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行为构筑公共服务廉政建设防腐墙第2页
规查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场外实施行为;(5)林业产权管理;(6)中介机构(包含招标代理、拍卖机构)的选取。(三)创新公共资源交易机制和强化职能监管
1、强化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重点环节的监管,把事中监管拓展到事前和事后监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环节多、标底大、竞争激烈,如何实现有序竞争、尽量降低工程造价这个问题值得我们深思。从各地反映出来的招标投标弊端来看,主要有“规避公开招标”、“人为设定招标限制”、“投标企业围标串标”、“中标企业分包、转包”、“低价中标后变更合同”等等,这些现象的一个共同点就是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想方设法钻招标投标的空子,把不合法、不合规的竞争通过招标投标披上合法合规的外衣,严重损害了招标投标的声誉。对此,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探索和推进:一是推行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二是改进政府投资项目委托代理招标方式和程序;三是改进投标企业资格审查方式和程序;四是设立曝光台,对违规企业、违规中介代理机构、违规专家评委加大查处力度,进入“黑名单”,限制其进入招标投标市场;五是改进招标文件、评分标准的评审方法,以此来进一步维护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的声誉和形象。
2、政府采购要贯彻适度分离原则,促其规范运作。政府采购要贯彻适度分离原则,促其规范运作,严格控制由社会中介机构代理采购,推行政府集中代理机构代理采购,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管采分离”,在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内部推行六个方面的适度分离:“制作标书与招标主持相分离”、“报件受理登记与投标报名相分离”、“发售标书与标书收费相分离”、“物品购置与资金管理相分离”、“业务档案资料归档整理与审核保管相分离”、“评标区内外相分离”,从而防止和减少人为因素的干扰,实现制度管人,规范运作,减少废标、质疑和投诉,提高采购效率和节支成效。
3、严格地产交易市场程序,拓展地产交易领域。目前,很多地产交易招标拍卖挂牌范围限止于单一的经营性土地,针对这一情况,完全可以考虑把所有工业用地交易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招标拍卖挂牌。对交易过程我们要严格执行国家已出台的有关法律法规,严把各个交易环节的准入关,确保按法律程序规范运作,努力做到每一宗土地交易既合法合规又符合民意,既要确保保护耕地基本国策的贯彻落实,又要保护失地群众的切身利益,同时要尽快将河道采砂权、探矿权、采矿权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纳入统一的交易平台规范运作。
4、积极开展好行政事业性资产处置的交易工作。我们要在以往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产权交易进一步规范运作的基础上,积极开展行政事业资产处置的交易工作,不断完善交易办法,规范交易程序,积累交易经验,确保每一宗交易公开、公平、公正和透明运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