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第2页
顾长远,忽视协调等违背科学发展观的做法。2、围绕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粮食直补政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政策、农村社会事业支持政策等落实情况。检查扶贫、救灾、救助等款物管理和使用情况;检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和基金管理情况;检查农资产品质量和价格情况,加强对农资生产、流通环节的监管。严格禁止乡村发生新的债务。将支农惠农政策贯彻落实情况作为乡镇领导干部和村级组织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
3、围绕农村土地政策落实情况开展检查。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法律和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加大对农村土地征收征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继续开展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加强土地执法,严肃查处乱占滥用土地、非法买卖集体土地的行为。
4、严防农民负担反弹。认真落实乡镇、村级组织和农村中小学校公费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和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等规定,实行涉农负担案件责任追究制,坚决制止各种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严肃查处制售伪劣农资和哄抬农资价格等坑农害农行为。坚决纠正农村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依法严厉打击制售伪劣农资和哄抬农资价格等坑农害农行为。
5、加强和改进农村基层信访工作。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进一步拓宽信访渠道。在“党委书记大接访”活动的基础上,建立“民情沟通日”平台,把民情沟通日制度纳入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等,健全各个环节的民情反应机制、协调机制、落实机制、监督机制和公示机制等,发动党员、人大代表以及各协会参与“民情沟通日”活动,扩大参与面,维护农村和谐稳定。
6、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认真查处截留、挪用、侵占、贪污支农惠农资金案件,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案件,利用职权谋取非法利益案件,涉及农民负担恶性案件,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案件,换届选举中拉票、贿选、破坏选举等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案件,参与赌博、借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腐化堕落等案件。着力纠正少数单位和农村基层干部作风不实、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办事不公等问题。推行乡镇案件联查制度,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