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
20xx年,全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的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纪委十七届三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四次全会、市纪委十届四次全会、区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以及省、市教育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的部署,坚持反腐倡廉方针,深化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改革创新和制度建设为重点,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推进全区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一、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一)健全党风廉政教育制度。完善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中心组学习制度,把反腐倡廉纳入各级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保证学习效果。落实每月一次“廉政学习日”制度,各单位(学校)每月第一周周五下午,拿出半天时间专题学习党风廉政知识,听取廉政辅导,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强化廉洁从政意识。建立廉政教育学习检查考核制度,将廉政教育工作纳入年底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体系,确保教育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分层次搞好党风廉政教育。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引导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利益观,做到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促发展。加强对人财物管理使用,开展对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人员的廉政教育,对容易出现问题的岗位和人员,进行点对点、面对面、个性化的廉政教育。搞好廉政预警建设,防止党员干部犯错误。深入开展学习新党章和党纪政纪条规、正反两方面典型教育、单位主要领导讲廉政党课等活动,丰富教育载体,保证教育效果。
(三)深入推动廉政文化建设。结合教育实际,进一步深化“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加强干部师生崇廉尚洁意识,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社会风尚。发挥现有廉政文化示范点的示范带动作用,充分利用教育资源丰富的优势,推出一批亮点突出、影响力明显的精品工程,着力打造教育廉政文化品牌。
二、加强领导干部监督,保证权力正确行使
(四)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重点抓好以下工作:(1)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等行为。(2)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和子女从业、投资入股、到国(境)外定居等规定和有关事项登记报告制度,严禁发生与公共利益冲突的行为。(3)清理纠正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发放住房补贴、多占住房、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置住房或以劣换优、以借为名占用住房等问题;严禁机关、事业单位自建住房,利用集体土地进行商品房开发,坚决治理违规组织集资合作建房、超标准建房。(4)严禁领导干部利用和操纵招商引资项目、资产重组项目,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5)严禁领导干部互相请托,违反规定为对方的特定关系人在就业、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提供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6)严禁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借机敛财。同时,继续开展治理“小金库”和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严格控制新建楼堂馆所,纠正超预算超标准装修办公用房,严格落实市、区关于配置公务用车的规定。
(五)发展党内民主,健全民主集中制。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落实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等制度,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的规定,严格执行诫勉谈话、函询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等各项财务管理规定,不断完善任中审计、离任审计和定期审计制度,强化对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
(六)推进党务、政务、校务公开。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党内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情况反映制度,保证党员行使各项民主权利。进一步规范完善党务、政务、校务公开,重点公开干部的选拔任用、职称评聘、学校基建工程招投标、工资晋升、绩效工资发放、学校招生等教职工、家长和社会各界普遍关心的事项。认真开好教代会,保证广大教职工对本单位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狠抓纪律作风建设,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七)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严禁公开发表同中央决定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相违背的言论,决不允许变造、传播政治谣言,决不允许参与各种违法组织和非法活动,严肃查处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等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
(八)深入开展干部作风建设巩固年活动。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制,建立有令必行、有禁必止的执行机制,对各项工作跟上督查、跟踪考核、及时反馈,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进一步完善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增强服务意识,坚持依法办事,提高工作效能;坚持局领导和机关科室联系学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