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新形势下加强和提升督查工作水平
督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抓落实。加强督促检查工作是推动落实重大工作事项的决策部署以及贯彻领导重要指示精神的关键环节,是促进依法行政和提高行政执行力的有力手段,是提高工作效率的有效措施,也是推动作风转变、保证政令畅通的必然要求。因此,在新形势下进一步探究如何加强和提升督查工作水平具有现实的指导意义。
一、全县督查工作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县积极探索督查工作,不断强化领导、健全机构、创新机制,逐步提升督查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水平,及时贯彻落实领导的决策部署和推动重大工作任务的落实,有效发挥了“助推器”作用。
(一)强化机构建设,明确督查工作职能
调整充实督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四个督查工作组,对应党群部门、经济管理部门、综合执法部门、监管部门及各乡镇开展工作督查,主要以落实“五大工程提升年”活动和创建“一城、两县、三乡、四基地”为重点,督查各乡镇、各单位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县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情况及阶段性工作、专项性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并对中央、自治区、市和县委、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特别是主要领导同志重要讲话、重要批(指)示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研究策划、开展跟踪督办,推动全县各项工作上档进位。
(二)完善机制体制,着力提高运行质量
一是加强督查工作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机制建设,在健全制度体系上下工夫,根据全市党委办公室系统落实“五大工程”活动暨规范化建设工作推进会会议要求,制订了《县委督查组工作权力》《县委督查实施细则》《县委督查工作流程图》等制度,科学制定工作流程,积极上墙公开,提高按制度执行、按程序办事的意识,强化责任落实,确保了各项工作规范有序推进。今年5月,为进一步加强对督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督查工作的通知》,有效解决了多头督查、重复督查等问题,减轻基层负担,提高了工作效率。二是狠抓落实强化督查机制。为切实推动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委和县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各党委办公室充分发挥基本职能作用,制定并实施《天**县贯彻落实关于建立健全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把抓落实放在更加突出位置,主动谋事、勇于担当,锲而不舍、一抓到底,确保中央、自治区、市委和县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得到不折不扣贯彻执行。
(三)发挥督查作用,强化督查结果运用
一是抓好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学习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聚焦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始终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作为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抓好抓实。二是突出抓好“五大工程”活动的督查。2014年,县委督查工作组着重对“十个工作新突破”目标任务、**乡开发扶贫“整乡推进”项目等进行深勘细查,到一线进村屯,看材料拍图片,拍摄了时长60分钟的《全县第三季度工作会议电视专题片》,有力的推动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三是突出抓好重大项目建设的督查。对118个重大项目督查中发现存在落实自治区、市级和县级指标有问题的单位,逐一向单位反馈,累计下发了10份书面《整改通知书》。通过督查,促使项目责任单位认真倒查原因,促进项目顺利推进。四是突出抓好上级领导、县委领导批示件办理情况的督查。县委督查组高度重视中央、自治区、市和县委领导批示件的办理工作,坚持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2014年共办理上级领导批示件25件(其中“市委书记信箱”19件)。重点督办自治区彭清华书记、危朝安副书记、市委黄世勇书记和县委主要领导的12个批示件。
二、督查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是开展督查不够主动。督查工作按领导安排的多,主动的少;按季度督查的多,经常性督查的少;全面督查的多,专项重点督查的少;被动执行上级指示的有关工作督查的多,主动跟踪督查的少。导致督查工作进度跟不上县委、县人民政府的要求,对有关工作的开展情况及出现的新问题掌握不全面,不够及时,相对滞后。
