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土资源局查纠防结合着力推进两整治一改革
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国土资源系统“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党发〔〕105号)要求,我局结合案件整改工作,通过自查、自纠、防控相结合,着力推进“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的开展,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一、深刻认识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工作,是积极主动规范权力运行、从源头遏制腐败滋生蔓延的实际行动,是针对行政权力监管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对症下药、标本兼治、促进国土资源系统廉洁从政和队伍建设的迫切需要,是事关国土资源系统反腐倡廉建设、事关国土资源事业的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去年,我局发生的案件涉及矿产资源管理、土地出让、资金管理、行贿受贿等问题,涉案金额较大,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也暴露出我市国土资源领域行政权力监管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发生在身边活生生的案例,身同感受,我局党组更加深刻认识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党组的要求和部署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本着对国土资源事业和全系统干部高度负责的精神,着力推进“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工作。
二、查纠防结合,着力推进“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工作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明确责任。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了综合组、土地市场治理组、矿业权市场治理组、建章立制组、案件协查组,制定了《高要市国土资源系统“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高要市国土资源系统“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工作责任分工》,将工作责任落实到位,明确各股室目标任务,确保专项行动顺利有效地开展。
(二)边查边纠,对症下药,规范运作。局党组及各股室、各基层国土资源所和属下单位按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各自责任分工,对自身业务范围内的管理制度和审批环节存在的廉政风险点进行全面排查,并结合案件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对症下药,边查边纠,规范运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积极配合案件查处工作,降低案件造成的负面影响。成立了配合检察机关办案领导小组,积极配合案件查处工作。案件发生至今我局共有9人被立案查处,先后逮捕刑拘6人。通过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分清涉案人员责任,加快案件查处进度,目前已经3人不起诉,1人免予刑事处罚,5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另外,主动组织清理违规发放的资金,做好干部职工思想工作,主动配合办案人员及时清退有关款项。还协助检察机关收回涉案人员梁某名下的用地,及早追缴梁某补缴的土地价差款。
二是清理不符合政策文件,严格依法行政。由市委办、市府办牵头,对与国家和省的有关政策相冲突的地方性4份文件,予以废止。
三是依法追缴地价款,挽回案件违法违规办理用地手续造成的经济损失。收回高要金利镇559.35亩违规出让土地,并在今年11月,我局将该土地的其中的207.4亩重新挂牌出让,成交价款达7330万元,创我市工业用地出让价历史新高,扣减用地报批成本和整改清退的补偿款项1263.885万元,实际挽回国家经济损失6066万元。并按照《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依法追缴9月高要市政府出让给新明珠集团1500亩土地价差款4740万元,已全部入库。
四是开展矿产资源整改专项行动。从去年6月份开始,开展了全市矿山专项清理行动,查处无证非法开采1宗,查处超量开采6宗,缴交采矿权价款327.4万元;查处超层越界开采3宗,缴交价款2.1888万元,没收非法所得178.482万元,罚款9万元;进入立案程序罚没款14.34万元。
五是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好相关的用地问题。撤销金盛工业园违规批准补办用地手续文件,并对金利镇擅自征收出让、但尚未使用的土地559.35亩,收回由市政府作为储备土地。另外通过多次主动省检察院沟通,已争取省检的支持,同意由高要市政府逐级上报,将金盛工业园区需要完善用地手续的4312亩用地,按“三旧”改造政策进行补办用地手续。并且在不超过原贷款规模的前提下,同意该园区的企业办理房产地产抵押融资续贷业务。
六是认真开展财务管理检查专项行动。针对案件暴露出来的财务管理漏洞,经征求肇庆市国土资源局党组和市政府的同意,从高要市财政局借调了两名具有中级会计职称人员到我局财务股主持和指导财务管理工作,协助完善规范局财务帐户管理和经费预算、报销等规定,及时撤销合并过时帐户,从源头上、制度上预防财务管理漏洞。
(三)防范风险,建章立制,防控在先。
一是建立联合会审制度,严格用地审批。市政府成立了高要市建设用地审批(审核)会审工作领导小组,并由市政府制定颁布《高要市人民政府土地审批办法》,建立了全市建设用地审批(会审)制度,对全市土地出让、项目用地预审一律实行集体会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