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规范公司招聘、入职、转正、试用、离职工作流程,以及对人员补充、内部调动、晋升、考勤、处罚等工作内容进行规范化管理,结合公司目前现状,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招聘、面试、入职、入职手续、试用、转正
一、招聘:
1.用人部门依据公司审定的组织框架和岗位编制,根据工作任务周期性变化,由用人部门提交《人员需求表》,编制内补充人员由人事行政部审核,执行招聘。、
2.因工作任务调整,季节性业务变化,各部门需要增加人员(编制外),需要提交《人员需求表》,经审批后,由人事行政部经理审批;
3.经理级或部门负责人招聘,由部门负责人或主管申报并填写《人员需求表》,由人事行政部经理审核,报副总经理审定,由人事行政部执行招聘。
3.人事行政部建立网络招聘、现场招聘、劳务派遣、区域张贴招聘信息四种人员招聘渠道,满足公司各部门人员减员和补员的需要。
4.人事专员根据《人员需求表》的要求和人数,在要求的时限内进行简历收集、电话沟通,决定初步面试人选。
二、面试:
1.应聘人员先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如实、准确地填写自己情况,由人事专员进行审核。
2. 面试主考官,必须对每次面试结果,在初试、复试表格中认真填写面试评价和提出明确的意见。
3.公司普通员工由人事专员负责面试;
4. 主管级的员工,由人事行政部经理进行面试、部门负责人复试;
5.初试合格者(经理级以下),由人事专员引带推荐给对应的部门,由部门负责人进行专业技能与岗位技能的复试。
6. 经理级或部门负责人由人事行政部经理面试,合格者推荐副总经理复试,合格者,由人力资源经理安排上岗。
三、入职:
1. 复试合格者(经理级以下),由人事专员开具《员工入职试用通知单》,人事专员引带被录用的员工在部门负责人处报到上岗。
2. 所有新入职员工必须到岗考察七天,用人部门负责人应该对新入职员工进行部门情况和岗位工作职责进行说明,并安排工作。指定专人对其进行工作内容、规章制度、安全规定、岗位技能及生活内容的指导和帮助(七天内其自行离职,或试用不合格者劝退,不计算工资),考察期内自动离职或不合格的员工,即时清退并报人事行政部备案。
3. 考察七天合格者,由部门负责人填写考察评价并填写《(合格/不合格录用)通知书》交人事行政部,同时通知考察合格的新员工到人事行政部办理入职的相关手续。
3. 决定录用的员工需提供像片一张或电子档像片(人事专员现场采录),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等;人事专员对其进行公司企业文化、管理制度的培训学习;并签字确认。
四、入职手续需及存档的相关资料与凭证:
1.填写《员工档案登记表》
2.像片一张
3.身份证及学历证明(其真实性,人事专员必须进行认真、仔细甄别)
4.培训学习确认书
5.《入职试用期通知书》
6.《(合格/不合格/录用)通知书》
五、试用期:
1.试用员工满七天考察期后,进入员工试用期;
2.公司新入职员工试用期为1个月至2个月;
3.试用期员工不享受公司福利、提成、奖金;
4.部门员工试用期原则上为1个月以上(含);
5.试用期员工,由部门负责人或直接主管进行综合考察;原则上试用期为1个月。
6. 试用期员工在试用期间工作态度差,不服从工作安排,岗位技能不适合岗位要求的,部门负责人或直接主管领导应该在批评和教育后,给予改正的机会;仍不适应岗位要求或工作态度和表现仍没有改变者,应即时给予劝退处理(由部门负责人填写《离职通知书》,报人事行政部备案)。
7.试用期员工的工资,原则上按应聘员工基本工资的80%发放;
六、转正:
1.试用期员工入职满1个月由试用期员工提交申请转正报告,经部门负责人或直接主管(填写《试用员工转正考评表》)进行综合能力和岗位技能考评,
2.不合格者,由部门提出建议:调岗或劝退;
3.合格者,由部门提出建议:原岗位、级别转正或公司内部调岗或原岗位提升或原级别提升。经人事行政部审核,批准后按审定的岗位级别工资在当月工资发放。
4.试用期员工综合表现优秀、岗位技能水平突出的,部门有权提前进行转正申请(必须在15天以上);经人事行政部审批后,可提前转正。
第二章:内部调动、人员补充、增编、异动、晋升
一、内部调动:
