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开展“普法民调中心户长制”的经验材料
针对机构改革、村组撤并后,广大农村留下了不少治安空白地带和薄弱环节,以及司法所、派出所警力有限,鞭长莫及的实际情况,10月,县司法局在巨龙镇梅花村、林山乡林园村试行普法民调中心户长制度。通过进村入户,广泛宣传,目前,梅花村已办普法宣传栏3处,普法法律服务维稳联系点3处,法律援助联络员公示栏1处,确定普法民调中心户长45户。林园村已办普法宣传栏2处,普法法律服务维稳联系点2处,法律援助联络员公示栏1处,确定普法民调中心户长24户。对全体村民进行了2次集中普法教育,对两个村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进行了各类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及时调处了各类矛盾纠纷,试点取得了圆满成功。12月9日,县司法局组织县局全体干部和司法所所长、副所长到试点村进行参观学习,受到了参会司法干部和基层群众的一致好评。12月13日,县司法局副局长罗义、任盛坤带领法制宣传教育股、法律援助股和两河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人员在梅花村开展了普法民调中心户长业务培训会。目前,此项工作已在黄甸、云溪、金孔、八角等镇乡全面开展,其它镇乡也将在近期陆续推广。
一、创新模式,合理规范“普法民调中心户”的运行机制
“普法民调中心户”防控机制,是根据新时期农村社会治安特点,按照村民彼此间的地域关系、经济关系、亲情关系和邻里关系,科学划分治安片区,以民主推荐、群众选举、组织认定等方式确定普法民调中心户长,通过精神激励和落实奖惩措施,发挥普法民调中心户长“报信”、“劝和”等作用,以实现司法行政专门工作与群众自治良性互动为目标的新型农村普法民调维稳新机制。
(一)以就近方便为原则,科学划分治安片区。
把相对毗邻、联系方便的农户划分为同一治安片区,每一治安片区推选一名普法民调中心户长,户数可多可少,以普法民调中心户长看得见、喊得应、管得住、及时掌握情况、防止矛盾激化、有效处理治安问题为宜,少的5至10户,多的30至50户。
(二)以群众意愿为前提,公开推选中心户长。
中心户长的产生,主要是片区群众推选。一是由司法所、派出所和治保会根据群众意愿,从片区推荐有能力、有威信的村民担任;二是召开片区村民会议,民主推选中心户长。对当选的中心户长,司法所和治保会共同为其挂上公示牌。公示牌上有中心户长的职责、中心户长的姓名及有关电话。由于中心户长的产生充分尊重了民意,选出来的中心户长,都是在农村家庭条件好、个人声势高、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的老党员、退休干部、致富带头人、有声望的长者和有培养前途的青年,因而他们的工作能够得到当地群众的支持。
(三)以村民自治为基础,明确中心户长职责。
中心户长的职责定位为上传民情、下达政意和自防自治,具体担负两大主责:一是“报信”,注意搜集不安定因素、事故隐患、违法犯罪线索、辖区人员流动等情况,及时向责任区司法所、派出所、治保会报告;二是“劝和”,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实现小事不出户、大事不出村,因地制宜开展法制宣传和安全防范活动。
在具体工作中,虽然权不大,位不高,但能扮演家长里短的调和人、村里治安的维护人、扶贫帮困的热心人。在实际工作中,普法民调中心户长们不同程度地扮演了以下八种角色:
一是警民联系员,群众的需要通过户长与司法所、派出所或村治保会联系;
二是情报信息员,信访综治维稳部门通过户长,获取不安定因素、事故隐患、违法犯罪线索等情报信息;
三是纠纷调解员,小纠纷通过户长调解,不使矛盾上交,减少转刑案件;
四是法制宣传员,利用红白喜事聚会、召开院落会议、调处纠纷等机会,向群众宣讲政策法规;
五是治安防范员,组织开展治安巡逻、门户关照、邻里守望;
六是交通协管员,掌握辖区机动车辆和机动车驾驶员底数,告诫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督促办齐各种证照;
七是帮教转化员,掌握辖区劳释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底数,关注其思想动态和生活表现,组织群众实施精神和物资上的帮教,避免重新犯罪;
八是权益维护员,依法维护片区群众的合法权益,若片区内的群众有什么问题需要向上级反映请求解决的,就由中心户长代理向上级反映,这样既能减少群众集体性上访给各级带来的接待压力,又能为群众减少不必要的上访差旅费。
(四)以治保组织为桥梁,规范管理运作方式。
中心户长的工作在司法所和乡镇综治办的组织协调下,由责任区司法干部和村治保会进行管理。中心户长掌握的重要情况向治保会或责任区司法所报告,一般纠纷由中心户长处理,较大纠纷由中心户长协助治保会或责任区司法干部处理,刑事案件报派出所处理。中心户长家中统一配置一块公示牌、一本社会矛盾纠纷形势工作台帐、一本工作记录。司法所、派出所等部门定期召开会议,编印政策法规手册、组织以案说法、进村入户指导等方式对中心户长进行培训。责任区司法干部每月至少与中心户长取系一次;治保会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