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好干部”选拔机制的思考第2页
考核要突出政治素质和廉洁从政,综合分析在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方面的表现,为正确识别、科学评价、公正选拔好干部提供准确的依据,坚决落实“一票否决”,防止“凭印象用干部”和“带病提拔”。四是保证组织部门的政策把关、考核评价、任用建议权。组织部门是专门研究和从事干部工作的职能部门,掌握着一个地方和单位所有干部的基本档案和总体情况。要充分运用最熟悉干部选拔使用政策和最清楚干部总体情况和个人档案的优势,注重干部政策、党委意图和群众意见三结合,履行好选拔干部工作中的政策把关、考核评价、任用建议的职权,当好党委选人用人的参谋;要敢于坚持原则,排除干扰,公正地对待所有干部,给敢于担当、不怕得罪人、受到委屈的干部主持公道,不让不拉关系、只干实事的老实人吃亏,担负起选好用好干部的主要责任。四、要完善配套制度,纠正“用人上不正之气”。干部选拔工作的政策性、程序性、纪律性都很强,同时社会关注度极高。新时期选拔好干部,更需要有好制度保障。没有十全十美、一劳永逸的好制度,制度建设是一个不断修补、改进、完善的过程,既要注重统筹规划、顶层设计又要注重实践操作性,既要巩固成果、保持连续性又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一是完善来自基层一线的干部培养选拔机制。国家和省级层面已经出台“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选聘管理办法和公务员招录、遴选和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实施办法,要认真贯彻执行,引导更多的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和创业。同时,各地开展了从基层干部中推选上级领导干部的改革试验,今后要加大力度,选拔更多的群众公认、业绩突出、综合能力强的基层干部到上级机关任职,提拔上级机关领导干部要强调基层工作经历,促进好干部的培养和产生。二是完善干部职级和待遇保障机制。干部由好变坏,既有自身原因,也有政策机制原因。很多干部不愿到基层、到边远贫困地区工作,就是嫌工作环境艰苦、职务晋升慢、工资待遇低。公务员队伍大、领导职数少是永远的客观存在,目前领导职数严格控制,非领导职数设置又非常少,造成大批干部晋升无望和部分干部为晋升拉票贿选。上级部门要根据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完善普遍推行职务和职级并行的配套政策,在控制实职领导职数的同时增加非领导职务职数设置,缩小不同地区的干部待遇差距,提高边远贫困地区的干部工资待遇。三是完善社会有效监督机制。当今时代是一个以改革、开放、民主为主要特征的时代。从现实情况看,社会监督也是最有效的监督,有利于推动干部工作科学化和社会公平正义。要进一步完善干部监督机制,在上级部门监督的同时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及时、恰当地公开不涉密的干部政策和干部工作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引导群众负责任地参与干部的推荐、测评、考核、举报和过程监督,高度重视并及时查处群众举报反映的干部问题,保障群众在干部选拔任用和日常管理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营造选好用好管好干部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