公司根据员工(主管级以下)的工作能力、工作表现和公司实际需要,将员工内部进行调整;如员工意见与公司整体利益相冲突,员工应服从公司安排。调动应经相关部门负责人申请,填写《员工异动申请表》,经调出部门负责人和接收部门负责人同意,经人事行政部审核、批准后,办理岗位的交接手续。严禁部门之间、私人之间不经人事行政部审核、批准协议调动。
二、人员增编和补充:
1.人事行政部将定期根据公司确定的岗位编制,公布内部职位空缺信息,各部门根据业务运营情况,适时填写《员工需求表》提出补充的申请;由人事行政部审批后执行。
2.编制外的人员需求,必须经人事行政部审核,报副总经理签字批准后,由人事行政部执行招聘。
三、公司内部管理人员(主管级以上)异动:
1.公司根据公司各部门岗位变动情况,人事行政部执行对优秀员工或不适合本岗位的管理员工进行调整;
2.各部门或部门之间出现岗位管理员工调整需要,可由部门负责人或员工本人进行申请,经调出部门负责人和接收部门负责人同意并填写《员工异动申请表》,交人事行政部审核,报人事行政部经理审核,报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批准。
3.批准后由人事行政部在《员工异动申请表》上明确调动时间(离岗和到岗)。调动员工在接到批复后一天内(填写《交接单》)办理移交相关手续,并在第二天到接收部门报到上岗。
4.员工内部调动,原业务提成或相关激励费用,以离岗日期为限进行核算,新任岗位业务提成或相关激励费用以到岗日期为限核算;岗位工资标准以新岗位一级工资标准执行。
四、晋升:
1.公司鼓励员工努力工作,公司对工作勤奋,表现出色,岗位技能各方面考核优秀的员工,进行同岗位级别晋升、岗位升迁、福利增补、新增授权权限等形式的激励。
2.详情参照《员工激励机制》。
第三章 离职
一、自动离职:
1.公司鼓励员工以公司为自己的职业发展的最终平台。正式员工可以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权利主动提出辞职;原则上提前30天提交离职申请报告交所在部门负责人,经部门负责人同意签字后,交人事行政部审定;经人事行政部经理审核同意后,在规定时限由离职员工到人事行政部领取《离职通知书》、《员工离职交接表》,经部门负责人对其进行客观的评价和提出处理建议;连同离职申请报告一起交人事行政部审定。
2.离职前员工应该继续认真、负责地工作,在离职时限前二天,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必须有接收人、交接人、监督人同时签字确认);
3.离职时限由部门负责人出据离职员工考勤证明及离职前的奖励和罚款证明;人力资源对离职人员:申请离职报告、离职通知书、员工离职交接表以及离职人员自用结算进行核对、审定;当月人力资源提供《离职通知书》复印件给财务部并对其离职资料进行存档,财务部凭人事行政部《离职通知书》进行结算;原则上结算工资与公司当月工资一起发放(转帐)。
二、劝退、辞退:
1)试用期员工(试用七天后试用1至2个月时限内),部门负责人根据公司制定的考核、考评标准进行考核;不合格者,由部门负责人提出劝退或辞退处理意见,并填写《员工离职通知书》;经人事行政部审核、批准后,按员工自动离职流程办理离职手续。
2)正式员工(经理级以下)因违反公司规章管理制度,构成劝退或辞退或开除的员工,由其所在部门负责人填写《员工离职通知书》并注明其违反规定的事件(时间、地点、事由),提出处理建议;报人事行政部审核,报人事行政部经理批准后,按自动离职流程办理。
4)部门负责人或经理级(含)以上的员工,因违反公司规章管理制度,构成劝退或辞退或开除的员工,由人事行政部负责核查违规事件,形成单独调查报告提交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审定,公司决定后,按自动离职流程办理离职手续。
四、开除:
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在员工中造成严重影响者,构成开除条件的员工,由部门负责人提供其违反规定的事件(时间、地点、事由)公司将在全体员工中公布其违规行为,严肃纪律,将限期其离开公司;由其所在部门负责人提交违反规定的事实经过,人力资源进行复核,事实确凿的,公司将在公司内进行通报或公示。
第四章 处罚标准及细则
一、口头警告、行政警告或罚款50元(亦可并处)
1. 迟到或早退二次。
2. 不按操作流程操作,不听直接主管劝阻的。
3. 遇到客户不主动招呼,态度不热情。
4. 不服从工作安排或工作时间私自离岗。
5. 工作中不礼貌用语或在公司公共场所有不良举止。
