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工资集体协商中的实务操作
工资集体协商有其独特的程序性、业务性、政策性。企业工会主席作为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组织者、作为职工方首席代表,在工资集体协商中处于重要位置、发挥关键作用,必须要加强学习、提高能力,精心组织、仔细谋划,认真对待工资集体协商每一个步骤和环节,确保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顺利进行,取得实效。
一、抓好启动程序——要约
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发出要约是前提。没有要约的发出,便没有工资集体协商的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就如自来水供水一样。水龙头是要约、管道是协商,水是协议书。只有打开了水龙头,水才能通过管道流出来,如果水龙头不打开,水就无法流出。“善始者事半成”,因此,开展工资集体协商,首先要在要约上下功夫。
一是主动要约。发出要约是企业方和职工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虽然工资集体协商是法律的规定、是党和政府的要求、是企业发展的必然趋势。然而,由于过去在工资分配上都是企业说了算,职工成了“局外人”,没有“话语权”。工资集体协商,就是企业与职工就劳动报酬的共商共决。面对工资分配制度上的重大“变革”,企业方一时难以适应,认为工资集体协商“削弱”了企业的自主权。对工资集体协商的不了解、不理解,必然对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不重视、不主动。在这样的情况下,要企业首先向职工方发出要约是不现实的。工资是职工收入的主要来源,是职工合法权益的核心,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是企业工会的职责所在、责任所在、使命所在,企业工会主席要克服畏难思想,主动向企业方发出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要约,敢于拉开工资集体协商的“帷幕”,积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二是稳妥要约。要约一般是书面形式,内容包含协商的时间、地点、协商代表的人员名单和协商的内容。在考虑要约时,要注意两点:一是在协商时间的确定上,要注意合理性。也就是说,协商的时间,在企业可以不可以安排、适宜不适宜进行;二是在协商的内容确定上,要注意可行性。也就是说,协商内容的提出和解决问题的方法是否符合企业实际,具有针对性、可行性,特别是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初始时,协商的内容要注意从容易的、突出的、简单的问题入手,循序渐进,便于企业接受,也便于协商成功。
三是成功要约。要约发出后,虽然有的地方规定对方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不得拒绝,但对拒绝要约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责任。如果职工方的要约发出,企业“拒收”或“拒绝”,对本次、甚至今后的工资集体协商开展都是艰难的。要约的发出应该是“水到渠成”的事。也就是说,要约不能贸然发出,在这之前,需要做大量的工作,特别是要通过多种方式方法做好企业负责人的工作,使企业负责人接受要约、参与协商。
二、抓住关键环节——协商
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是起步不易,协商艰难。在协商中一是资强劳弱,地位不平,职工谈、企业判;二是信息不对称,职工难以了解到企业真实情况。要使协商取得成功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1.准备工作要充分。“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要“不打无准备之仗”。协商前,要通过多种方法途径广泛征求企业职工对工资集体协商的诉求,在此基础上,拟定工资集体协商方案,要根据职工方提出的要求,分析企业方的态度,采取应对的措施。把困难想够、把问题想透、把对策想全。
2.信息资源要掌握。要了解当地cpi及增长情况、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政府发布的工资增长指导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劳动力指导价位、本地及周边同类企业职工收入情况。
3.企业情况要清楚。要了解企业效益利润情况、劳动生产率情况、企业中、高级管理人员及一线职工工资构成及收入情况。当然这些问题有些是企业的机密,作为职工方了解这些情况难度较大,需要动脑筋、想办法,通过多种方法、手段、途径尽最大能力获取。
4.基本原则要坚持。一是通过工资集体协商,把促进企业发展与提高职工收入结合起来,实现“双赢”;二是通过工资集体协商,建立职工工资共商共决长效机制;三是通过工资集体协商,使职工工资有增长。在协商工资增长幅度和计工价时,事先要拟订“底线、保证线、争取线”。达到受益的普遍面、作用的实效性和特点的个性化。
5.方法策略要讲究。方法策略是协商的生命,直接关系着协商的成功和成效的取得。在协商中要根据协商中发生的情况做到“五有”:一是有直接有迂回。有的问题的提出和答复可以直接“开门见山”,有的则要“曲折迂回”;二是有清楚有含糊。对职工方有利的、能肯定的事表态要“一清二楚”,对一些“吃不准”、不便立即表态的要“含糊其辞”。三是有争取有退让。能为职工多争取利益的要“见缝插针”,积极争取,但同时,也不要“一根筋”,该退让时,也要“激流勇退”,“退一步海阔天空”。四是有斗争有妥协。协商就是双方“讨价还价”,但如果双方“针锋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