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经费问题分析及对策研究
“三公”经费问题分析及对策研究“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经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是维护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行的基本经费的组成部分。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的支出情况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后公布,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又展开了新一轮“三公”经费改革。但由于过去从上到下没有形成对“三公”经费使用的基本监督机制,三公”经费的核定、使用、管理和内外监督长期处于弱化状态,其衍生的腐败行为和不正之风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到了非治不可的地步。目前,虽然在行政事业单位在“三公经费”管理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但是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不足,需要进一步加强完善。
一、“三公”经费存在的问题
(一)具体消费不实
1.存在浪费现象。公务消费支出缺乏刚性约束,公务消费随意性大,若是单位领导自支自批,往往超出标准,铺张浪费现象十分严重。公务接待、差旅费等超出规定标准现象更是普遍存在。
2.部分消费模糊。在缺乏明确的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公务消费经常出现变通支出的现象。有些消费支出没有通过正规渠道走账,而是通过变通的方式变为招待费或者其他公务名义进行报销,无论是不是公务开支,都随着公务开支的名义报销,出现了模糊消费的情况,这种情况下,公务经费往往发生“公地悲剧”的现象,经费数额不断增多。
3.灰色消费众多。在公务消费不透明并且缺乏监督的情况下,部分公务人员利用公务消费的名义谋取私利,使公务资金为个人消费支付费用。比如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
(二)“三公”项目消费不合理
1.公务用车的配置和使用不合制度。我国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对于公务用车的配置和使用有相关的制度,但是制度靠执行才能发挥效力。有些单位对制度的执行不严,甚至无视制度,出现了公务用车配置和使用超出规定的现象。首先是公务车配置超编,在超编时往往以实际工作需要为借口,实际上以领导的数量为标准配置公务车。其次是公务车超标配置,部分单位和部门存在公车使用相互攀比的现象,将使用车的标准看成是在单位地位的象征。再次公车私用的现象普遍,公务车的使用分成了三部分,公务使用一部分,领导使用一部分,驾驶员使用一部分,公务车成了私人的礼物和馈赠,直接导致公车费用上升。
2.公务接待超标。一方面,公务消费的名目多、项目多。领导检查考核、申请项目、汇报工作、庆功表彰、召开会议等等都是公务消费的项目,而有的公务消费项目形成了“一条线”,欢迎接待——结束庆功——饭后娱乐——考察景点——走时特产。另一方面,公务消费规模大、档次高。在中国的传统里,接待的规模及档次与重视程度是成正比的,为了表示尊重,往往超“标”接待,而消费往往存在“棘轮效应”,档次提高时皆大欢喜,档次降低则上下不痛快,于是公务费用一再提高。
3.因公出国失控。一些部门把公务出国旅游作为一种提高职工福利待遇的措施,假借各种出国考察学习名义组织出国旅游。随着出国审批制度的不断完善,明目张胆的利用公费出国旅游已不多见,一些学会、协会等社会组织借学习考察研究的名义假借学习培训、开会考察之名出国旅游的事情还是屡禁不止,更有甚者有些单位和部门伪造邀请函、国际会议通知、国际学术交流通知等假文件作为公费出国旅游的依据,在群众中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另外还有一些公务人员通过组织安排正常的公费出国,通过变更原来安排的路线和行程,变相的进行公费旅游。而且变相的公费出国旅游还给了一些官员创造了转移财产,借机潜逃国外的机会。
二、“三公消费”经费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传统思想影响深
中国是个有着几千年封建文化传统的国家,受中国历史文化传统的影响,许多公职人员法制观念淡薄、官本位思想严重,仍然存在特权的思想。对公务消费的认识不够,认为公家的钱只要没落入自己腰包,吃了喝了用了无关紧要,对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费旅游等问题重视不够,将其看作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没有树立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没有认识到公务费用来自于人民,“三公”经费的增加会加重人民的负担。部分官员为政绩等考虑过多,不敢违背业已形成的“惯例”,导致“三公”经费增加。这是“三公”消费过高的基础性顽症。
(二)法规制度不健全
