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自组织在公共政策视野下的作用第2页
可以忽略不计的。尤其是作为社会的弱势群体,其利益往往就容易被忽视、漠视或扭曲。但作为群体或者具有共性的、普遍的利益诉求,却是任何政策制定者都无法忽视的,不管其愿意与否,都必须加以考虑并做出与之相应的回应。青年自组织作为介于政府与企业间的有生组织力量,它能使不同的人的要求找到一个合法的表达途径和利益代言人,以增强意见的表达效力和公众个人对政策的间接影响力。4.青年自组织能促使公共政策执行的多元化
公共政策有时候会体现出一定的自由度。即指为了创造性地贯彻执行公共政策,允许实施者和执行者在不违背政策目标、不违反政策原则的前提下,对某些问题灵活处理的限度。政策自由度的存在,使一些政策的执行者和实施者以此为借口,滥用“自由裁量权”,使政策不能原原本本的贯彻。具体表现:你有政策,我有对策。当执行机关和执行部门认为政策对自己不利时,执行者就制定与上级政策表面相一致、实际相违背的实施方案,使上级政策难以贯彻落实;曲解政策,为我所用。政策的执行者为了自身的、部门的或地方的利益,故意曲解政策原来的精神实质和内容,对政策做出符合自己利益的解释;肢解政策,取我所需。在执行政策时,把一个完整的政策加以分解,“断章取义”,将对自己有利的部分加以贯彻执行,对自己不利的部分抛之脑后,置之不理。
避免上述政策自由度过犹不及的关键一环就是加强督。监督和制约权力的最强大的力量就是授权给政府的民。然而单个的人是没有力量与政府抗衡的,青年自组织发展为民众监督和制约政府的权力提供了其自我组织的空和监督的载体。通过动员青年民众,它使具有共同利益要的民众自主结合而成的组织,在人类维护自身利益的利益机的驱使下会自觉地以一种有组织的状态监督关乎自己利的政策的执行情况,并能将之及时反馈到相应的政府机构大众传媒,在达成政策议程的同时动员社会力量一道监督保证政策的坚决执行,这有助于改变政府部门既制定政策,又执行政策,还监督政策执行的现状,实现政策执行的多化。
5.青年自组织能减少政策冲突和政策振荡发生的频率
政策冲突是指对同一问题处理、对同一社会利益关系整的各项公共政策之间,在政策原则和政策内容方面发生相抵触,或同一项公共政策的原则或内容发生前后矛盾,而影响对问题的处理或对社会关系的协调等现象。即我们常所说的“政策打架”或“文件打架”。政策冲突表现在政策目标冲突、政策措施或手段冲突、政策效益冲突等多面。政府机构重叠、职能交叉、权责不分是政策冲突产生重要原因。青年自组织的成长可以有效地承接政府让渡的些职能,促进政府职能向宏观与多元管理转变,从而有助克服政府机构重叠、职能交叉、权责不分等传统弊端。防止政策冲突另一重要措施就是要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去”的群众路线,仅仅依靠官员集团的自上而下的去体察根本无法做到。青年自组织能在很大程度上弥补这些足。
信息搜集不全面、不真实,政策问题认定不恰当、不确,政策目标不统一、不明确,政策方案不完善、不细致,论证评估不充分、不深入等,都会使制定出来的公共政策缺乏稳定性,产生政策振荡。
产生政策震荡的最主要的原因在于政策制定者在制定共政策过程中长官意志浓烈,官僚作风严重,政策制定没有基础和前提。青年自组织的成长提供了一种比单个市民的量大得多的力量去监督政策制定者制定公共政策的全过程,促使政策制定者提高自己的理论素养和理论思维水平,也供了一种不同于政府内部的外部力量来打击官僚腐败作风,把那些疏于自己业务的政策制定者置于严格的监督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