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国出口退税的税制竞争力的探讨
我国政府自20xx年至今,采取了一系列扩张性宏观调控措施,以应对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世界性金融危机,保持我国经济增长。其中,在不到半年的时间内,国家相继5次调高出口退税率。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xx年4月1日起,再度提高纺织服装、轻工、钢铁、有色金属、石化和电子信息产品6类产品的出口退税率。这使得出口退税这项重要的扩张性财政政策再次备受瞩目。
在1997年爆发亚洲金融危机时,出口退税作为刺激出口的政策工具曾被成功地使用过。那么面临此次国际金融危机,再次重拳出击的出口退税政策是否能像10年前一样为促出口、保增长再立新功呢?
一、金融危机下的我国出口退税政策分析(一)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和20xx年国际金融危机下的出口退税政策之比较。
1.共同点。
第一,两次出口退税政策调整的目标是一样的,即为减轻金融危机对我国出口贸易的影响,通过出口退税政策调整来促进我国产品出口,保持经济增长。
第二,两次出口退税政策调整的手段是一样的,即通过多次小幅提高部分商品的退税率来促进出口增长,其中劳动密集型商品是重点。1998年~1999年,国家先后8次分批小幅提高退税率,形成了17%、15%、13%和5%四档出口退税率,综合出口退税率达到15.11%。以纺织品服装为例,在上一次调整中,1998年1月出口退税率被上调至11%,1999年1月退税率被上调至13%,1999年7月被上调至15%。在本轮调整中,非常类似地,纺织品服装出口退税率20xx年8月被上调至13%,20xx年11月被上调至14%,20xx年2月被上调至15%。
2.不同点。
第一,两次金融危机本身存在较大差异。其一,危机的波及面不同。1997年金融危机主要波及东南亚国家,而本轮金融危机截至目前,除了波及美国和欧洲这些发达国家,还在向新兴市场经济体蔓延。其二,危机的性质不同。1997年金融危机的影响集中在汇率和货币领域,仅是一次金融危机。而本轮金融危机不仅冲击了全球主要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还通过金融市场向实体经济部门蔓延,极有可能演化成经济危机。其三,对全球贸易体系的冲击程度不同。1997年金融危机冲击的是东南亚国家,它们在全球贸易中的份额只有6%,没有导致全球贸易的停止增长。而此轮金融危机冲击的中心是美国和欧洲,它们在全球贸易中的份额总和超过50%,其进口的萎缩差不多等于全球贸易的萎缩。
第二,两次金融危机对我国出口的冲击力存在较大差异,主要原因在于危机冲击国与我国的贸易关系不同。1997年金融危机主要冲击东盟国家,它们占我国出口的份额有限,且大多对我国持有贸易顺差,因此它们发生金融危机对我国的贸易收支影响不大。而本轮金融危机主要冲击美国和欧盟国家,它们却是我国最重要的贸易伙伴国和贸易顺差的主要来源地,它们进口的萎缩直接影响我国的出口和贸易收支。
第三,出口退税政策调整的效果可能存在差异。1997年受金融危机冲击的东南亚国家的出口结构与我国类似,是我国在欧美市场上的竞争对手。当年我国出口产品的压力主要来自这些国家货币贬值形成的国际市场价格竞争优势,或者说是由于人民币不贬值形成的我国出口商品国际市场价格的竞争劣势。我国提高出口退税率正好抵消了这种劣势,因此当时提高出口退税率是非常有效的。1999年在连续8个月累计出口负增长的情况下,我国实现了全年同比增长6.1%。这一政策的时滞影响还带动了20xx年出口增长27.8%、20xx年出口增长22.4%。而本轮金融危机直接冲击了我国最大的两个出口市场。它们进口需求的萎缩导致了我国出口的萎缩。可见,我国产品的出口价格并非影响出口量的主要问题,这轮出口退税调整政策促进出口的效果可能无法与10年前相提并论。
(二)现行出口退税政策的税制竞争力评析。
出口退税作为一种中性的基本贸易制度,在许多国家基本是“应退尽退”,以体现其中性原则。我国则例外。基于我国不同时期的外贸形势、财政负担能力和产业调控政策的多方考虑,出口退税被政府作为一项政策工具频繁地调整使用,带有鲜明的非中性色彩。诚然,我国的出口退税政策调整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其负面效应也不可低估。尤其是在此次新的全球性金融危机的严峻挑战下,出口退税政策更应该谨慎行事。
一方面,从短期看,虽然能以出口退税率的提高为代价换来出口产品价格的下降,刺激出口。但如前文所析,这种作用非常有限。而且在外部需求普遍疲软的形势下,对那些我国已经占有较大国际市场份额的商品实行降价竞销,只能是将部分利益输送给进口方。因为当出口退税率提高后,外国进口商会对我们的出口产品进行压价,在“博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