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微利企业财税政策研究第2页
由于税法尚未将超额的借款利息纳入税前扣除的范围,所以小型微利企业税收负担较重。第二,现行税法中优惠政策缺乏间接优惠。目前,我国所得税优惠方式主要是直接减免,即纳税人应纳税款直接减少。这种优惠方式简单易行,具有确定性。目前国际上通用税收优惠方式主要是间接优惠方式,即投资抵免、再投资退税、延期纳税、加速折旧、亏损结转等方式。间接优惠方式与直接优惠方式相比而言,间接优惠方式不对国家财政收入产生较大的影响,政府相当于为企业提供了一笔无息贷款,缓解了企业财务困难,激励企业加速生产周期,同时从长远角度来说企业对政府上缴税收收入是有增无减的。
三、完善小型微利企业财税政策的建议
(一)充分发挥财政政策的积极作用
1、拓宽小型微利企业融资渠道。进一步推动交易所市场和场外市场建设,改善小型微利企业股权质押融资环境。积极发展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保证保险和信用保险。清理纠正金融服务不合理收费,切实降低企业融资的实际成本。除银团贷款外,禁止商业银行对小型微利企业贷款收取承诺费、资金管理费。在规范管理、防范风险的基础上促进民间借贷健康发展,有效遏制民间借贷高利贷化倾向,依法打击非法集资、金融传销等违法活动。
2、通过国家独资或由国家与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合资建立专门为中小企业量身定制技术成果的研发中心,提供直接适合中小企业的技术产品,对符合国家产业导向的高新技术中小企业的科研项目活动给予相应的补贴。
(二)充分发挥税收政策的积极作用
1、完善税收优惠政策实施评估监督体系。提高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实施的透明度,将税收优惠纳入税收支出预算表管理,杜绝冒享优惠政策的发生。同时把优惠政策的“普惠制”形式改革为符合国家产业导向的“特惠制”,提高税收优惠政策实施的针对性和效率。
2、完善现行所得税制度。借鉴发达国家促进小型微利企业发展的经验,遵循“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原则,在税收优惠政策上充分体现对大、中、小型企业之间的差异,进一步缓解小型微利企业经营困难;加强对高新技术小企业的支持,逐步完善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细则,拓宽现优惠政策仅限于软件行业的规定,进一步完善技术投资税收抵免、技术开发费用扣除等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3、加快税费改革的步伐。通过规范税收制度,进一步清理非规范性收费,减轻小型微利企业的负担,为小型微利企业的良性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4、改革税收征管方式。进一步强化服务企业的理念,降低小型微利企业的办税成本,为小型微利企业提供一个良好的税收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