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级审计机关推进政府投资审计监督全覆盖的思考
中办、国办《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中提出实行审计全覆盖,李克强总理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推进审计全覆盖”。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区级政府投资项目越来越多,政府投资金额也越来越大,项目前期征地拆迁补偿、中期工程实施建设、后期工程竣工结算等全过程资金运行是否安全有效,很值得探讨。为此,笔者就区级审计机关推进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全覆盖作如下思考。
一、把握政府投资审计全覆盖的内涵
**审计长对“全覆盖”有很好阐述,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全覆盖也应做到“四有”。一是有深度,不能光追求数量,要对选定的项目审深审透。二是有重点,要围绕区委、政府中心工作,确定审计的重点项目。三是有步骤,要统筹部署,确保实现对重点项目跟踪审、其他项目计划审。四是有成效,要在做到审计覆盖面“广”的同时,力争反映情况“准”、查处问题“深”、原因分析“透”、措施建议“实”。
二、统筹安排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计划
区级审计机关要围绕区委政府中心工作,统筹制订好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计划。一是要围绕全区政府投资项目拟建、在建、完工等情况,建立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动态数据库。实时把握全区政府投资的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从而确定投资审计工作重点,做到有的放矢。二是根据《区级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暂行办法》及上级审计机关工作安排,确定年度需要审计的政府投资项目。三是建设单位应将年度已完成的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后,向审计机关提交《审计申请函》。四是审计机关按照,全面审计,突出重点,合理安排每年度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计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五是对未列入年度审计计划的政府投资项目,由建设单位按相关规定进行结算(决算)审计。区级审计机关在对政策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或财务收支审计、专项资金审计时,对涉及到未列入年度审计计划的政府投资项目也要依法依规一并进行审计监督。
三、创新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方式方法
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对审计机关是一个新的挑战。我们要在有限的人力财力物力条件下科学统筹,合理配置审计资源,最大限度挖掘潜力,形成工作合力。一是整合审计资源,安排审计机关内部综合素质较高的人员参加政府投资项目审计;选派人员参加省统筹项目审计,学习借鉴先进的审计经验和方法;根据需要聘请一些有资质、实力强、业绩优的社会中介机构人员参加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二是注重业务培训。轮流安排人员参加省厅投资审计培训,并鼓励投资审计人员积极参加注册造价师学习考试。开展投资审计业务交流,学习别人投资审计经验。通过各种培训、学习、交流,拓宽知识面、提升审计执行力。三是完善制度建设,规范审计行为。出台《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暂行办法》,要求所有政府投资项目都必须接受审计监督,从制度建设上规范了政府投资行为。制订出台《政府投资审计报告—范本》、《投资项目审计工作流程》,《外聘人员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这些规范和制度的制定和实施,使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审计流程进一步具体化、系统化、规范化。四是对重大投资项目采取跟踪审计。对确定工程招投标控制价、订立合同条款等重点环节跟踪审计,对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等重点事项跟踪审计,并出具跟踪审计意见单,保证了审计实施流程规范、技术到位。
四、强化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质量和水平
由于条件的局限和各种因素的影响,政府投资审计工作面临的廉政风险越来越大,强化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质量和水平尤为重要。一是把握审计重点。对工程结算资料采取全面审查,对工程前期招投标文件和施工合同或协议、施工图、竣工验收文件资料等,主要检查其建设程序的合规性、造价确定的合法性、资料的完整性及真实性;对工程造价产生重要影响的设计变更或工程签证事项重点审查,以设计变更通知、工程签证单为基础,依据竣工图及施工验收资料和现场实测进行全面审核工程量,对综合单价有影响的暂估材料价差调整、项目特征有变动的项目及新增项目和变更项目综合单价重点审核。二是要强化制度约束。投资审计流程复杂,包括送审、现场踏勘、核对、谈判、签证、复核等多项内容,涉及到建设、施工、监理、采购、社会中介机构等多家单位,为了防范风险,政府投资审计应当实施项目管理权、审计实施权和审计复核权相互分离的措施,使过于集中权力得到科学拆分,形成权力均衡机制,在制度层面构筑起一道廉政“防火墙”。三是要制定防范措施。制订审计人员廉政管理办法,把每个岗位、每个工作流程可能发生的廉政风险的环节和因素一一找出来,按照“一对一”的原则,逐条逐项制定防范措施,加强廉政纪律经常性教育,增强廉政风险意识和防腐拒变能力。四是要加强内部监督。与审计人员签订廉政责任状,明确审计目标、内容、职责范围,约定审计纪律、廉洁要求等事项。加强廉政问责,对违反审计纪律和廉政规定的,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还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