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贯彻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理论学习会上的讲话第2页
。因为在执政条件下,符合宪法和法律规定,才能产生合法的效力,才能为公众所接受和认可。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同时又是全国人民的领导核心,在国家生活中处于领导地位,但是,党并不谋求凌驾于法律之上和超越法律之外的特权。党在国家中的执政地位来源于国家的宪法和法律,党在国家中的执政方式必须符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党在国家中的各种活动必须在宪法和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依法执政、依法施政是执政党获得公信力的前提,是获得长期的社会支持和群众拥护的基础。再次,必须坚持“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高效、清正廉洁”的本则,确保党的执政地位。求真务实是贯彻党的思想路线的必然要求,开拓创新是提高执政水平的根本动力,勤政高效是党的执政能力的具体体现,清正廉洁是保持执政党本色和先进性的必然要求。弘扬这一理念,必须强化责任意识,按照党的历史任务和党的建设总体目标的要求,担当起历史责任,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真抓实干,大胆创新,勤政廉洁,加快发展,全面推进各项事业不断前进;必须充分认识改革开放和长期执政对自身的严峻考验和挑战,切实增强忧患意识,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为重点,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带领全县各族人民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不懈奋斗。
最后,要把以人为本、全面发展作为检验执政绩效的根本标准。执政政绩的显著,将极大增强人民群众对执政党的认同感。所以,我们强调,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执政成效最终要落在是否推动社会的发展上。这里有两个方面是需要注意的,一是这种发展是经济、政治、文化的全面发展,是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全面建设。在经济发展上,首先要提高生产力水平,要通过发展社会生产力,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一定要使群众得到应该得到的、看得见的物质利益,且随着经济的发展而不断有所增加。在政治发展上,要不断扩大人民群众的政治参与,这是广大人民群众本来就享有的权利,而不是“恩赐”。要建立社情民意反映制度,让广大人民群众有反映问题的渠道,这一渠道必须是通畅的。二是要把评判执政绩效的权利交给群众。早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毛泽东在回答黄炎培的“中共诸君能不能跳出这个先兴后衰的周期率”问题时就说:“我们已经找到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他还把共产党由西柏坡进北京城比喻为一场考试。考试合不合格,共产党执政的绩效如何,人民群众最有发言权。
实践表明,执政能力建设是我们党执政后的一项根本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重点所在。党在提高和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同时,必须始终保持和群众的联系,取得最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同。党的执政能力,从根本上还是要解决人民群众的政治认同感问题。从这一意义上讲,获得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是最大的执政能力,又是执政能力建设的最终目的。因此,我们要从化解执政风险和巩固执政之基的高度,来深刻认识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的重要性和现实意义,把密切党群关系作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不可忽视的方面,作为党的建设的核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