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推行和规范政务公开的意见
推行政务公开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具体体现;是坚持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内容;是加强执行力建设,深化“效能革命”的有效途径。几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相继制定了一系列制度、规定,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各部门结合各自实际,狠抓落实,积极探索,不断创新,政务公开稳步推行,发展势头良好。政务公开的推行,拓宽了群众参政议政的渠道,加强了对政府行政行为的监督,推进了依法行政,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促进了勤政廉政建设,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但是,我市政务公开工作与当前形势发展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不相适应,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些地方和部门领导对推行政务公开工作重视不够,要求不高,措施不力,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时断时续、支差应付的现象,个别单位存在着形式主义的倾向;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还需要进一步理顺,各级政府办公室组织协调作用有待于进一步发挥;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程序还不够规范,随意性较大;对推行政务公开的督促检查和责任追究还有待进一步加强;运用现代高新技术推进政务公开和发展电子政务工作的步伐,还需要进一步加快。这些问题,应该引起高度重视,并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现就全市进一步推行和规范政务公开提出如下意见。
一、推行和规范政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推行和规范政务公开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精神,以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提高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推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促进依法行政,更好地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
推行和规范政务公开要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和进程相一致。规范政务公开要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突出公正、便民和廉政、勤政,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程序,拓宽政务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形式,提高政务公开水平。经过不懈努力,使政务公开成为各级政府施政的一项基本制度,政府工作透明度不断提高,政府与群众沟通的渠道更加畅通,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民主权利得到切实保障。
二、推行和规范政务公开工作需要遵循的原则
要坚持严格依法、有序推进的原则。依照法律规定应该公开的事项,必须公开。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要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需要保密的政务事项,要按照《保密法》要求,合理确定密级和保密时限。特别要防止借口保密而出现该公开的事项不公开或公开不及时、不全面等情况。同时,也要防止片面强调公开而发生泄密,损害国家安全和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现象。要积极探索和推进政务公开的制度建设工作,逐步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政务公开是一项长期任务,不可能一蹴而就,要有规划、有步骤、有秩序地推行和规范。既要有长远目标,又要有近期规划。随着形势的变化,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也要变化。要从人民群众关心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入手,按照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知情、有利于人民群众行使监督权的要求,循序渐进,不断拓展政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逐步做到把政务公开贯穿于政府运行的全过程。
要坚持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对各类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之外,都要如实公开。要按照规定的制度和程序,对应该公开的事项,采用方便、快捷的方式及时公开。
要坚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原则。政务公开是规范权力运作、防止权力滥用的重要举措,涉及行政决策、执行、监督的各个环节。要把政务公开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财政制度改革、投资体制改革等结合起来,与政府采购、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建设工程招投标等结合起来,与厂务公开、村务公开结合起来,与加强执行力建设,深化“效能革命”结合起来,做到相互促进,同步发展,整体推进。
三、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的时间和主要内容
各级各部门的职能、职责、办事依据和原则、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办事标准、办事承诺、办事结果等事项要常年对外公开。一些紧急性、临时性、阶段性的工作要随时公开,一些重大事项和群众关心的事项要定期公开。每半年要将焦办〔20xx〕30号文件要求公开的内容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