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科学发展观加快供销社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的调研分析第2页
党风廉政责任制工作进一步推向深入。(7)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严肃机关工作纪律的通知和市委的“五禁止”、“十不准”等规定,积极推行“五型”机关建设,切实做到牢记宗旨、勤政为民、清正廉洁,维护好机关的形象,维护好干部自身的形象,维护好广大企业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8)认真开展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应清醒地看到,当前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比如:个别单位、少数同志的思想认识还不够到位,对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重视不够;一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廉政勤政意识还不够强,作风还有待于进一步转变;一些反腐倡廉法规制度没有得到很好执行,有的措施落实不够到位等等,所有这些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整改和完善。
二、反腐倡廉建设的对策
反腐倡廉建设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必须立足实际,强化措施,常抓不懈,力求实效。
(一)加强党风廉政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按照《实施纲要》的要求,进一步构建和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充分发挥反腐倡廉教育的预防、警示、激励作用。1.坚持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同领导干部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等结合起来,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为重点,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从政和艰苦奋斗教育,注重运用正反两个方面的典型,开展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2.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创建活动,进一步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的廉洁意识。
3.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重点做好对党的十七大以来的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决策和部署学习、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加强党的政治纪律教育,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和政治观点,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二)加强监督制约,加大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力度。
按照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市社及所属企业要紧密结合实际,把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贯穿于反腐倡廉工作的全过程,融入到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各项工作都要体现惩防结合,注重预防的要求,都要体现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原则。结合供销社实际,20xx年着重抓好“四项监督”和“一项公开”:
一是抓好财务监督。二是抓好社有资产运营的监督。三是加强企业破产、改制过程的监督。四是加强对企业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继续做好社(企)务公开工作。要在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公开形式,强化监督检查上下功夫。各单位要进一步规范公开行为。建立市供销社公开网站,利用互联网快捷、广泛、互动的特点,建立富有特色的电子社(企)务;完善“公开日”活动,加强对活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制定并出台公开工作的实施细则,确保公开工作及时、全面、真实、准确。力争取得新的成效。
(三)维护党的纪律,加强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工作。
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省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12条规定,认真执行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坚持自律与他律、教育与管理、专项清理与制度创新相结合,按照省纪委的统一部署,针对当前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的突出问题,重点抓好:(1)深入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以及以赌博和交易等形式收受财物、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等问题。(2) 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党政领导干部证券投资行为的具体规定。严禁党员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获取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3)清理纠正领导干部在住房上以权谋私的问题,严禁领导干部超标准建房、多占住房、违规购买经济适用房,坚决处理领导干部违规违法收受房屋的问题。(4)纠正和查处领导干部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其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等问题。(5)治理领导干部违规插手招标投标、土地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市场交易活动谋取私利的问题。切实加强对用公款大吃大喝、请客送礼、公车私用和公费旅游等问题的专项治理,坚决制止奢侈浪费行为。全面清理 “小金库”,从源头上遏制奢侈浪费和腐败行为的发生。
(四)加强信访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充分发挥信访举报作为联系党和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的作用。通过信访工作了解社情民意,发现热点、难点问题,揭发违法违纪行为,发现腐败线索。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六次全会要求,坚决纠正土地使用权转让,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坚决纠正损害职工利益的不正之风。近阶段工作重点是完善落实企业破产中职工安置等配套方案和规章制度,维护好群众切身利益。
(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严格责任追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制度保证。要突出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评、责任追究“三个环节”。要强化责任分解,督促各级按照责任分工,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内廉政建设,形成横到边、纵到底,层层分解,上下联动的责任机制;要严格责任考评,把考核结果作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对那些领导不力甚至不抓不管,导致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解决的,严格实施责任追究。今年继续实行签订目标责任书办法,并坚持半年和年度检查考核工作。
(六)惩防结合,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查办案件是反腐倡廉工作的中心环节,是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前提和保证。坚持以教育预防为主的同时,坚持有反映必查、有案必办、违纪必究,惩处与保护并重的原则,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除从正常的信访线索外,注重从审计结果中搜集线索,加强对审计结果的运用和责任追究,加强对反腐倡廉新情况、新苗头、新特点的研究,坚持把查处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件作为从严治党的重要措施,当作纪检监察部门的首要任务来抓,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七)履行党章职责,切实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
面对反腐倡廉繁重而复杂的任务,纪检监察部门要坚持用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全面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确保纪检监察队伍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领、作风上过得硬、纪律上做表率。努力提高工作效能,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明确各个岗位的工作目标和责任,提高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