6. 外出时间不按规定请求(打招呼)或不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
7. 工作时间吃早餐、零食。
8. 收录单据数据或统计数据,出现数据错误一处。
9.当月考勤记录出现数据错误三处/次。
10.终端卖场员工,上班没穿工装(直营店)、工鞋(直营店),配带工号牌,化淡妆的。
11.终端卖场员工上班时间披头散发、挖耳、抠鼻、剪指甲的。
12.终端卖场员工上班时间聚堆聊天、姿不正、打架吵闹。
13.当着顾客的面争吵,言语粗鲁的。
14.上班时间置顾客不理,当着顾客的面接听私人电话的。
15.看到同事因工作忙不过来,而若视而不见者。
16.终端卖场员工代顾客买单的。
17.不按操作规程,错乱服装的条形编码的。
二、行政记过或罚款100元(亦可并处)
1.当月累计二次警告处分者
2.当月累计迟到或早退三次。
3.当月托人或代人打卡一次,当月旷工半天。
4.与同事吵嘴、打架,严重扰乱公司经营秩序。
5.不服从或违反直接主管领导,顶撞领导和不服从工作安排。
6.接待客户不热情,冷漠,造成现场客户流失。
7.同客户发生争吵,讲粗话,不听现场主管劝解。
三、行政留用察看或罚款200元(亦可并处)
1.当月累计记过处分二次者。
2.当月托人或代人打卡二次,当月旷工一天。
3.擅自涂改考勤证明、加班单、请假单。
4.包庇员工(作伪证),经过核查证实的。
5.员工间制造或散布不实言论,造成员工间不和、导致员工离职或直接影响客户流失。
6.盗用公司名义,谋取私利(价值金额在100元以下)。
7.工作期间不服从主管领导或部门负责人管理,直接顶闯领导的。
8.工作时间内严重消极怠工。
9.过失损坏公司财产或设备(价值金额在300元以内,300元以上专案处理)。
10. 连续旷工3天的。
11. 年内累计旷工3天
四、劝退
1.当月留用察看累计二次者
2.经内部二次岗位或工作调整后仍不能适应岗位要求者。
3..岗位技能考核三次不合格者,经过培训后仍不能提高者(但工作态度好、纪律较好)。
4.员工身体不能适应现任岗位或非因公生病休病假连续超过15天的。
5.试用期不适用岗位要求者。
五、辞退和罚款200元(亦可并处)
1. 在其它公司兼职,或把公司经营信息、业务信息传播到外单位。
2. 在聘用时提供虚假材料、欺骗公司。
3. 未经公司授权滥用公章、介绍信,尚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4. 故意从事一些对本公司其他员工安全有威胁的活动,但未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
5. 连续旷工3天或半年内累计旷工二次(不论时间长短)。
6. 工作中有作弊和为的(如涂改伪造单据,证明,账本等)。
7. 故意泄露公司机密或重要文件(内部信息),尚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8 偷盗公司财物者(价值金额50元以下)。
六、开除和罚款200元(亦可并处)
1.盗窃或侵吞公司财产或资产者。
2.盗用公司名义图谋私利者。
3.利用工作关系,收取贿赂、回扣等价值在200元以内。
4.故意泄露公司机密或重要文件(内部信息),造成严重后果者。
5.未经公司授权滥用公章、介绍信,造成严重后果者。
6.损害客户的合法利益,造成严重后果者。
7.故意损害公司名声和形象且证据确凿。
8.违法乱纪,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
9.连续旷工3天以上。
七、处罚权限:
1.部门负责人对部属经理、主管、员工,有权现场违规员工进行警告处分,若有并处罚款的,由部门负责人填写处罚单,交人力资源备案,填写《奖罚单》在当月工资进行扣除。
2. 部门负责人对部属经理、主管、员工,有权现场违规员工进行记过和留用察看处分申请,若有并罚款的,由部门负责人填写处罚单,交人力资源审批,审批后罚款在当月工资进行扣除。公司对处分结果将在全公司通报批评。
3.部门负责人对部属经理、主管、员工,有权对违规员工提出劝退、辞退或开除的建议,填写《离职通知书》,亦可并处罚款填写《处罚单》,一并交人事行政部审批(经理级或部门负责人或店长,必须由副总经理审批),经批准后,方可通知违规员工在2天内开始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工作交接完毕后,到人事行政部办理离职手续(按自动离职流程执行)。公司对处分结果将在全公司通报批评。
八、奖励:见另行规定。
