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在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作为国有垄断企业,电力企业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意义深远。建设好电力特色的廉政文化需要抓实宣传教育载体,找准切入点,围绕企业生产经营中心,把握结合点,并在此基础上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常抓不懈,在润物细无声中给予教育熏陶,才能真正形成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廉洁自律的企业廉政文化。而领导干部作为企业各部门的管理者更应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才能管住自己,带好队伍,才可能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进行。在抓好措施的同时,更要注重其中的核心问题,即领导干部能否以身作则。因为没有领导的以身作则,学习将难以取得成效,制度也将形同虚设。
一、领导干部以身作则,是有效德治的外在表现。
中国的德治有着深厚的文化基础,历代贤人都非常重视统治者(即领导)的以身作则问题。“德治”即为政以德, 指主要靠统治者品德的影响力、良好的社会教化及有利民众的政策而推行的政治。“德治”思想是中国古代儒家政治思想和伦理思想的一项重要内容。鲁国的执政大臣季康向孔子求教从政治国之道, 孔子说:“政者, 正也。子率以正, 孰敢不正?” 意即“政”这个字的意思就是端正, 您自己带头端正了, 谁还敢不端正呢?孔子又说:“其身正, 不令而行, 其身不正, 虽令不从。”意即当权者本身品行端正, 即使不下命令, 百姓也会执行; 当权者本身行为不正, 即使下命令, 百姓也不会服从。这些话都反复强调了道德表率作用的重要性。
二、领导干部以身作则,也是落实规章制度的有力保证。
规章制度是领导意志的体现,也是组织或团体各项工作顺利有序开展的保证。一个组织、一个团体,如果没有健全规范的规章制度,或虽有规章制度而得不到很好的落实,一定会上下各行其是,整个单位就如一盘散沙,最终导致人员没有朝气,工作没有创新。但是内部管理已经不是新鲜事物了,而且通过这几年的狠抓制度建设,内部管理的制度也比较健全了。在制度的组织实施上也有了专门负责的科室和人员,但真正要使制度落到实处,发挥制度的作用,最为关键的还是领导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如果领导不以身作则,那么再全面的制度也必将成为一纸空文。因为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如果领导首先不执行,势必上行下效,违反制度的人被抓到后也会说要处分先处分领导吧,使执行制度的人非常被动,最终导致制度无法落实,监督形同虚设。因此,领导必须以身作则,身体力行,从自身做起,带头遵守和落实制度的各项规定,维护制度的严肃性。
三、领导干部以身作则的前提和基础是树立信任权威。
领导的权威或者说影响力,主要是由职务权威(即权力)和信任权威(即威信)组成的。职务权威是组织和人民赋予的,具有强制性和外在性,它是由领导者的职位和社会观念决定的。信任权威则是领导者在领导实践活动中逐渐形成的,具有渗透性和内在性,是由领导者个人的品德、才能、实践经验、思想水平和群众关系等因素产生的。职务权威一定是有限的,而信任权威可能是无限的,在一般情况下,职务权威是个常数,不论哪个人,只要是同一等级和同一范围的领导职位,就具备相同的权力,相同的职务权威。而信任权威则是一个变数,它可以因领导者素质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也可以因一个领导者在不同的时间和空间所具有的不同素质而有所差异,所以领导权威的大与小、高与低,起决定作用的是信任权威,是人格的力量。在许多情况下,领导的人格力量或信任权威比起职务权力本身要有魅力得多,领导者的非权力威信是“无言的号召,无声的命令。”
但是,目前仍有一部分的领导干部没有注意上述问题,以为自己是单位的领导了,说什么下面都得执行,做什么下面都监督不了,奈何不了,主要的表现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部分领导干部的权威意识淡薄,不注重建立自身的信任权威。领导干部有无威信意识,威信意识是否端正,这直接关系着领导行为是否科学和富有成效。然而现在不少领导干部这方面的意识淡薄,或者是错误的理解了威信意识,认为有了职务权力就有了一切,不用去追求建立应有的信任权威了,而是一味地去追求权力的大小和权力效应,以至放松了个人才智、能力和品德的提高,加之滥用职权,使其信任权威不断下降,贻误了事业,甚至给党和人民造成不应有的巨大损失。在近年来查处的诸多领导干部违纪案件中,很多都是因为放松了学习和思想修养造成的。
二是滥用职权出现了某些权力蜕变的现象。有些领导干部利用手中权力,不择手段为个人谋取政策和制度之外的特殊待遇。如超标准住房、超规定用车、为子女亲友谋取不当利益等。有些领导干部把权力当商品,进行各种非法交易,以权谋私。有些领导干部利用手中的职权,对群众敲诈勒索,吃拿卡要,办人情事,收人情费,明目张胆地索取不义之财。前些年我市电力系统发生的个别领导干部违法犯罪案件就是其中的典型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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