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扶贫审计发现的问题及其对策
今年上半年,在全省统一组织的精准扶贫政策措施落实和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中, 笔者所在审计组发现被审计单位还存在政策落实不到位、扶贫资金和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等方面的问题,本文就这些问题及对策浅析如下:
一、扶贫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扶贫资金统筹整合不力。其主要表现是:扶贫资金统筹整合方案出台较晚,未能引导扶贫项目及时推进实施,截至今年3月份,审计发现该地区仍有40%以上项目未能开工或完工。扶贫资金统筹不实,将非统筹范围内资金纳入统筹,多报统筹资金规模。扶贫资金结存较大,当年部分扶贫资金因项目未按计划开工建设、未按时完工等原因滞留在账上,未及时发挥使用效益。统筹整合资金未按照要求设立统筹整合扶贫项目资金专账核算,无法从账面核实各统筹整合项目资金年终结余情况。
二是精准扶贫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审计发现,在健康扶贫政策措施落实方面,有部分农村低保残疾人未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抽查相关金融机构时,发现未严格执行扶贫信贷政策,存在将贷款发放给非贫困户和超额发放贷款的问题。部分扶贫项目计划脱离实际,该地区2016年计划安排50个光伏扶贫项目,因项目不符合当地实际情况难以实施,调整为25个,无法实现预期扶贫效果。
三是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质量不达标。省政府2016年4月下达被审计地区的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任务,而该地区脱贫时间比省政府规定时间提前一年,下达到县(市)的建设任务又有所加码,再加上去年6、7月份长期下雨,工程无法施工,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集中在8月份以后开始实施,时间紧、任务重的矛盾比较突出。由于搬迁任务必须完成,有的乡镇一味强调任务的紧迫性,而忽视规划、选址和建设管理,导致存在屋面漏水、墙面脱落、地面严重返潮等质量问题;还有的安置点设计不合理,达不到搬迁户的要求,如当地某乡镇建设的一个集中安置点,将化粪池设在一户安置房门前,导致这户搬迁户不愿意入住。审计抽查发现,当地搬迁入住任务只体现在账面上,实际入住率不高。由于该地区地处鄂西南偏远山区,交通及其不便,大多数安置点都在海拔较高的山上,建设进度推进比较缓慢,截至审计时,大部分集中安置点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都未完工,根本达不到入住条件。
二、对问题整改的对策建议
一要着力提高扶贫资金统筹使用效益。县市政府统筹部门应按照省政府的有关规定提前入手编制年度统筹资金整合方案,并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政府领导和部门管理目标责任、考核及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各级职能、义务和应承担的责任,逐步建立专项资金使用效益评价体系,合理安排扶贫资金计划,切实提升职能部门管理水平。认真执行扶贫资金管理规定,切实做到扶贫资金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人管理、国库支付及项目直达,严格按照项目实施进度拨付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套取。要加强脱贫攻坚项目储备,加快相关扶贫资金安排进度,资金跟着计划项目走,确保不出现资金滞留问题,让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
二要加大扶贫政策宣传力度。县市扶贫办应通过各种渠道加大对扶贫政策的宣传,让广大群众了解国家的扶贫政策,发挥好驻村“第一书记”的作用,主动靠上去做好宣传工作,对外出打工贫困户要一人不漏的联系到、将政策解释清楚;同时对扶贫项目的实施地点、资金来源、总投资、项目实施主体、项目实施法人等信息在项目实施地进行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
三要强化扶贫项目全过程监管。针对扶贫项目存在先建后批、未办理土地使用证、工程无中标通知书、增补工程没有履行相关手续等问题,要统一扶贫项目申报、审批,避免重复立项、立项不实等情况的发生。对已立项目要做好落实,不得随意变动和更改项目计划内容。要规范项目管理程序,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中属于招投标和政府采购范围的,应当严格按照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等国家有关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定,规范扶贫项目建设管理,确保基本建设项目程序规范、合法。
四要科学推进扶贫易地搬迁工作。易地扶贫搬迁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统筹兼顾,稳妥推进。对“一方水土养不活一方人”的地方,要改变贫困群众穷窝苦熬的状况,鼓励他们搬迁打拼,努力做到应搬尽搬。要明确搬迁只是手段,脱贫才是目的,解决好搬迁后影响稳定脱贫的问题。要用活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理顺还款渠道,防止形成财政包袱和银行坏账。健全搬迁资金项目监管机制,严肃查处违规招投标、贪占挪用资金等行为,实现廉洁搬迁。实际工作中,要遵循扶贫内在规律,正确处理好“快”与“慢”的关系,坚决反对急功近利的政绩观和工作方法。要防止工作急躁症、片面追求短期收入超过贫困线,防止为急于脱贫摘帽而层层加码、透支财力物力,防止虚假脱贫、数字脱贫。房子对百姓来说,是百年大计,要让每名搬迁户满意,就要拿出愚公移山、滴水穿石的韧劲,切实做到因地制宜、因户因人精准施策,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不断提高脱贫攻坚质量和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