于监督,善于监督并作出积极贡献的监督组织和个人,在授予荣誉称号的同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以形成良好的监督氛围,促进群众的监督工作的开展。三是最大限度地推行政务公开办事制度。抓好《信息公开条例》的落实,要从便于群众监督、实现群众监督的目的出发,切实增强透明度,解决好群众监督信息不对称问题。四是建立寻计问策长效机制,要通过座谈会、问卷调查、民主评议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群众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变原来的群众事后监督为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并保持监督渠道的畅通。
4、铁腕查办案件。严厉查办案件,惩处腐败分子是教育干部,激励群众的最好形式,要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重点从严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重点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通过查办案件切实维护好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好社会的公平和正义,激励广大干部群众投身到反腐败斗争之中。
总之,反腐败斗争必须紧紧依靠广大人民群众,使一切腐败分子无藏身之地,就像“老鼠过街,人人喊打”。在法律日益健全,监督制度日益完善的今天,相信有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参与监督,我们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一定会取得更大的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