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如何加大源头治腐力度遏制腐败现象第2页
信念教育,戒奢尚俭,严于自律,自觉抵制各种不健康思潮的侵蚀,时刻提醒自己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为人民服务,为群众谋利益,绝不能作为个人腐败、搞权钱色交易的资本,培养出“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贫贱不能移”的浩然正气,经得住权力、金钱、美色的考验,从思想上自觉抵制腐败,从行动上坚决反对腐败,恪尽职守,立党为公,体现宗旨,永葆共产党人的光荣本色。三、深化体制改革,强化制度建设,加大监督力度,使干部在客观条件上不能腐败。
1、有效遏制腐败行为滋生,关键在于监督是否有力,而能否真正实施有效监督,就在于体制能否与现实国情相适应。目前我国干部监督体制是依据《党章》建立的,然而《党章》中关于干部监督之规定是在当时以阶段斗争为主、适合当时民主革命之需要的基础上建立的。改革开放以后,中国的政治体制、经济体制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只有通过深化体制改革,尽快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相适应的干部监督和管理制度,才能形成对各级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有效制约机制,去监督和规范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根据古今中外监督体制的成功经验分析,监督部门与被监督的权力机关存在隶属关系,显然不能适应改革开放后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现实国情。依照党纪国法,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是依法治国的基本内容,也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实施监督的部门应结合国情实际,实行垂直管理或党外监督,使任何人、任何权力都置于必要的监督之下。为了巩固党的永久性执政地位,同时也为了国家长治久安、繁荣昌盛、日益强大,不允许存在不受监督的干部,不允许存在不受监督的权力。江泽民同志指出:“越是改革开放,越要加强和健全党内监督;越是领导机关、领导干部,越要有严格的党内监督。”因此,对掌握公共权力领导干部,无论是党员干部还是非党人士,都必须将其置于有效地监督之下,切实做到领导干部的权力行使到哪里,领导活动延伸到哪里,监督就实行到哪里。
2、强化制度建设,实现源头治腐。制度建设是防腐治腐的关键,制度对人的行为约束是一种硬约束。制度完善,对腐败现象的防范就严密,就不会给腐分子以可乘之机。即便一些人思想上有腐败的主观意图,那么客观上也不具备相应条件,他们想腐败也腐败不成,如果真有人胆敢以身试法,那么等待他们将是“伸手必被捉”的下场。如果制度有缺陷,漏洞百出,腐败分子就会千方百计钻制度的空子,从而导致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同时,部分干部即使腐败了,因为制度漏洞而导致不会被发现,或者被发现,那也只是出于偶然。这就容易给人造成一种印象,似乎一些腐败分子之所以被抓受惩,不是因为他们作恶多端,而是因为运气不好,或者手段不够高明。这样一来,人们从被抓的腐败分子身上吸取的教训估计不是告诫自己不去腐败,而是提醒自己改进作案的手段,增强其隐蔽性。
3、加大监督力度,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是搞好反腐败斗争的关键。党有党纪,国有国法,在现实生活中,由于监督乏力,有部分身居高位的领导干部或碍于人情,或收受贿赂,或美色引诱,或被人协迫,置党纪国法于不顾,对违法违纪的事情打招呼、批条子,大开方便之门,一步步走上“不归路”最后沦为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如远华走私案中的李纪周、四川打黑案中的文强等,如果监督得力,挽救及时,这些党的高级干部未必就会给国家造成巨大地经济损失,给党造成如此恶劣地政治影响。同时,监督乏力也是腐败分子搞权钱色交易屡屡得手的重要原因。因此,必须加大监督力度,强化对权力的制约。一是改革监督体制以适应现实国情,并健全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机制,拓宽监督渠道,从而使监督部门和人民群众能够充分发挥监督作用;二是教育干部认清肩负的职责和人民赋予的权力,敢于相互监督,并自觉接受监督,三是真正实行政务公开,提高透明度,杜绝“暗箱操作”,使监督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便于监督、能够监督。加大监督力度,就是加强了对权力的制约,监督工作做好了,才能使腐败分子在恢恢天网之中无处藏身。
四、严刑重典,坚决打击,绝不姑息迁就,使干部在主观意识上不敢腐败。
在依法治国的今天,反腐败只能依靠法制,依靠严谨的法律条文和严厉的法律制裁措施。反腐败斗争,事关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对腐败分子的心慈手软,就是对国家、对党、对人民的犯罪。因此,绝不能姑息迁就,必须实行严刑重典,决不手软。人都有趋利避害的本能,面对诱惑都要事先掂量一下为此可能付出的代价,一旦代价沉重,得不偿失,就会断然缩手。纵观中国历史,明朱元璋对贪官污吏剥皮揎草示众,为大明帝国早中期的兴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清雍正对腐败分子抄家灭族,形成“雍正一朝、无官不清”,造就了乾隆盛世。建国初刘青山、张子善因贪丢命,神州三十年无巨贪,为改革开放营造了快速发展的政治氛围。对腐败分子严刑重典,坚决打击,才能显示我党净化自身、把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的决心。同时,在经济上坚决没收腐败分子的所有非法所得,并课以重罚,直至使其倾家荡产。只有重典重罚同时实行,才能使腐败分子思之则惧,抛弃侥幸心理,“不妄取,不苟取,不敢取”,从而有效遏制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