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城乡中学体育器材设施问题的研究
我省城乡中学体育器材设施问题的研究 一、前言
俗话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同样,学校体育也需要一定数量和质量的体育器材设施,否则无法保证教学大纲的实行和课外体育活动的开展,要完成学校体育的目的任务也就成了一句空话。
为了使各地学校对本校应当具备的体育器材设施心里有数,国家教委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以体育教学大纲为依据,制定了《中学体育器材设施配备目录》,(本文简称“目录”),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尽快贯彻执行。
标准制定了,还需我们了解基层的实情,才能对症下药,有的放矢。那么我省城乡中学体育器材设施的现状如何呢?目前尚未有较为系统的报道。作者在全省范围内进行了两次调查,主要目的是:为有关领导提供咨询,减少工作的盲目性;使各校领导和体育教师了解本校体育器材设施与“目录”的差距,明确今后工作的重点和努力方向;对几个主要问题进行分析,提出一管之见,供同行参考。
二、调查与研究方法
(一)调查方法
作者查阅了国家教委颁发的有关文件和中学体育教学大纲,广泛阅读了有关文献资料和基础理论书籍,结合《目录》制定出我省城乡中学体育器材设施调查表,第一次调查采用信函方式发出此表。此后,作者又请教了有关专家和教授,结合我省气候、地理环境、传统项目和优势项目等特点修改此表,并从《目录》规定的56种必备器材设施中挑选了28种进行调查。第二次调查,除了用信函外,要求体育系在籍学生回原毕业中学调查,还请各地来体育系进修和读函授的中学体育教师填写调查表。并利用业余时间实地走访了发出调查表223份,回收197份,再从中剔除一些不全面和明显不符合事实的表格,得有效表172份,回收率88%,有效率77%。
(二)研究方法:
调查访问法,文献阅读法,比较分析法和数理统计法。
三、调查结果
(一)城乡中学体育器材设施现状的总体水平与《目录》要求比较:
在所调查的172年学校中,器材设施的总体水平与《目录》规定标准比较,在0——19%范围内没有一所;20——39%有32所,40——59%有84所;60——79%的51所;80——100%的5所。所有调查学校的平均水平达到《目录》规定的53%,最少的只达到31.5%(益阳三中),最高的为84.28%,(湖南师大附中)。
(二)城镇和农村中学体育器材设施拥有量的比较。
所有学校的器材设施拥有量均在《目录》规定要求的20%以上。但在20——39%范围内,城镇中学有5.8%,农村中学有23.5%;在40——59%范围内,城镇中学有26%,农村中学有52.9%;在60——79范围内,城镇中学有62.4%,农村中学有24.4%;在80——100%范围内,城镇中学有5.8%农村没有一所中学达此水平。从平均值看,城镇中学达到《目录》标准的58%,农村中学达到45%
(三)同类学校对体育器材设施拥有量比较。
同是城镇中学,在《目录》规定标准的20M30%范围中的学校占5.8%,在40——59%范围中的学校占23.53%;在60——79%范围中的学校占52.4%:还有5.8%的学校达到80——100%的标准。在这些学校中,器材设施最少的只达到27.25%,最好的为84.28%,说明城镇中学体育器材设施拥有量存在明显差异。农村中学中同样存在显著差异。有52.9%的学校达到《目录》标准的40——59%;但在20——30%和60——79%范围中,分别还有23.53%和24.4%的学校;最少的只达标准的22.96%,最多的达67.14%。
(四)总体上对28种器材设施的拥有量情况。
在所调查的28种器材设施中,各校器材设施配备不均衡。从总体水平看,有四种器材达到《目录》要求的0——19%范围;四种在20M39%范围:8种在40M59%范围:10种在60M79%范围;2种在80M100%范围。水平起伏很大,最小的一类只达到标准的6.48%(体育凳),最多的达到98.5%(篮球架)。(见表一)
(五)田径、球类、体操和武术四种运动项目必需器材的比较。
在田径项目中统计了秒表、跨栏架、接力棒、铅球和标枪五种器材,球类统计了篮球、排球、足球和板羽球四种;体操统计了单杠、双杠、跳箱(或山羊)和体操凳四种;武术统计了刀、剑和棍三种。从总体上看,田径器材拥有量最高,达《目录》标准的68.17%:其次为球类达59.53%:再依次为武术43.6%:体操27.27%。差别非常明显。
四、分析与讨论:
我国学校体育最主要的目的在于增强学生体质,同时还在使学生学习掌握体育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学会科学锻炼身体的方法。《学校体育工作条例》也指出:“体育课应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