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治理的和谐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
第一,和谐社会是以人为中心的。就是整个和谐社会的构建也好,内涵也好,都是以人为中心的。 第二,和谐社会是通过一定的制度安排和道德约束来实现的。这两者缺一不可。
第三,和谐社会的实现程度直接反映着一定时期公共治理的水平和能力。一个国家、一个政府,实际上我们看到,和谐社会是一个过程,我们现在看中国历史上的“文景之治”、“贞观之治”,应该说是那个时代和谐社会的象征。
赵晓:
八十年代有一个也差不多很和谐的短暂时期的,那时候也是强调以经济建设为中心。
汪玉凯:
如果按照我这个理解,我认为这个概论至少应该包括三方面内容:
首先,人和自然的和谐。人和自然的和谐主要是指崇尚自然规律;爱护、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以及人类要最大限度的合理利用资源,而不能过度地掠夺资源、破坏资源。
这就要求我们在发展中,必须坚持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这是我认为体现人和自然的和谐。
其次,是指人与社会的和谐。这里主要包括社会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和谐发展,也可以理解为不同利益主体的冲突化解机制。应该承认,任何社会不可能没有利益冲突,但是这个社会有没有化解利益冲突的有效机制,这个非常关键。社会成员之间的和谐以及作为社会成员个体自身的和谐,也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人的精神愉悦。
第三,是公共治理的和谐,就是政府公共治理。这中间至少包括四个层面:一是政府、市场、第三部门,这三者之间的协调和配合。我个人理解,现代社会基本由三类组织构成的:一类是公共部门、一类是企业,一类是非营利组织,这三者能否各司其职,对社会的和谐有直接的影响。比如,由企业作为主体的市场,在社会发展中,其最主要的功能就是能有效、快速地配制各类社会资源,有本事的人就富,没本事的人就穷,优胜劣汰的竞争规律起了很大的作用,从这个意义上,市场注重的是效率,但解决不了公平,重视效率就可能制造很多社会的不和谐,引发冲突;但政府及其公共部门所发挥的作用,则正好是要弥补市场的缺陷,通过公共财政、公共政策以及通过公正性来化解这些矛盾和冲突,维护社会的和谐。同样,作为民间组织的非营利系统,它既可以弥补市场的某些缺陷,也可以弥补政府的某些不足,是对政府、企业以及市场功能的重要补充。所以我认为是政府、市场和第三部门的合理配合。将对和谐社会的构建会产生重要的影响。二是政府与公民的合作。政府与社会的合作之所以重要,在于如果社会有没有正常的表达机制、表达的途径,公民有没有参与公共治理的机会,这个社会实际上是不可能真正和谐的,这是现代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特征。三是社会公平以及政府管理所必须体现出的正义。如果政府所代表的公平正义的天平发生了倾斜,公共治理的和谐就会成为一句空话。
这就是我对社会和谐基本内涵的基本理解。
二、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在于公共治理的和谐
如果说我上面对和谐社会内涵的理解能够成立的话,我认为在和谐社会构建的过程中,公共治理的和谐是最关键的。原因很简单,因为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社会的和谐,最终都体现在公共治理是否和谐。而政府是凌驾在社会之上最具权威的公共机构,它代表的公平、代表的是正义,在社会上面凌驾了很多很多机构,如大学、医院等,但除了政府之外,任何其他机构都不具备政府这样的职能。政府的公共政策、制度安排是否得当,会直接影响公共治理的和谐;而公共治理的和谐与否,又会直接影响到一个国家一定时期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和谐。正是从这个角度上,我认为公共治理的和谐不仅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是决定其他和谐要素是否和谐最关键的因素。由此可见,政府在和谐社会构建中,无疑扮演非着常重要的角色。
反过来我们看,中国社会目前出现的许多不和谐现象,我认为也是和公共治理的不和谐有直接的关系,在某种意义上甚至可以说主要是由公共治理的不和谐引起的。这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发展的结构失衡;公共政策的偏颇;政治制度安排的缺失。
这三个方面是体现我们治理不和谐的因素。我认为都与政府公共治理本身有关。
就发展的结构的失衡来讲,我认为中国改革开放的二十多年来,发展所取得的成就是前所未有的,但是仔细研究就会发现,中国这些年来的发展结构是失衡的。政治发展、社会发展、经济发展这三大发展,我们是经济发展最快,社会发展相对缓慢,政治发展整体滞后,这是我的看法。就是在经济发展、社会发展、政治发展这三者之间我们高度关注了经济发展,这无疑是对的,而对社会发展、特别是政治发展,却没有给予应有的关注,这种发展结构的失衡,不可避免地导致一系列的社会后果,也引发了一系列的社会不和谐。
就公共政策的偏颇来看。一个社会公共治理是不是和谐,在很大程度上体现在政府所制定的公共政策,能不能体现公平、公正和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