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如何做好人民法庭工作
人民法庭作为基层人民法院的派出机构,它不仅承担了大量的民、商事审判和一定量的执行工作,也是基层人民法院联系广大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起着化解社会矛盾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是构建和谐司法、展示国家司法权威和提高司法公信力的前沿窗口。在我们倾力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基层人民法庭在调处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的社会功能方面,突显出人民法庭的重要作用。那如何才能做好人民法庭工作呢?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团结就是力量,庭长要把全庭干警团结起来,劲往一处使
“人心齐,泰山移”“众人拾柴火焰高”等都说明了团结就是力量。“小蚂蚁,搬小虫,一个搬,搬不动,两个搬,搬条缝,三个四个五个搬,齐心协力搬进洞”这首童谣也说明了齐心协力的奋斗是成功的保证,是集体力量的体现。而一个法庭要想工作干得出色,就必须把全庭干警团结起来,劲往一处使。那作为庭长应该怎样团结全庭干警呢?
首先,作为庭长要充分相信全庭干警,干警间也要彼此信任。信任是团结的基石,没有了起码的信任,团结也就无从谈起。在国际社会上,曾流传着这样一句话“中国人一人是龙,三人是虫”,这充分说明了不信任,不团结的后果。
其次,作为庭长做事要公正、透明。比如一个人民法庭其实可供支配的经费并不多,但中国人历来讲究“不患寡而患不均”,所以,一切经费收支账目一定要公开,哪怕是一分钱收支都要让每个干警知根知底。这样,庭里的干警才会服你,庭长的威信也就慢慢的树立起来了。
再次,作为庭长对待干警要宽容、和蔼、善待。“宽容”就是胸襟要宽阔,对待干警要有一颗宽容之心,要多站在干警的角度思考问题,不要凡事都和干警一个钉子一个眼,该包容的要包容,该原谅的要原谅。“和蔼”是一个人情商和综合素质的集中体现,就是对待干警要和蔼可亲,不要摆官架子,不要打官腔,不要凌驾于干警之上。“善待”就是要在工作上生活上多关心干警,要经常与干警交心谈心,了解他们的困难,并帮助其解决困难。工作上不要拈轻怕重,要把重的工作留给自己。生活上的关心有时候比工作上更重要,因为只有生活愉快了,心情才会舒畅,工作起来才会更有劲。比如对离乡背井、亲人不在身边的干警,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可以考虑尽量多给些假。有的干警有急事需用车时尽量满足……等等。
二、加强队伍建设,培养干警的工作责任心
责任心,是我们为人处世的底线和起码要求,是一个人对自己的所作所为负责,是他对人、对集体、社会、国家、及至整个人类承担责任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态度。这是一个人的决定,它几乎无法学习,你也无法强迫。如果一个人没有责任心,他即使有再大的能耐也做不出好的成绩来。而有责任心的人一定会努力、认真工作;有责任心的人一定会工作细致、听从安排、乐于协作;有责任心的人一定会坚持到底,不会中途放弃,说到做到,有个交待;有责任心的人一定会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解决问题,能主动处理好份内与份外相关工作,有人监督与无人监督都能主动承担而不推卸责任。就多数人民法庭而言,其所承办的案件大多是一些婚姻家庭、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民间借贷、相邻关系、土地承包经营权等纠纷案件,真正的疑难复杂案件很少。也就是说,人民法庭所承办的案件只要我们有工作责任心,就能把案件办好。那如何才能培养干警的工作责任心呢?
首先,要加强干警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一是坚持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来武装干警头脑,努力提升干警素质,更新司法理念,全面提高司法为民的服务水平。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创先争优”活动、向杨善洲同志、龙进品同志学习活动等活动为契机,深化对“三个至上”重要指导思想的认识,增强干警的政治使命感、工作责任感及为人民服务意识,全面落实各项司法便民利民措施。二是教育干警注重细节。“泰山不拒细壤,故能成其高;江海不择细流,故能就其深。”故,大礼不辞小让,细节决定成败。而细节来自于习惯,一位名人说得好:“播种行为,收获习惯;播种习惯,收获性格;播种性格,收获命运”。人的习惯就是一种潜意识。任何一项工程,都可以分解成为无数个细节,无数个细节严格执行,使其变成一种习惯。就拿办案来说,一般就可以分为审查立案、阅读卷宗、向当事人发送开庭通知书、撰写审理报告及庭审提纲、开庭审理、制作判决书、送达判决书等环节,只要我们认真把每个环节都做好,使其变成一种习惯,就能把案件办成精品案件。相反,就会使案件出现一些不必要的瑕疵。如有这样一个案例,承办法官在向原告人送达判决书后近2个月才向被告人送达判决书,当原告人向法院申请执行时,被告人的自动履行时限还未到,结果原告就跑到法院住着不走。像这个案件就是在送达的环节出了瑕疵,就惹出了不必要的麻烦。再如云南某法官在填写传票时将到庭时间写为20xx年2月30日,在全国炒得沸沸扬扬,搞得该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