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推进村民监督委员会建设的经验交流材料
区委推进村民监督委员会建设的经验交流材料区辖5镇1乡104个行政村,农业人口近12万。去年全区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4511元,连续多年位居全市第一,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今年以来,我们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契机,按照省市“5+2”制度创新的要求,以抓点带面、规范运行、发挥作用为重点,在全区农村广泛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进一步完善了村级民主监督管理制度,推进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了组织保证。目前,全区已有75个村建立了村民监督委员会,在村级事务管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围绕“一条主线”,创新基层民主管理方式,强化民主监督意识
我区地处城郊,近年来随着大城市建设的深入推进和区域城乡一体化战略的加快实施,我区农村经济社会迅速发展,村级财力逐步壮大,农民群众的法制意识、民主意识不断增强,参与村级事务管理的愿望也越来越高。面对日益变化的农村形势,如何解决农民群众对村务管理的信任危机,如何有效激发农村干部群众谋事干事的积极性,已成为我们面临的一个重要而现实的问题。初,我们结合区情实际,大胆探索创新,提出了在农村探索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设想,经过学习考察、调研走访,初开始在农村试点运行三种监督机构(建立村务监督委员、完善村民理财小组和群众监督小组、推行村级财务“三审三签”)。今年,在市纪委指导下,我们把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作为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一条主线来抓,做到“三到位”。
一是统一思想,做到认识到位。对于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这项工作,起初,一些乡镇干部怕影响村级班子团结和经济发展有思想顾虑,一些村组干部担心权力受到制约不积极配合。为确保建立工作顺利推进,区委、区纪委主要领导先后多次开展调查研究,解决工作存在的具体问题。区纪委通过召开会议、组织集中学习、举办培训班、外出考察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消除基层干部的顾虑,为全面开展这项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是创新思路,做到目标到位。在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过程中,区委常委会多次专题研究,按照“先行试点,总结完善,稳步推进”的总体要求,坚持党的领导、依法监督、因地制宜,注重效果的原则,提出了坚持“三个结合”、做到“四个深化”、实现“两个目标”的基本思路(即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与推进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与促进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有机结合、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有机结合;深化反腐倡廉教育、深化“四公开”、深化农村财务管理、深化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实现对农村基层干部权力监督制约,实现对村民权益自我保障。)。
三是抓点带面,做到工作到位。针对区情实际,区委制定下发了《实施意见》,对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原则、产生程序、职责权限等作了明确规定,并把此项工作纳入全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同时,6名区级领导分片包抓指导,解决专项经费和一些具体问题;召开全区创建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参观示范村,印发经验交流材料,进行研讨和面对面的交流,推进了全区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深入开展。
二、突出“四个环节”,构筑村级民主监督平台,提升基层民主管理水平
实际工作中,我们突出选人用人、科学定位、规范运行、有效保障四个环节,确保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有序推进。
一是围绕机构组建,搭建监督平台。解决好人选问题,是依法组建村民监督委员会的关键。我们按照省市文件规定,严格遵守村民监督委员会产生程序,坚持在乡镇党委指导下,由村党组织具体实施。在人员确定上,注重把遵纪守法、坚持原则、群众信任、熟悉村情,有一定参政议政能力的群众吸收到村民监督委员会中来。在选举程序上,由村民代表大会酝酿提出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后报乡镇纪委备案,提交村民代表大会或全体村民会议实行差额选举,确保了组织产生符合法定程序。
二是围绕科学定位,明确职责权限。我们将村民监督委员会职能定位为乡镇纪委和村党组织的领导下的村级配套组织,规定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就是以实施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和实施过程监督为主,不参与具体行政性事务处理,具有一定的独立性,确保了公正公平监督。同时,制定了组织关系图和解决争议工作办法。对村民监督委员会的职责权限,在省市规定的基础上适当进行了补充。要求村民监督委员会要承担学习政策法规和有关监督知识,正确履行职责和监督职能,定期或不定期报告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发挥表率示范作用等五项义务。通过明确职责权限和义务,增强了民主监督工作的针对性。
三是围绕完善制度,规范监督行为。我们制定了村民监督委员会管理制度、工作规范、定期议事制度、列席村“两委会”制度、定期报告制度、信息反馈制度、定期通报制度、学习培训制度,经费保障制度、工作考核计分办法等制度,制作了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流程图和“三审三签”流程图。同时,坚持工作考核结果与监委会人员基本补贴挂钩。这些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