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受贿犯罪案例分析
县十名中小学校长受贿犯罪原因分析及防范建议
今年4月以来,**县检察院查办了该县教育系统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12件12人,涉案金额达60余万元,案件涉及1名行贿人、1名教育局计财股长和10名中小学校长。涉案领域均集中在图书教材及教育设备采购环节。现12件案件均已全部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其中的11名被告人已被当地法院宣判有罪,另1名正在审理中。本文通过对该案的深入分析,发现该串案呈现出五个方面的特点及五个方面的成因,并有针对性地提出防范建议。
一、案件五个方面的主要特点
近年来,随着国家及各级党委政府对教育的重视以及对教育经费投入力度的进一步加大,教育资源得到高度整合,教育基础设施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在此背景下,教育系统职务犯罪问题也随之增多,尤其是教材及教学用品采购过程中收受回扣等形形色色的腐败行为已成为易发高发的新领域和反腐败工作的新重点。
(一)受贿主体多是“一把手”,权钱交易明显。当前实施的校长负责制,赋予校长相当大的人事权和财权,同时,中小学校长普遍存在长期掌权的现象,有的在同一学校任职时间长达七、八年甚至十几年,使学校校长不同程度地产生“家长制”作风,再加上缺乏有效的民主监督,学校往往成了校长的“独立王国”,校长大权独揽为其腐败滋生大开方便之门。与此同时,校长也成了商家的重点“攻关”目标,稍有不慎,便会成为被腐蚀的对象,走上犯罪道路。从该批案件情况来看,11名受贿人员中,除1人系教育局计财股长外,其余10人均是中小学校长。由于这些人都是学校的一把手,教育主管部门又把采购的决定权下放到学校,而经销商之所以主动地巧立名目向他们行贿,看中的恰恰也是这一权力,一方出钱,一方“卖”权,权钱交易特征十分明显。
(二)行贿集中、受贿分散,一人“放倒”数人。由于学校是社会大系统中一个相对独立的子系统,学校之间其功能和需求均具有同一性。正因为如此,一些供货商往往在与其中某一学校有业务往来后,便会向其他学校扩张业务,这一过程中,一些商家往往会采用暗送回扣等不法手段将学校负责人捆绑为利益共同体,成为一根线上的“蚂蚱”,使这些中小学校长欲罢不能,达到迅速扩张业务的目的。既而出现查获一名行贿人带出数名受贿人,查处一案牵出数案的情况。如该批案件查办的11起受贿案的行贿人均系同一经销商徐某。如此突出的“一行众贿”现象,在全市已查办的行贿犯罪案件中是较为典型的。
(三)犯罪手段单一,金钱“攻关”放长线,获取一路绿灯放行的效果。从该批案件来看,行贿人的犯罪手段相对单一,均是以直接送钱为主。图书经销商徐某20xx年进入该县从事经销活动,在第一次以低价位报价招标获得了向教育系统经销图书的资格后,与各学校有了业务往来,为了获得更高的利润,20xx年初徐某开始了金钱“攻关”,怀揣现金不断登门“拜访”各中小学校长,然后以“好处费”、“感谢费”、“年节红包”、“回扣”等名目向他们行贿。最终在近三年的图书经销活动中,达到了不通过招投标就获得图书经销资格,而且图书价格在原基础上高涨几倍却一路绿灯的境界。
(四)作案时间短,波及面大。从该批案件可以看出,作案时间短、波及面大也是这一串案的显著特点。行贿人徐某在该县真正从事非正常经营活动仅两年,却向该县11个乡镇的大部分中小学校领导及县教育局财务人员行贿。该县中学和中心小学共29所,有16名负责人被波及其中,占全县中小学校长的55.2%,其中10人被立案调查,涉及面较广。
(五)发案环节集中在图书采购环节,变相折扣受贿使查证困难重重。从所查办的该批案件分析发现,犯罪行为主要发生在图书采购环节。在实际操作中,经销商与校方负责人绕开其他人员进行暗箱操作、幕后交易,经销商在图书第一进购价的基础上,成几倍提高图书价格后销售给校方获取高额利润,之后再从利润中按一定比例提成或折扣,向有图书采购审批权的财务负责人及有图书采购决定权的校方负责人行贿,此折扣在财务帐目上无任何显示,大多是在秘密场所、非工作时间、纯现金方式进行交易,不需任何手续,手段隐蔽,极难查证。
二、发案五个方面的成因分析
教育系统受贿案之所以集中爆发并呈现出易发多发的严峻形势,既有受贿人员的主观原因,也有客观上教育系统体制缺陷和机制漏洞等因素,应当引起各级各部门尤其是教育系统及主管部门的高度关注。
(一)主管部门监管不力,权力下放,“一把手”自主空间大。教育系统的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多发生在校长等“一把手”身上,主要原因就是教育主管部门对“一把手”的监督制约不力,权力过分集中而又缺乏必要的监督。在这批串案中,主管部门权力下放过宽,尤其是在教学设备的采购过程中,把本不应当下放的采购审批权交由内设机构计财股审批,对应当整