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宽履职渠道发挥代表作用之我见第2页
民意的工作事迹,对代表们在其他各方面的突出事迹、个人风采也要进行宣传上报,激发人大代表尽心履职、代表为民的积极性,营造人民代表人民选,选好代表为人民的良好舆论环境。4.加强监督,代表履职意识有了新提高。人大代表积极而有效地履行代表职责,源自代表的履职意识,街道人大工委加强监督,努力提高代表履职意识,监督代表的主体是选民,强调了选民有权监督本选区选出的代表。为了更好地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使代表行使好权力,积极推进代表述职评议工作,把代表执行职务的情况置于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每年向选民口头或书面述职。
5.关注民生,代表履职成效有了新提升。提出议案建议是当前人大代表履职的主要方式之一,在关注重大问题的同时,社会民生依旧是代表们关注的重要内容。为了准确反映群众意愿,召开人代会前夕,街道人大工委组织代表深入选区,关注百姓生活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代表通过走访选民、接待群众、实地考察、现场调研等方式倾听民声、了解民情、收集民意,使人代会上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更准确的反映出辖区人民普遍的要求与愿望。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大部分关注环境保护、城乡建设以及民生和谐等问题,通过代表们的认真履职,着力推动涉及百姓生产生活实际问题的解决。对推动政府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人大代表履职中存在的问题
人大代表作为人民群众的代言人,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历来被人们所重视,其履行职责如何,直接关系到人民的意愿能否实现。但从我们调研的情况看,在实际工作中,一些代表履职积极性不高,影响了人大代表作用的发挥。
1、部分代表履职意识不强。有的代表的代表职责和作用意识不强,认为当代表就是“领导决策,代表举手”,因此在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很少发言。有的代表把当代表作为一种荣誉,缺乏使命感和责任心。有的代表把自己比作为“先进工作者”,满足于做好本职工作,对代表工作不够关心。
2、部分代表履职能力不高。人大代表特别是基层代表的个人文化素质不高、参政议政能力和水平不够,是造成当前代表整体履职情况难如人意的主要原因之一。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一些代表调查分析能力有所欠缺,只会从现象上看现象,从问题上看问题,不能很好地综合分析问题和作出理性的判断,难以把握住问题的本源;二是一些代表了解掌握的基层情况不少,但语言表达能力有所欠缺,审议发言时表达含糊不清,说不到点子上,使民意得不到有效的反映;三是一些代表能够在现实中发现问题,也能找到问题的症结所在,但缺乏足够的说服力和组织协调能力,难以促成有关部门落实解决。
3、部分代表发挥作用不够。有的代表出于某种考虑,提建议旁顾左右而言他,不敢大胆直言。有的代表虽然有能力有水平,但对代表工作兴趣不高,很少参加活动。还有的代表不深入实际了解社情民意,对群众的疾苦不够关心。
4、代表与选民联系有待加强。目前在代表和选民之间,还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系统的联系方式、联系规则。相当部分选民不知道代表自己的人大代表是谁,遇到问题不知道、不习惯于找代表。而代表平时也很少主动到选区联系选民,一些代表只是在选民要求反映问题的情况下,才安排时间进行联系;有一些代表,与选民关系比较疏远。这些在客观上限制了人大代表的代表性的延展,制约了代表议政能力的提高。
5、个别代表自身形象不佳。为本单位、本企业、本小区考虑较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没有出于公心。有的代表标准不高,要求不严,群众对其印象不好。
三、措施与对策
一些人大代表履职存在“不作为”,虽然大部分因素出于代表自身,但为人大代表履职的组织者,有责任采取措施防止代表“不作为”现象,激发代表履职积极性,让代表真正成为选民的代言人。通过调研,认为要从以下几方面着力解决:
1、把好代表“入口”关,从源头上促代表“作为”。人大工作的整体作用,都要通过代表个体作用的发挥来体现,每一个代表的基本素质、能力、形象,都影响着人大的地位及声誉。因此,人大代表的换届选举一定要把好“入口”关,注重代表结构的优化和组合。既要考虑代表性、广泛性,又要注重结构的科学性、合理性,同时也要考虑从实际出发,有利于人大工作的开展。
2、加强代表培训,从思想上促代表“作为”。抓好代表培训是提高代表素质的有效途径,尤其要抓好换届后人大代表的培训。促使代表在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中,提高代表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认识。增强代表为人民掌权,对人民负责的责任意识,代表人民利益和意志的代表意识,密切联系群众、热心为民的服务意识,自觉接受选举单位和选民监督的监督意识,进一步提高议政质量。代表培训要形成制度化、系统化。选好培训内容,抓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代表实务知识的教育培训。加强以宪法为主要内容的各项法律、法规培训,促进代表政治、法律、议政能力等综合素质的提高。
3、构建活动载体,从活动中促代表“作为”。人大代表要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就需要不断拓宽自己的活动领域。要构建活动载体,从活动中促代表“作为”,通过健全代表联系选民代表制度,使代表经常联系、走访选民,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代表组与代表组要相互交流,打破彼此间的界限,形成代表履职经验资源的共享。在闭会期间举办活动时能够扩大参加范围,邀请吸收其它代表组履职积极性较高的代表参加,有不同行业、专业的代表参与,以求取得相互学习、交流经验的成效,不断提高代表组在新形势下履行代表职责的水平。
4、加强代表意见的办理力度,从行动上促代表“作为”。政府部门应定期建立重大工作通报制度,让代表知情知政。如半年一次的“小人代会”、政府工作全会、专项工作报告会、社区社情通报会等,应请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或部分代表列席,“两院”及政府委办局,应与人大对口工委建立重大工作通报联系制度,多层次、多渠道沟通与联络,使代表真正参与管理地方国家事务。区政府各个部门在处理代表的书面意见时能够提高有效性,来保护代表的积极性。
5、突出制度建设,从制度上促代表“作为”。代表工作也需要激励、表彰先进,通过树立先进典型,发挥全体代表的工作积极性。每年能评议、表扬一批工作实绩显著的代表,由人大常委会以适当的形式给予物质或精神奖励。每一届人在届末,评比表彰表现杰出的代表,给予其较高的荣誉。要严格要求代表,人大机关与代表组为代表作好履职记录,将代表联系选民情况、出席各次会议、参加各种视察和检查活动等记录在册,建立代表履职信息互通机制,定期向代表通报履职情况,以激发代表的履职积极性。建立“目标承诺制”,完善代表向选民述职制度和代表履职电子档案管理制度,促进代表依法履职,更好发挥代表作用。
6、提供履职保障,从服务上促“行为”。为了让代表真正做到知情知政,参与管理国家地方事务,要为代表提供良好的服务保障。要提供代表工作活动经费和代表组活动经费,保证代表开展活动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