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贫困村出列工作方案
根据《中共**省委办公厅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33668”扶贫攻坚行动计划>的通知》(黔党办发【2015】13号)、《**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下达2015年贫困村出列计划的通知》(黔扶通【2015】53号)、《**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关于进一步明确2016年脱贫攻坚贫困退出目标任务及相关工作的通知》(黔扶领办通【2016】1号)、《**2015——2020年贫困村案年度计划出列分解表》的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州关于贫困村出列战略部署,提升我县扶贫开发水平,促进贫困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特制定**县2016—2018年贫困村出列工作方案。
一、基本情况
2015年底,我县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7734户24244人、74个贫困村(其中一类贫困村42个、二类贫困村18个、三类贫困村14个)。
二、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坚定不移推进扶贫开发第一民生工程,坚定不移突出扶贫产业、强基础、提素质、优保障、抓改革、创机制的扶贫工作主线,瞄准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两不愁三保障”、以同步小康统揽扶贫开发工作的总体目标,深入推进精准扶贫“六个到村到户”和基础设施“六项行动计划”,实施扶贫攻坚“三个十工程”,打造小额扶贫信贷、雨露计划、扶贫生态移民“三个品牌”。深化扶贫资金、项目、监管和考核机制,推动扶贫开发由“输血式”、“粗放式”、“被动式”、“分散式”、扶贫向“造血式”、“精准式”、“参与式”、“整体式”扶贫转变,以改善农村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提高综合素质、提高自我发展能力、提高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目标,进一步壮大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为贫困村出列奠定坚实基础。
三、工作目标
力争2018年底实现74个贫困村全部出列,分年度按2016年40个贫困出列(包含2015年按照省定标准出列的20个村),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7500元以上;2018年23个贫困村出列,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8000元以上;2018年11个贫困村出列,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8800元以上。
四、退出标准和程序
按照“一降一达一超”的标准执行,即贫困村贫困发生率在3%以内(“两无”人员除外),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全省平均数的60%以上,当年村集体经济收入超过10万元。按照贫困乡镇确定贫困村名单——县扶贫局审核、批复的“一公示一公告”程序认定贫困村出列。通过建档立卡实行动态管理,进一步加大对出列贫困村基础设施、社会发展、环境改善、整村推进项目、产业发展项目、驻村帮扶工作的支持力度。
五、贫困村出列工作重点
贫困村的具体情况各不相同,推进贫困村出列工作要结合村情实际,突出工作重点,着力实施结对帮扶、产业发展、教育培训、危房改造、生态移民、社会保障精准扶贫“六个到村到户”和完成小康路、小康水、小康房、小康电、小康讯、小康寨基础设施“六个小康建设”任务,推进贫困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
(一)实施主导产业培育工程。围绕全县农业产业发展工作思路,在贫困村大力建设符合“优质、高产、高效、生态、安全”要求的特色农产品基地。每个贫困村可选择1个有一定发展基础和潜力的优势产业,作为村级扶贫产业进行扶持。大力扶持发展贫困村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积极引导专业合作组织、城市工商资本参与贫困村产业发展。积极探索专业合作组织与村级互助资金组织整合的路子,增强对贫困农户的带动能力。多渠道增加对贫困村产业发展的投入,各级财政扶贫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重达到50%以上。结合村级互助资金试点的实施,完善村级互助资金监管制度。发展贫困村扶贫产业,采取 “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 或“专业合作社+农户”方式,鼓励创新机制循环使用扶贫资金,滚动放大发挥扶贫效应,培育并做大做强扶贫产业,增加贫困村及贫困户收入。
(二)实施基础设施改善工程。加快贫困地区道路建设,全面解决贫困村交通困难问题,积极推进村级公路硬(油)化。进一步推进乡村公路建设向村民小组和居民点延伸,大力建设石板路、水泥路等人行便道和田间耕作便道。逐步完善乡村道路管养机制,促进农村道路持续发挥效益。加大贫困地区水利建设力度。围绕当地农业重点产业发展和稳产高产基本农田建设,规划建设一批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实行蓄引提水相结合,基本满足贫困村的人畜饮水、农田灌溉和产业发展用水需求。加强中低产田改造,大力建设旱涝保收、稳产高产基本农田。全面开展贫困户危旧房改造,优先安排整村脱贫村年度危旧房改造计划。大力建设沼气工程,推广秸杆气化技术,促进清洁能源广泛使用,带动改厨、改厕、改圈、改水,改善贫困地区人居环境。整合退耕还林等方面资金,加快实施生态和扶贫移民,改善贫困地区生态环境。扎实推进“文化广电惠民”工程,提高贫困村广播电视覆盖率及有线电视入户率。加强贫困地区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对贫困地区的信息化服务。
(三)实施社会民生保障工程。加快完善贫困村卫生服务网络,确保每个出列村建成合格村卫生室(计卫室),配备具有执业资格的卫生服务人员。在贫困村全面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积极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对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给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妥善解决贫困人口基本生活问题。全面落实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奖励扶助金不计入农户的家庭收入。