第六章 考勤管理
一、考勤数据考核:
1.由公司总部人事行政部对公司全体员工进行劳动纪律考核;考核以打卡指纹机数据和《排班表》《请假单》、《考勤补签单》、《考勤补签表》、《公出申请单》、《加班单》为依据;考核员应及时、准确、真实地录入各项数据,数据出现错误或遗漏的一处/次,由部门负责人给相应的行政处分。
2. 公司全员上下班必须打卡。由部门负责人负责监督员工考勤,人事行政部人事专员每二天对各分店铺进行一次巡查。
3. 考勤统计的日期为当月2日至4日,各部门应将上月考勤及相关凭证于当月2日前交人事行政部;有误差的考勤数据,人事行政部人事专员将在当月4日至6日与各部门进行核对;各部门核对无误后,当月8日提交财务部。
4.各职能部门工作时间,参照现行具体上、下班标准时间;有调整需求的部门,由部门负责人根据本部门工作量变化情况,提出申请报告,经由人事行政部审批后执行。
二、打卡、迟到、早退、旷工:
1、公司员工每日上、下班必须各刷指纹一次,作为考勤依据;
2、在标准上班时间后5分钟内到岗打卡,不计算迟到,超过5分钟开始计算迟到; 在标准下班时间前5分钟内打卡不计算早退,超过5分钟开始计算早退。
3、迟到或早退一次,口头警告一次;迟到或早退一次以上,按公司规定进行处罚。
4、迟到或早退时间超过30分钟(含)的,按当日迟到或早退二次处理;当月迟到或早退超过60分钟的,按旷工半天处理;
5、因个人自身原因迟开门导致集体迟到者,只追究其个人责任,处以记过处分或并处罚款;市场未开门导致的集体迟到者,开门员工必须第一时间报告部门负责人和公司行政负责人,由行政负责人负责协调、解决,并于当天到人事行政部说明情况进行备案。
7、新入职员工入职七天内,不需要打卡,由部门负责人负责对其进行考勤。试用合格者第七天到人事行政部录指纹,办理相关入职手续后,进行正常刷指纹考勤。
8.员工受直接负责人或部门负责人指派,外出办公事(4小时以内)必须填写《出勤补签表》。
9员工受直接负责人或部门负责人指派外出办事(4小时以上,限在本地)必须填写《考勤补签单》,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10、因公出差(1个工作日以上,限本地以外)必须填写《公出申请单》;未能说明原因或部门负责人不能签字确认的,按旷工处理。出差具体要求见《费用(公差)管理制度》。
11、财务可在门店考勤,由财务部负责人进行分配(明确员工对应的店铺),并将会计对应店铺明细及下月工作排班表一并交人事行政部;若员工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轮休,按本制度十二条轮休规定执行。
12.各部门原则上自行制定和合理安排用餐时间,采用轮换用餐形式进行;部门负责人应该明确不同人次和不同用餐时间段;用餐时间为20分钟。
13、直营部员工当月考勤和加班、请假等相关单据,由部门负责人在下月2日前汇总后交人事行政部。
14、月累计旷工1天的,计算标准:月基本工资1/30 *实际天数*1计算;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和罚款。
15、当月累计旷工1天以上的,计算标准:月基本工资1/30
*实际天数*2计算,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和罚款。
16、年内累计旷工3天或半年内累计旷工三次(不论时间长短),按公司相关制度进行处罚。
17、各职能部门建立外出请假制度,设置部门去向栏;包括部门负责人在内的所有部门员工,不在工作岗位现场的,都应先请假,并在去向栏上注明办事的事由、时间、地点;随时接受上级或人事专员检查。
18、本条款涉及表格、单据,由部门负责人连同当月考勤一起交人事行政部。
19、本条款涉及的处罚(罚款)均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三、请假
1)、假期种类包括: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等。所有假期均须填写《请假单》,完成审批程序后,交人事行政部专员备案。
2)、 请婚假、产假,应当提前5个工作日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请假单》;送人事行政部经理审批;最后报人事行政部存档。
3)、在紧急情况下(指:突发事件或危及生命重大事件)请病假、丧假、事假,不能提前申请的,必须在事件发生的当天及时以口头(或电话)形式向直属上级请假,事后三天内补办请假手续,经人事行政部审批,交人事行政部备案。