在我国到目前为止没有一部法律对“三公消费”的预算、审查听证、审计、评估、使用、监督、问责和处罚做出规定。因此三公支出的多少就成了自己说了算,想花多少就花多少。无法可依使得“三公消费”的数额越来越大,政府及工作人员也把“三公消费”当做了福利之一,成为了刚性消费,积重难返。从一个小城市的副市长在短短的几年内就“因公”去过了60多个国家,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公车改革会失败、公款消费会愈演愈烈、出国热会持续升温,三公经费屡攀新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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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预算体制有缺陷我国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制度没有实行全面预算管理,从国家财政部目前公布的财政预算文件当中可以发现,现行的财政预算分类科目中没有“三公支出”等相关科目,“三公支出”的费用都是隐藏在“其他行政经费支出”这一宽泛科目当中,加之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既有预算内资金,又有预算外资金,这样更进一步导致公务支出超出预算,使“三公”经费增加。另外《预算法》也中没有对“三公消费”预算做出具体规定,比如公务接待费的范围、内容,规格标准等,也没有公务用车的购买标准,运行维护标准,使用范围、规格、限制,出国考察的范围,费用标准,效果考核等。因此“三公”经费有转移到其他项目的可能,公务接待费用的空间和灵活性比较大,在实际情况中,很可能会被转移到“会议费”等其他项里。
(四)监督体系不完善
监督力度不够和缺失是导致“三公”经费增加和滥用的重要原因。我国目前对行政事业单位的监督主要是上级的事后监督,这种监督多属于亡羊补牢、成本较高。而根据《预算法》规定,预算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在实际运行过程中,由于技术、能力以及利益等原因,人大代表很难对政府预算做出合理判断,监督也流于形式。而公众监督方面,由于缺乏相关法律规定,政府以涉及国家机密为由一直拒绝公布预算数据与内容,**年后虽然情况有所好转,但所公布数据多为总数,缺乏具体说明,公众和媒体看不明白,监督无从谈起。缺少有效的监督,“三公经费”就便更加暗箱操作,助长了有恃无恐。
三、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监管的思路
(一)精简机构数量,控制在编人数
政府部门应按照“整合职能、整合权责、整合机构、整合机制”原则进行改革,精简机构、清理超编制人员以及吃空饷现象,在群众监督之下,将其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缩减财政支出,使压缩三公经费消费成为可能。
(二)健全约束机制,完善公开制度
公开“三公经费”支出,是打造阳光政府的重要举措。一是推进“三公”经费公开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目前中央各部门“三公”经费公开范围、方式、广度和深度都不够,而且,地方各级政府“三公”经费还没有全方位公开。要制定县级以上政府“三公”经费公开的日程表,明确统一的、具体的、规范化的要求,让公众有知情权、能监督打造透明政府,实现“三公”经费公开的制度化和规范化。二是已公开的“三公”经费进行细化。要进一步增强预算的约束作用,将支出细化到具体的项、目上,全方位审查“三公”经费支出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并进行横向和纵向比较分析,从中发现“三公”经费公开制度运行中的问题,制定治理和改进的对策措施。
(三)注重政府绩效,健全考核机制
政府绩效是指政府所作的成绩和所获得的效益,在西方国家又被称为“公共生产力”、“政府业绩”等,其包括政府提供公共服务和进行社会管理的绩效表现两部分。政府绩效考核是对官员积极改革与创新,努力向上的最大动力,是“新一轮政府创新的驱动器”。将“三公经费”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范畴,能够增强降低“三公经费”动力,切实从源头上对挥霍浪费的行为进行控制,同时建立既注重行政结果又注重行政成本的现代行政绩效考核体系,还能 够建立健全政府行政成本核算机制。
(四)强化社会监督、实行行政问责
目前上级的监督、平级的监督和下级的监督是“三公经费”的内部监督主要有三个方面。 “三公”经费管理要到位,必须建立多层次、透明的信息公开机制和行政的、公众的民主参与监督机制。部门预算公开要网络化、财务科目设计要专业化、民意信息要集中化,加强行政的、财政的、审计的监管力度,实行严格的“首长问责制”,对违规超支使用三公经费的腐败问题予以坚决的查处,对不依法定要求、规定期限、规定范围、规定方式、规定途径公布“三公”经费的地方和部门,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还要对相应地方和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对违规的领导干部一律实行严格的不得提拔重用,还给予一定的处罚。通过预算公开化、信息网络化、监督社会化、执行法制化,相信“三公”消费状况一定会有一个根本的好转。
总之,“三公”经费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社会的稳定,事关党的前途和命运,要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必须敢于走“公开”的路,切实把握好、管得住、用得实“三公”经费,让有限的经费真正服务于民、回馈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