二是督查工作队伍专业人员少。督查工作涉及全县各项重大工作任务,点多面广,虽然整合成立了四个督查工作组,督查力量得到加强,但是在涉及专业性较强的项目或行业,督查工作人员暴露出专业性不强的问题。即便从有关单位部门抽调人员,但大多数为临时抽调,无法保证常态。另外,临时抽调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要兼顾本职工作,工作量大、周期短,无法进行点对点的长期跟踪督查。
三是对督查工作成果经验运用不够。在督查过程中,仍存在“三多三少”的现象,即表面情况多、深层情况少,正面东西多、负面东西少,抽象问题多、具体问题少,对督查结果的运用及传导压力的力度还不够,对工作不力的单位部门和个人的问责力度没有得到体现,使督查的权威没有真正树立起来,落实不好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
当前督查督办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主要原因:一是一些单位部门仍习惯于报喜不报忧,对反映存在的问题有顾虑,有应付的心理;二是督查人员敢督善查力办的力度不够;三是督查督办的大格局没有真正形成,更多时候是督查部门单兵作战,一些领导和部门认为督查工作是督查部门的职责,自己被动的接受督查,没有真正主动愿意配合查找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三、提升督查工作水平的建议及对策
习近平总书记在与中央办公厅各单位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代表座谈时提出“要围绕大局加强督办、促进落实,对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提出的原则性要求,对来自党中央的重要批示指示,通过建章立制、督查检查等手段,一个一个跟踪问效,推进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面对新形势、新要求,督查工作要坚持创新,咬紧目标,大胆实践,着力协调解决督查层次不明晰、督查重点不突出等问题,确保各项督查活动的有序有力开展。
(一)进一步健全督查工作机制。一是完善定期督查制度。把目标绩效管理考核作为实现督查目标、展现督查手段、体现督查权威的重要抓手,每年初围绕**发1号、**办发1号确定的工作任务,制定督查方案,明确督查内容、工作完成时限,每月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定期通报落实情况,进一步增强工作的实效,调动互相赶超的积极性。二是完善跟踪督查制度。建立督查工作组组长、督查室负责人列席县委、县人民政府有关会议,协调、陪同领导参加有关调研活动的工作制度,围绕县委常委会议、县党政联席会议、领导现场办公会等重要会议部署的工作任务和决定及县委、政府领导的指示精神,严要求、高标准开展跟踪督查,着力提高办结效率。三是积极探索网上督查制度。建立督查网络平台,加强重点工作影像上传、网络公开力度,扩大公开范围,强化公众监督。
(二)加强整合督查工作资源。单靠督查部门的力量是做不好也是不可能做好督查工作,督查工作要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参与其中。一是切实规范督检工作。把督查工作与目标管理、考核验收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列入**发1号和**办发1号、2号、3号、4号文件的工作目标任务、县委常委会议定工作事项、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定事项及以县委、县人民政府名义开展的督查活动,由县委督查工作组统一安排开展督查活动,避免多头督查、交叉督查、重复督查,真正使全县督查工作既统又分、统分结合、相互补充、全面推进。二是多方联动狠抓督查。充分利用部门具有专业知识强、底数清、情况明的优势,发挥优势互补的功效,抽调职能部门开展联合督查工作,避免出现外行查内行的现象,杜绝有关单位部门出现选择性上报,报喜不报忧的现象,进一步传导压力,形成合力。三是借势借力开展督查。善于运用县委授予工作组织协调权、工作实绩评议权、专项工作查办权、干部任用建议权、奖励惩罚建议权,充分发挥自身潜力,敢唱“黑脸”,敢碰“钉子”,勇于深入一线,摸实情、看实效、讲真话,及时反馈情况、提出建议,确保督查工作的准确性,提高效率,使县委、政府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三)加强督查队伍建设。督查工作是一项创造性活动,它需要制度的保障和领导的支持,更有赖于风气和氛围。归根到底,督查工作是通过人与人的一种活动,这就需要抓督查的人有较高的素质。一要注重学习提高。按照政治强、业务精、政策熟的要求,认真抓好督查人员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鼓励和支持督查干部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全面提高督查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督查人员要把开展督查工作的过程,当作自我学习、自我提高的过程,善于观察,遇事多思考、多分析、多总结,在处理具体事务中要深刻领会督查工作的艺术和方法,不断提高自己处理问题的能力,把督查工作推向一个更高的层次和水平。二要坚持公正公平,督查人员要有敏锐的洞察力,能透过现象看本质,能辨伪识真,对工作进度和效果能做恰如其分的判定,敢揭短处,善言长处,对事不对人。要将督查情况全面、准确地向有关领导和有关方面进行反馈,要实事求是,不隐瞒、不夸张,不偏不倚。三要加强廉政建设。按工作职责开展督查,没有党委、政府的工作决议,没有领导的授权,没有文件的规定,不擅自开展工作督查。在开展督查过程中,督查人员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形成外有监督、内有约束、科学有效、规范运行的督查体系,积极树立良好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