四、病假
1).一个工作日(含)以上的,应有医院的病历复印件,住院须有《住院通知单》和病历复印件,并将此证明附在请假单后;
2).生病员工住院5天以上(或员工突发大病住院特级护理或突发大病住院急需开刀)的,公司派专员对生病假员工进行探望,
3).病假期间,正式员工
转正后满一年,计算标准:
每天工资=月基本工资*1/30*40%(不享受相应的奖金、福利)
转正后满二年,计算标准:
每天工资=月基本工资*1/30*50%(不享受相应的奖金、福利)
转正后满三年(含)以上,
每天工资=月基本工资*1/30*60%(不享受相应的奖金、福利)
4)休假15天以上的,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况,与员工协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劝退处理。
5)当月休假的员工,不享受当月的全勤奖。
五、事假
A.若连续事假超过6个工作日,须报副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休假,违规者按公司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B. 连续旷工3天或六个月内累计旷工二次(不论时间长短),公司将根据相关管理制度处理。
C. 事假为无薪假期,一天事假按1个工作日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D.当月休假的员工,不享受当月的全勤奖。
六、婚假、丧假、产假
1)正式员工(转正满一年)的婚假为3个工作日,符合国家晚婚晚育条件的可享受
7个工作日婚假。
2)婚假应当提前5个工作日按请假审批权限,逐级上报,最后报人事行政部备案。
3)婚假要求在结婚日(办理结婚证时间)后3个月内休完,超期自动取消假期。
4)婚假的工资结算按基本工资的100%计算
七、产假/看护假:
1)产假,入职满一年的员工,符合国家相关计划生育规定的,可享受45天有薪酬产期,如难产(指非顺产和产后非正常恢复)可另增加15天;
2)正式员工(转正满一年)的男员工,可享受3天看护假;如配偶难产(指非顺产和产后非正常恢复)可另增加3天看护假。
3)产假/看护假期的工资结算按基本工资的80%计算
4)婚假、产假、看护假的慰问礼品标准在100元以内。
八、丧假:
1)正式员工(转正满一年)及配偶的三代以内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养父母、公公、婆婆、岳父母、配偶、兄弟姊妹、子女、孙子女)去世,可享有3天有薪假期;
2)人事行政部派专员进行慰问和探望;
3)丧假礼金(慰问金标准为200元)。
4)产假/看护假期的工资结算按基本工资的100%计算
5)员工家住市区外或省外给予往返的路途时间。
九、员工生日:
当月生日的正式员工(转正后满一年),人事行政部派专员将在其生日的当天,汇同其部门负责人一起,给生日员工送上衷心的生日祝福和生日贺礼(100元以内)。
十、员工保险:
1.公司原则上为正式员工提供相应的人身保险;
2.正式员工在职满一年的,公司为其提供商业人身保险。
3.主管以下员工在职满五年或主管级以上的在岗满三年的,公司为其提供社会保险。
4.具体内容及保险费用发放,参见《薪酬制度》。
十一、加班:
1)在公司规定各部门的标准上、下班时间以外,需要进行加班的,原则上由部门负责人安排,方可作为正常加班;
2)员工因工作需要,确实需要加班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由部门负责人安排或同意,1小时为一个加班周期(最小单位),不足者不予报加班;
3)加班1小时需经部门负责同意,并填写《加班单》;2小时以上由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单》并当天(或电话说明)报人事行政部备案,审批同意后(或事后2天内补办手续),方可作为正常加班。需要加班4小时以上的,由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单》当天报(或电话说明)力资源部批准同意后,方可作为正常加班。
4)加班员工原则上应该进行打卡记录,不能打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