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工资集体协商中的实务操作第2页
,都“寸土不让”协商就可能“无果而终”,在保证职工总体受益的前提下,必要时,在某个条款、某个问题上,妥协让步,“让一刻风平浪静”。五是有“红脸”有“白脸”。职工方代表中要有“炮筒子”,也要有“和事佬”,视情“各显其能”,张弛有道,为职工谋求合法权益。6.主体作用要发挥。职工,特别是一线职工,既是工资集体协商的受益主体、评价主体,更是参与主体。做到协商议题从职工中来,协议草案由职工议定,协商过程让职工讲话,协商结果由职工确定,合同履行请职工监督,工资集体协商依靠职工,工资集体协商惠及职工。形成工资集体协商的群众基础、群众支撑、群众推动的良好氛围。特别是职工方协商代表中一定要有一线职工代表,让一线职工走上工资集体协商一线,其好处是:一是一线职工对企业生产、管理和职工收入情况清楚,有利于广大一线职工利益的维护;二是一线职工敢于讲话,有效地弥补企业工会主席不敢协商的问题。
三、抓住协商成果——协议
协商是形成协议的必经程序,协议是协商的成果体现,也是协商过程的完善。在形成工资集体协商协议时,要体现以下几点:
一是表述的真实性。协议是协商结果的真实反映,要真实反映协商的成果,不得“修正”和“变更”协商中达成的意见。
二是内容的具体性。条款表述要具体,到位,不能模棱两可,比如,企业哪类人员、增资多少,什么时间开始都要很明确,便于协议的落实。
三是执行的严肃性。协议经职代会审议通过并经当地人力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查同意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必须认真执行,确保其严肃性。
四是落实的保障性。抓住将协议报上级工会预审、备案,向企业职工公示,协议履行情况每半年向职工公布和每年向职代会报告一次四个环节,保障协商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