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系统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活动的思考第2页
活动要有实效性。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必须遵循反腐倡廉教育的内在规律,坚持科学性、系统性、可行性相统一;做到任务、目标、责任具体明确;方法、措施、程序切实可行,力戒形式主义和空洞说教,讲求反腐倡廉教育的实际效果。四、反腐倡廉教育活动落到实处的保障措施
要保证反腐倡廉教育活动落到实处,真正发挥作用,必须要有相应的制度保障措施。主要有三个方面:
1、加强组织领导,形成“齐抓共管”的领导机制。各级党组要高度重视反腐倡廉教育工作,将反腐倡廉教育纳入思想政治工作的总体规划,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建立健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其他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领导机制。各级领导干部要积极参与反腐倡廉教育的组织管理并带头讲廉政党课,要将反腐倡廉理论和制度规定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内容,定期组织学习。新任职领导干部和新进税务部门干部必须进行岗前廉政培训。加大教育投入,保证教育活动的正常开展。
2、强化协调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要切实完善反腐倡廉教育工作格局,建立健全反腐倡廉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情况、研究措施、解决问题,形成职责明确、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如业务培训仅仅设置课程还不行,业务部门的领导要亲自讲廉政课,而不能设置了课程就要纪检监察部门的人去讲,他们有责任和义务发挥专业特长,结合业务特点开展廉政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组织、指导和协调作用,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教育计划的落实。对外加强与地方纪检监察、新闻媒体等部门的联系,对内充分发挥党委、教育以及各业务部门职能优势,形成齐抓共管、协调配合、互动促进、整体提高的综合效应。
3、严格检查考核,确保工作措施的落实。以往的反腐倡廉教育是布置得多,检查考核得少,尤其是对反腐倡廉教育效果的考核评估基本是空白,所以很难检验教育的实际效果。所以我觉得有必要强化对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的检查考核和效果评估。应该建立专门的反腐倡廉教育工作考核评估体系,定期组织检查考核,科学评价教育效果。同时要充分运用考核评估成果,对落实廉政教育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工作力度不大、教育效果不好的给予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惩戒。要将廉政教育工作和成效作为评先创优的重要条件之一,促进反腐倡廉教育的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