(四)实施基本素质提升工程。认真落实农村义务教育免费政策和农村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全面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逐步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充分利用职业教育专项资金、困难救济等扶助政策,资助贫困家庭未能升学的应届初中和高中毕业生接受职业教育,提高贫困农民受教育程度和劳动技能。结合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 “雨露计划”等项目,对贫困地区青壮年劳动力全面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务工技能、政策法律等方面的培训,确保每个贫困家庭至少有1人实现转移就业,同时提高贫困农民的生产经营能力。
(五)实施基层组织建设工程。加强贫困村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优先安排出列村的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改善贫困村村级组织办公条件,建立党员、团员活动场所,建设现代远程教育站点。完善村级班子成员选拔任用制度,选好配强村级干部队伍。对贫困村村级班子成员开展轮训,提高村级班子带领农民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的能力。完善村级班子工作制度,推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加强民主监督,维护好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六、贫困村整村脱贫工作的政策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贫困村出列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扶贫开发局局长任副组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扶贫开发局办公室。各计划出列贫困村所在乡镇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分管贫困村出列工作。
(二)制定扶贫规划,全面实施整村推进。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按照“统一规划、分年实施、整合资源、整体推进”的原则,制定和完善村级扶贫规划。继续抓好2015年启动实施贫困村整村推进工作。按照每个整村推进村计划平均每村当年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00万元,以整村推进村发展生产、特色产业、增加集体经济收入为重点,按照省里要求,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采取一次规划、分年实施的方式,努力提高贫困村自我发展能力。力争推进一个村,达标一个村。各相关乡镇要充分考虑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生产发展和社会公共事业发展的现状和贫困群众的需求,制定和完善切实可行的扶贫开发规划,并制定脱贫方案,落实脱贫项目,争取国家和省里资金投入和其他行业部门的大力支持,实现脱贫目标。
(三)增加财政扶贫资金的投入和整合力度。每年专项财政扶贫资金重点向纳入计划出列的贫困村倾斜,每个出列贫困村投入资金不少于100万元。并按照“统一规划、整合资源、集中投入、各记其功”的原则,整合各部门和全社会力量,形成扶贫工作合力。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发挥自身职能作用,围绕贫困村出列工作进行资金倾斜、项目配套、技术帮助和服务支持。
(四)立体帮扶,开创扶贫开发工作新局面。一是抓好领导干部遍访贫困村贫困户工作。县级领导干部每人遍访2个贫困村,县直部门、镇(街道)、村和驻村工作组遍访所有贫困户,实现对全县74个贫困村和所有贫困户遍访全覆盖。运用遍访贫困村贫困户第一手资料,建立遍访工作台账,并与建档立卡工作相衔接,上下联动,以村为单位梳理分析共性问题、个性问题,为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提供决策依据。二是抓好上级部门帮扶。全力配合省、州帮扶单位工作,加强与帮扶单位领导的交流与沟通,争取最大的支持,及时解决帮扶工作队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三是抓好县级领导帮扶。实行县级领导包村责任制,注重协调相关部门解决贫困村发展难题,促进村级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四是抓好县直部门帮扶。结合自身职能特点,在资金、物资、技术等方面开展帮扶工作,重点支持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在规划期内使贫困村群众素质、技能得到提高,村容村貌和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改善。结合《**县“1+6”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三年推行计划》,逐步消除“空壳村”,通过各级各部门的通力协作,努力开创我县扶贫开发工作新局面。
(五)强化监管和考核。加强对贫困村出列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考核奖惩,把实施贫困村出列工作纳入对有关镇(街道办事处)和部门的年度目标考核。加强项目和资金监管,严格实行扶贫资金乡级报账制、扶贫项目公示公告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完善项目验收办法,增强扶贫项目管理的透明度,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率。认真总结贫困村出列工作经验,不断完善扶贫工作机制,对贫困村出列及项目实施工作成效显著的进行表彰奖励。大力宣传先进典型,营造全社会支持参与贫困村连片开发工作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