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语境功能论
语境(context),即“语言环境”的简称。尽管多学科都对语境有不同的定义——例如语言学、心理学、文艺学等等,但写作学坚持在这一意义上使用它:语境指的是现实社会提供给写作者思想言论表达的条件,又称表达空间。一方面,具体的写作行为总是在具体的生活事件的基础上发生的,写作的主题思想总是在写作者对客观生活及各种事件的认识基础上提炼而来;另一方面,现存的社会生活环境又成为制约写作的条件,它是否接纳或容许写作者的思想,还要看它是否触及语境中的种种禁忌。简言之,在发生的意义上,生活是写作的源头;在生长的意义上,语境是写作的条件。
语境由或隐或显、或“硬”或“软”的多元因素所构成,它以话语禁忌的形式构筑“边界”、显示存在。
这些因素,我们基本可以归纳为三类:
其一是时代精神。它代表着社会发展的历史必然性,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自然历史过程的精神要求。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精神追求。如果写作者的思想超越了它所提供的实现条件,其思想就不会得到承认,语境不会为它而存在,它也就失去了表达空间。例如,在科学史上,在某一个时期内的一定阶段,不承认新发现或新见解的事例是屡见不鲜的。美国心理学史家杜·舒尔茨在谈到时势造英雄的史观时说到:“甚至是伟大的思想(或者特别伟大的思想)往往受到所谓zeitgeist——时代精神或文化气氛——的约束。所以,对一种发现的接受和使用,受到一定文化、地域或时期的主要思想模式的限制。这样,在某一文明时期中,一种太新或太荒谬而不能得到承认的思想,可能在一代或一百年以后会很快、很容易地被接受。”他说,“除非时代精神为伟人的主张作了准备,他的话是不会被人们听从的(或者他可能受到嘲笑,或者把他烧死——这也可能决定于时代精神①,……不管人物怎样伟大,如果他与他所处的那个时代的气氛相去太远,那么他与他的见解将会默默无闻。”②
但时代精神的要求只能通过代言人来表达。这些代言人,他们是历史必然性的最先认知或感知者,可叫做先知。他们是时代的精英,他们超越了阶级、国家或民族的立场,因此往往被指责为贰臣逆子,然而却是阶级、国家、民族的良心!
其二是主流意识,即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所说的,在一定时代占统治地位的思想意识。—它是最为显著、最有刚性、最具强势的语境规范因素。它现实地要求着、事实上也占据着最为广大的表达空间。马克思、恩格斯是这样论述的:“统治阶级的思想在每一时代都是占统治地位的思想。这就是说,一个阶级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力量,同时也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精神力量。支配着物质生产资料的阶级,同时也支配着精神生产的资料,因此,那些没有精神生产资料的人的思想,一般地是受统治阶级支配的。占统治地位的思想不过是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关系在观念上的表-现,不过是表现为思想的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关系;因而,这就是那些使某一个阶级成为统治阶级的各种关系的表现,因而这也就是统治阶级的思想。此外,构成统治阶级的各个个人也都具有意识,因而他们也会思维;既然他们正是作为一个阶级而进行统治,并且决定着某一历史时代的整个面貌,不言而喻,他们在这个历史时代的一切领域中也会这样做,就是说,他们还作为思维着的人,作为思想的生产者而进行统治,他们调节着自己时代的思想的生产和分配,而这就意味着他们的思想是一个时代的占统治地位的思想。”③
各民族的历史文化、宗教传统构成最为复杂的语境背景因素。它既是隐性的,又是强势的。它是主流意识的形成基础。例如,没有儒家道统,不会有专制政治,因之,主流意识也得服从其规范。文化传统的禁则,是通过统治者的法规来体现,通过主流意识来控制的。例如,20xx年6月号的《读者》发行了又收回,原因是它刊登了《人性寓言》,文章大谈穆斯林所忌讳的猪,而兰州则是穆斯林的聚居地。此事惊动了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对此,加拿人艾伯塔学院的文学教授梁丽芳说,穆斯林的感情应当受到尊重。她说,种族问题,即使在西方民主国家也是一个十分敏感的问题,有关这个问题的言论一定要慎之又慎,容不得丝毫的“感觉迟钝”。与此相类的更为著名的是印裔英籍作家萨尔曼·拉什迪(salman rushdie),他因写了《撒旦诗篇》》(the satanic verse),被伊斯兰世界认为亵渎了《古兰经》和先知穆罕默德,因而作出了一项教法判决,于1989年2月13日由伊朗宗教领袖霍梅尼宣布判处作者死刑,10多年来一直追杀不止。
其三是民间话语。即广大民众“活法”的一种世俗化的思想意识和精神要求。有一本当代民谣选集,书名叫《老百姓的天空》,正通俗地、恰如其分地表达了民间话语的内涵。这是一方表达广大平民百姓愿望、欲求、意志的园地。阿q的世界是这个空间的一部分。“流行”是它的通用包装。在这个世界中,他们可以发泄,可以抗辩,可以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