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比较法”进行写作第2页
对同一事物的两个不同方面作比较的考察,分析综合同类事物之间的差异,揭示事物的奥秘,认识事物的本质。据《晏子春秋·内篇》中记载:“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叶徒相似,其实味不同,所以然者何?水土异也。”“橘”和“枳”本是同一事物,为什么“橘”却变成“枳”呢?这就须从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即从淮南与淮北的气候地理各个方面来进行比较分析,只有这样才能揭示其变异的原因和奥秘。(三)把性质特点相同或相近的事物加以比较的类比法
类比法是一种从个别到个别或从特殊到特殊的推理形式,是根据两类事物之间具有的若干共同属性而推断出这一事物也具有另一事物的其他一些属性,是将人们已有的认识推进到新的认识领域的桥梁。它容易成为思想突破的触发剂。运用它可以启发思路,提供线索,获得借鉴,触类旁通,举一反三。比之长而知其短,具有重要的发现意义。类比法是科研中广为运用的一种基本方法,也是论述中经常使用的一种论证方式,可以收到通俗易懂、深入浅出的效果。
在文章中经常运用类比法引导人们寻找工作上的差距。如两个人、两个单位、两个国家的经验等也可以类比。毛泽东同志在《论人民民主专政》中说:
列宁于一九二○年在《论共产主义运动中“左派”幼稚病》一书中,描写过俄国人寻找革命理论的经过。俄国人曾经在几十个年头内,经历艰难困苦,方才找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有许多事情和十月革命以前的俄国相同,或者相近。封建主义的压迫,这是相同的。经济和文化落后,这是近似的。两个国家都落后,中国则更落后。先进的人们为了使国家复兴,不惜艰苦奋斗,寻找革命真理,这是相同的。(《毛泽东选集》第四卷,第1469页,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
这里运用了类比法,从而推出,十月革命终于取得了胜利,改变了俄国的状况,那么中国人民民主革命取得胜利,这也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
邓小平同志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一文中谈到了实事求是的重要性时说:
过去我们搞革命所取得的一切胜利,是*实事求是;现在我们要实现四个现代化,同样要*实事求是。(《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143页,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
这里运用的也是类比法。
不过类比推理是一种或然性推理,其结论是否可*,必须到实践中去反复验证。要提高结论的可*性,需注意:一是相类比的对象相同属性愈多,其结论的可*程度就愈大;二是相同的属性与类推属性之间的联系愈密切,那么结论的可*程度也就愈大。
(四)把性质特点不同或相反的事物进行比较的对比法
对比法,就是将两种互相对立的事物或同一事物的两个不同方面对照比较,使它们彼此的本质显现得更加鲜明突出。对比法重在渲染反衬,不仅能使描述的对象格外突出鲜明,而且能使阐述的道理更加透彻、深刻而有力。如“虚心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满招损,谦受益”、“成由勤俭败由奢”、“业精于勤,荒于嬉”等,运用的就是对比法。对比法在新闻写作中常常使用。对比性新闻这种新颖的报道形式,也时而见诸报端。例如:
解冰用刀捅人终落网
杨建华见义勇为受表彰
这是20xx年12月24日《阳泉日报》发表的一篇对比性新闻的标题,观点鲜明,对仗工整。消息写的是20xx年11月6日上午,阳泉郊区甄家庄村委副主任杨建华在乘坐的一辆公交车上发现一窃贼拉开一女青年背包拉链行窃,杨建华立即暗示小心扒手,遭窃贼及其同伙推打威胁,这个窃贼喊叫其熟人解冰帮忙。解冰在推打中用随手携带的水果刀向杨建华腹部捅去。然后三人下车逃窜。杨建华受到表彰并先后获得省市“见义勇为”奖。而用刀捅伤杨建华的犯罪嫌疑人解冰,逃跑一年零一个月后,在20xx年12月13日被公安局民警抓获。这则消息弘扬了正气,抨击了邪恶。对比法是认识事物十分有效的方法,写作中运用得好,便能突出地反映事物的本质特征,鲜明地表现作者的立场和倾向。
