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合农村派出所改革的实践经验和改进措施
整合农村派出所改革的实践经验和改进措施
[摘要]文稿总结了一年来泰宁县整合农村派出所改革的实践经验和存在问题,并提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派出所建设的措施。
[关键词]派出所改革建议
公安派出所是公安机关的最基层单位,是密切联系群众的窗口和纽带,加强公安派出所建设意义重大。本文结合泰宁县整合派出所警务资源工作实践进行深入探讨。
一、整合派出所警务资源是做强做大做实基层的必然选择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指出:"各级公安机关要牢固树立固本强基、面向基层的思想,从政策、体制、机制上,从待遇、经费、装备等方面,确保警力下沉、工作重心下移,努力推动公安基层基础工作迈上新台阶。"第二十次全国公安会议强调:"要把派出所建设置于基础性、先导性的位置,按照’人要精神、物要整洁、说话要和气、办事要公道’的要求,大力推进派出所的规范化建设,把派出所真正建成综合性的战斗实体。"中央文件和全国"二十公"精神为公安派出所改革指明了方向,改革公安派出所工作已是大势所趋。农村社会治安相对平稳,推进农村派出所工作改革面临的困难和压力较少,通过农村派出所工作改革实践为城市派出所工作改革提供有益借鉴,应为公安派出所工作改革进程的正确选择。
当前,农村派出所建设遇到许多现实困难与问题,与做大做强做实基层的要求还有相当大的差距:一是警力配置不足。一个农村派出所一般只有三四名民警,民警忙于值班和应付检查等繁杂工作,学习和开展基础工作的时间没有保证。二是经费保障紧张。这与当前我国整体经济发展水平和公安经费"分级管理、分灶吃饭"的保障机制有关,但公安内部资源管理不科学也是个重要因素。一方面,资源分配不合理,非战斗单位占用了大量资源,有限的经费资源和公安装备很难落实到基层一线;另一方面,公安经费缺乏统筹管理,公安科技投入过时、重复建设、基层和一线实战单位资金的使用效益低。三是基础工作薄弱。派出所的"婆婆"多,农村派出所为了维持工作运转,主要精力用于筹集经费,导致基础工作薄弱,治安防控能力下降。
摆脱以上困境的途径之一,就是改变农村派出所一乡一所的设置模式,整合农村派出所,建立新型警务运行机制,使有限的资源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泰宁县农村派出所工作改革的实践
泰宁县位于我省山区腹地,为适应新形势下农村地区治安工作的需要,县公安局于20xx年通过调整机构设置和警务机制,进行了整合派出所改革实践:
(一)优化配置,科学撤并。按照相邻合并的原则,综合考虑辖区人口、地域面积、交通状况、治安复杂程度等,合并相邻的两个派出所,设立中心派出所;在被撤并派出所所在乡设立警务站,由中心派出所派民警轮流驻点。同时,为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和方便群众报警求助,按照就近出警原则重新调整了各派出所的接处警辖区,按照属地管辖原则由中心派出所全面承担起辖区的治安防范和管理工作,避免派出所整合后出现管理混乱现象。
(二)规范机制,强化管理。首先,重新科学划分责任区。将整合的两个派出所辖区划分成相同数目的责任区,每个民警既有一个中心所所在乡的责任区,又有一个警务站所在乡的责任区;两个乡政府所在地责任区由于治安形势相对复杂,由派出所所长和指导员分别负责。通过合理划分责任区,保证了民警无论在中心所还是在警务站,都能熟悉辖区治安情况,保证中心派出所承担起整个辖区的治安管理和安全防范工作。其次,完善派出所工作制度。建立了《接待群众制度》、《警情通报制度》、《工作报告制度》、《内部和外部联系制度》,分解细化派出所民警的职责任务,确保各项管理和防范措施落到实处。再次,强化基础工作。为弥补警务站警力不多的问题,县公安局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在警务站实行公安民警与乡镇司法、调解、综治等部门干部联合办公制度,通过抓"两办"(综治办、司法办)、强"两会"(治保会、调解会)、建"两队"(护村队、巡逻队),筑"三条防线"(宣传教育、纠纷化解、专项整治),形成了治安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强化服务,改进工作。为防止派出所整合后出现的治安管理"真空"和给群众的工作、生活带来不便,中心派出所每周轮流派1名民警驻点警务站,逢墟日增加为2名(其中1名为户籍警)。同时,加强窗口单位建设,落实为民服务措施,兑现服务承诺,开展便民利民活动,落实代办证件、送证下乡等便民活动,积极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从而解决了因机构设置调整后给群众带来不便等问题。
(四)加强宣传,争取支持。在认真分析研究、反复论证的基础上,提出农村派出所整合的可行性方案,报告县委、县政府,取得党委、政府的支持。同时,深入被撤消派出所所在乡开展宣传,充分考虑并努力解决群众可能遇到的实际问题,打消群众的顾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