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XX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XX市XX区第十五届人民政府于二OO三年一月二十日经XX市XX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任期五年。第二条 区政府由区长、副区长,区政府工作部门的局长、主任组成;区政府下设10个街道办事处等其它派出机构。
第三条 本届政府肩负着全区人民的重托和厚望。区政府的各项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市委市政府及区委的指示、决定;执行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决议,自觉接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监督;积极听取区政协、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的意见,倾听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与呼声。坚持“勤政廉洁,开拓创新,务实高效、执政为民”的工作原则。不断提高政府的公信力。
第四条 本届政府激励区政府各部门、各派出机构在工作中继承和发扬具有XX特色的“全市争第一,全省列前茅,全国有闪光点”的争先创优精神。
第五条 为了认真履行政府工作职责,形成行为规范、政令畅通、运转协调、务实高效地政府工作运行机制,提高政府行政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工作制度
第六条 本届区政府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领导下,要把握大局,审时度势,抢抓机遇,勤政不息,认真做好贯彻上级指示精神与XX区实际相结合的文章,实行集思广益的民主决策和符合事物客观发展规律的科学决策。
第七条 区政府实行区长负责制和副区长分工负责制。区长主持区政府的全面工作。对区委、区人大负责;副区长、区长助理、办公室主任协助区长工作,并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独立负责地行使职责,对区长负责。常务副区长协助区长主持区政府日常工作。区长因公出差期间,由常务副区长主持区政府的全面工作。
第八条 区政府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须经区政府全体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区长办公会议或区政府党组会议讨论决定。
第九条 区政府工作部门和区政府派出机构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个人分工负责制,行政首长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区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之间,要顾全大局,密切配合,克服本位主义。对工作中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的问题,牵头部门应主动与协办部门协商,协办部门应积极配合共同研究解决。在未协商一致前,不得各自向下部署或行文,不得随意上交、下卸矛盾。
第十条 区政府工作部门和区政府派出机构受区政府的统一领导。区政府工作部门需要向区政府汇报的事项,应先向分管副区长汇报;确需向区长汇报的,必须事前征求分管副区长的意见;副区长对分管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重大事件,要及时向区长报告;分管副区长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研究和分析,积极向区长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区政府工作部门向区政府汇报工作,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汇报;主要负责人因公外出,授权主持工作的副职汇报,并报告区政府办公室。
第十一条 区政府各部门、各派出机构要切实转变职能,推进行政管理体制创新,不断提高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要强化部门责任、领导责任。建立健全责任考评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严格标准,严格考核,奖优罚劣。
第三章 会议制度
第十二条 区政府实行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区长办公会议、区政府专题会议和区政府党组会议制度。
第十三条 区政府全体会议由区长、副区长、区政府特邀顾问、区长助理、办公室主任和区政府序列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必要时召开扩大会议,吸收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区政府直属机构、派出机构、区属事业单位及部分重点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视情邀请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有关部门,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驻区有关单位以及民主党派、群众团体的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议题由区长确定,区长或区长委托常务副区长召集和主持。区政府全体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必要时由区长决定随时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一)传达贯彻上级党委、政府和区委的方针、政策、重要工作事项和会议精神;研究贯彻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
(二)总结和部署区政府的重要工作。
(三)讨论分析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形势,通报重要工作情况。
(四)讨论需要由区政府全体会议决定的重要事项。
第十四条 区政府常务会议由区长、副区长、区政府特邀顾问、区长助理和区政府办公室主任组成;区人武部部长、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和区政府综合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由区长决定召开,区长或区长委托常务副区长召集和主持。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一)传达上级党委、政府和区委的方针、政策、重要事项、会议精神;研究贯彻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
(二)讨论通过由区人民政府制定发布的政府规章和重大政策规定。
(三)讨论通过提请区人民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