纵向比较、横向比较、类比、对比等比较法,既可单独使用,也可结合使用。李瑞环同志《在全国政协九届三次会议闭幕式上的讲话(二○○○年三月十一日)》中指出:“从当前世界发展的大局来审视我们自己,中国同过去比确有很大进步,但与发达国家比还有较大的差距,要赶上发达国家,任务十分艰巨。特别是,我们发展别人也在发展,而且是在更高的起点上发展。我们再不能丢失时间,时间对我们来说实在太紧迫了。”这就是纵向比较和横向比较结合使用的成功范例。只要使用得当,就能把抽象的、陌生的、不易理解的事物说得清楚易懂。
三、运用比较法须遵循科学性原则
举目天宇,俯瞰世界,一切事物中无不存在着比较现象。但能否从事物之间的异同现象或关系中通过比较作出正确的可*的判断,又能使比较具有强烈的效应,这就需要深入地观察了解事物。积累掌握大量的资料,遵循科学性原则,也就是说要有正确的比较观。
(一)比较必须用同一标准
比较要根据一定的标准来进行。确定比较的事物之间是同一关系,也就是说是相类的。因为只有相类的对象,才能进行比较,才有认识的价值。而异类不能相比。尺与斤不能相比,因为前者指长短,后者指重量,两者之间不是同一关系,不是同类。没有共同标准而进行比较实际上是无意义的。
(二)要在事物的实质方面进行比较
事物是比较的依据,事物的实质性是比较的生命,它决定着比较的可*性。尽管比较这一思维现象是客观存在于人们大脑中的一种集中反映,本身就具有客观性,但由于人们的认识水平并不相同,因而对于事物的看法也往往带有主观片面性,所以在对事物进行比较的时候,必须实事求是,抓住事物实质性的问题,进行比较。只有这样,比较所得出的结论才能接近于客观真理。
(三)比较的事物之间须有可比性
所确定的比较的事物之间要有可比性。首先,比较的事物之间要有对比度。事物之间的真善美与假恶丑,总是通过相比较才能显现出来。事物之间的对比度越强,显现出来的反差也就越清晰越突出,其产生的效应也就越大越好,留于人们记忆中的印象也就越鲜明越深刻。“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这两句之间就有着很强的对比度。其次,比较的事物之间要有相似性。精心选择出来进行比较的事物,如果相似性越大或相似点越多,那么比较所产生的效应就越强,所阐述的道理就越清晰,所产生的结论也就越有可*性。实践证明,只有弄清事物之间的相似性或相似点,才能发现事物之间的共同属性;也只有从相似中发现其不相似,才能识别事物之间各自的个性和特殊性。再次,比较中要分清可比因素和不可比因素。所谓可比因素,不单是事物之间的外部联系,而且还包含着比较观和方法。其不可比因素,不能直接比较,如若以这些不可比因素进行比较,往往会得出相反的结论,以致混淆是非。
(四)在比较过程中注意分析和综合
比较是人在思想上确定事物之间的异同和关系的思维过程。因为比较是以事物之间的异同现象和关系为依据,而事物之间异同现象和关系仅仅是它们的外部联系,显示事物本质特性的东西总是隐藏在现象的里边,是很难单凭感觉就能发现的,所以比较必须抓住事物的外部联系,尤其要抓住显现出来的外部的异同现象,进行由表及里的分析综合,或由个别到一般的分析综合。因此,分析综合就成了比较这种思维过程中很重要的组成部分。分析是比较的基础,没有分析,比较只能停留在事物的外部联系上,比较也就无法深入;同样没有综合,就不能确定事物之间的关系和联系。分析也就找不到认识的聚光点,就无法上升到理论高度,也就无法进行概括判定,最终也就达不到认识事物本质的目的。总之,比较的过程,就是分析综合的过程,通过分析形成概念,经过综合产生结论。也就是由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的过程。
比较法是思维活动的基本方法,也是写作中经常运用的力法。掌握运用好这种方法,不但可以在写作中提高思维效力,而且还可以增强鉴别、选择、判定和运思能力。所以,比较法是一把写作创新的钥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