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语言的和谐性
建设和谐社会是时代的主旋律,和谐语言是和谐社会的一个组成部分。语言的和谐性,语言学家有过精辟的论述。王希杰先生指出:“一个句式的好坏,孤立地看有时说不出什么所以然来。只有放到它所隶属的那个整体中去,只有结合交际的目的、环境、对象等因素,才能说好道坏。”他举了一个经典的例子:“1广场中央矗立着人民英雄纪念碑”和“2人民英雄纪念碑矗立在广场中央”,孤立地看说不出好坏来。放到下列句子中就各得所宜,都好:
(1)广场东边是历史博物馆,广场西边是人民大会堂,1广场中央矗立着人民英雄纪念碑。
(2)人民大会堂和历史博物馆在广场的两边遥遥相对,2人民英雄纪念碑矗立在广场中央。
“如果两者交换一下位置,就都不好了。”用我们的话来说,如果1和2交换位置,那么1和2就分别与其“左邻右舍”在句式上不谐调了。王先生得出结论:“所以,写作者不仅要看看每个句子本身是否通顺,还要考虑到它们之间的搭配关系。”也就是说,要注意句子的和谐相处、协调一致。
古人写诗作词很讲究音韵和谐,因为“韵谐则言顺,言顺则声易入”。懂得了这一美学原则可以帮助人们准确地理解词语。《墨子》上有一段话:“昔者三苗大乱,天命殛之,日妖宵出,雨血之朝。龙生庙,大哭乎市。”清代训诂学家根据对称谐调的原则,由“大哭乎市”对勘出“龙生庙”当是“龙生于庙”;又由“龙生于庙”对勘出“大哭乎市”当是“犬哭乎市”。反之,就有可能影响对词语的理解。谢灵运的诗《登池上楼》云:“池塘生春草,园柳变鸣禽。”其中的“塘”是堤岸的意思,《说文新附》:“塘:堤也。”那么,“池塘”和“园柳”正好是偏正结构相对,工整和谐。而1999年7月17日的《中华读书报》有一篇题为《说诗中的草》的文章,把前一句解释为“池塘中生出新绿的春草”。(《汉语大词典》也作此解,例证也是此句诗。)把“池塘”理解成了现在通行的并列结构,就与下句的偏正结构“园柳”不和谐了。这是不懂得古人写诗讲究对称美造成的。现代作家的写作很讲究语言的和谐美。巴金的小说《军长的心》中有这样几句话:
“我回到军部那个土屋顶、土墙壁的客房里,上海的通讯员点燃了洋烛,又送来了热菜。”
最后一句原稿为“送了热菜来”,这显然与上句“点燃了洋烛”不协调,结构上欠对称,于是作了改动。眼下有些人说话、作文不注意语言的和谐性,常常造成语言表达的不顺畅。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首先,表现在词与词之间的不和谐。这又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音节的不和谐。多数情况是该用双音节词却用成了单音节词从而造成音节的不和谐。例如:
(1)消费者面对垄断行业时的权利是多么的贫乏,权利质量是多么的低。(20xx、7、25《文摘周报》2版)
(2)这次遭遇超过了我的底线,哪怕只此一次,也足以让站在闹市中的我,瞬间感觉天特别灰,脚步特别沉重。(20xx、10、10《文摘周报》6版)
(3)无论是理论论据还是事实论据都必须确凿无误,否则会导致错误成片面的结论,(蓝天出版社《现代广告写作》119页,1995年)
例(1)中的单音节词“低”与前句的双音节词“贫乏”不协调,当改为“低下”;(2)中的“天”和“灰”与后句的“脚步”和“沉重”也不协调,当换成“天空”和“灰暗”;同理,(3)中的“成”也要换成双音词“形成”,念起来才和谐上口。
该用单音节词却用成了双音节词也会造成音节的不和谐。例如:
(4)实名制确实会在某些方面带来许多好处,但是,公权力机关的任何举措都应该经得起权力行使正当性的质问……。(20xx、12、5《文摘周报》2版)
“公权力机关”最好换成“公权机关”。因为,“公权机关的任何举措”,定语和中心词都是四字格短语,念起来琅琅上口,音韵和谐。
2、并列义词语(并列项)的不和谐。联合结构要求其并列项的结构功能、语义范畴等相同,否则就不协调。看下面的例子:
(1)被抢时黑灯瞎火,辨不清长相,张士良于是乱指一气,抓了十来人,审问、禁闭、受罚,其中不乏冤屈者。(20xx、3、24《文摘周报》8版)
(2)作为职业成功的标志,金钱对白领新生代来说相当重要,但他们更愿意以工资提升、职位、安全感和晋升来换取更多的闲暇时间和各种各样的生活方式。(20xx、11、29《文摘周报》14版)
(3)许多年前,席慕蓉画素描,重重的云彩下,树木拖出长长的影子,空间广阔而诗意。(20xx、8、29《文摘周报》2版)
例(1)中的“审问、禁闭”是从造反派组织的角度说的,而“受罚”是从受害人角度说的,并列在一起不谐调,因此,“受罚”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