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惩治预防腐败体系的调研思考第2页
加强监督,构建有效制约的监督机制反对腐败,监督是关键。只有全方位地搞好监督,才能确保各项廉政措施落到实处。要不断拓宽监督渠道,整合监督资源,把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专门监督与群众监督、行内监督与社会监督有效结合起来,建立和完善内部监督、群众监督和“八小时之外”监督于一体的监督机制。
一是抓内部监督,促进廉洁自律。内部监督是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监督机制能否有效运行的关键。要坚持以决策和执行为重点环节,以管人、管钱、管事的各级管理人员为重点对象,以账外账、“小金库”为重点部位,区分领导班子、中层干部、一般公务员等不同次,有针对性地不断强化内部监督工作。
二是抓群众监督,构建有效他律。群众监督是监督的基础。要始终重视并注意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以他律促自律。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制度,让权力在群众的监督下运行,实践证明,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接受群众监督;开通纪检监察举报电话,开设举报信箱和电子信箱,建立信访联席会议制度,畅通群众投诉和举报渠道;通过面对面讲评、背对背测评,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三是抓业外监督,堵塞监管漏洞。要充分发挥审计机关的作用,既要搞离任审计,也要搞在职审计,每年都要审计,人员不足的可抽调人员交叉审计,从中发现问题或避免问题的发生。加强八小时之外的监督,是新形势下深化干部监督工作的迫切需要,也是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的必要补充。在做好领导干部“工作圈”监督的同时,积极探索八小时以外的监管措施和办法,加强对干部“生活圈”、“社交圈”的监督。抓好重点时段监督,加强思想动态排查。
四、宽严相济,构建科学合理的惩处机制
预防和惩治是反腐倡廉工作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两个方面。要坚持一手抓惩治,一手抓预防,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推进惩处机制建设。
1、突出从快从严,坚持严打方针。要始终把大要案作为查处的重点,对于群众多次举报、领导规劝不听、我行我素影响恶劣的,要一查到底严肃查处,以此表明我党同腐败做斗争的决心,鼓舞人民群众信心。工作中,一是加强立案前的初查工作;二是行动要快,搜查取证、强制措施要跟上;三是在取证上下功夫,尤其是及时固定好书证、物证等容易灭失的直接证据。
2、突出人权保护,规范案件查处工作。加强司法领域的人权保护,是时代的要求,也是文明和进步的体现。在案件查处工作中,要严格依法依纪进行,充分保障嫌疑人的人权。要建立健全相应的机制制度,尽量少用或不用“双规”,规范案件查处工作,保障依法依纪办案。
3、突出宽严相济,认真把握刑事政策。宽严相济政策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处理经济犯罪时应当遵循的刑事政策。要注意把握和处理好严肃执法与保护干部的关系,当宽则宽,该严则严。对重大腐败分子,坚决惩处,决不手软;对偶有过失者,加强教育,从轻发落。坚持“惩处与保护”并举,既坚持原则、秉公执法,又讲究政策和策略,做到保护改革者、教育失误者、惩处腐败者、追究诬告者,营造和谐发展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